关于印发《2012年赵巷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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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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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1
索取号:QE4205000-2012-002 发文字号:赵府〔2012〕37号 发文日期:2012-03-30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
现将《2012年赵巷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推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2012年赵巷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推进计划
2、赵巷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小区工作安排表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2012年赵巷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推进计划
为实现“十二五”期间本镇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以2010年为基数每年减少5%的目标,赵巷镇于2011年在9个居民小区推广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工作。2012年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第二年,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现制定推进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施“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市政府实事项目,坚持“有序推进、规范提高”的原则,以生活垃圾“大分流”、“小分类”为抓手,着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体系,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抓好装修垃圾、餐厨垃圾、枯枝落叶、大件垃圾专项收运处置系统建设,逐步完善“大分流”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的物流系统。
(二)因地制宜建立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辅助分拣、分类运输、分类中转、分类处置的全程分类物流模式,扎实推进“小分类”试点工作。
(三)建立以减量为目标,以收运作业部门、保洁分拣人员、业主等为对象,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五员”队伍建设,促进形成有效的社会参与机制。
(五)全年生活垃圾日处置量(进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厂)控制在42.14吨以下。
三、试点安排
进一步扩展“小分类”试点区域,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做到在巩固9个已试点居民小区的基础上,新增15个场所(1个机关、1个集贸市场、2个企事业单位、3所学校和8个居民小区)。
(一)时间安排
第一季度:1个居民小区(万科锦源)
第二季度:1个机关(镇机关)、1个集贸市场(赵巷农贸市场)、2个企事业单位(环卫所、城建公司)、3所学校(崧泽学校、幼儿园、成校)、4个居民小区(金葫芦2区、3区、4区、5区)
第三季度:3个居民小区(金葫芦7区、8区、9区)
(二)具体内容
1、居民小区:
(1)合理设立装修垃圾、枯枝落叶、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
(2)合理设置4+2分类投放容器,为公共部位的“有害垃圾”、“玻璃”、“可回收物”、“废旧衣物”和楼道的“厨余果皮”、“其他垃圾”;
(3)居民户内设置“厨余果皮(湿)”、“其他垃圾(干)”分类投放容器;
(4)开展入户宣传和环保知识等培训讲座,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开展社区专项回收日活动;
(5)加强“四员”队伍建设及制度建设;
(6)做好日常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辅助分拣、分类运输;
(7)完善考评激励制度。
2、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
(1)合理设置3+1分类投放容器,为公共部位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和食堂的“厨余果皮”;
(2)合理设置宣传板面,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活动和环保知识等培训讲座;
(3)建立保洁分拣员队伍,加强保洁制度建设;
(4)做好日常办公用品及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辅助分拣;
(5)建立考评激励制度。
3、农贸市场:
(1)合理设置4分类投放容器,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果皮”;
(2)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活动和环保知识等培训讲座;
(3)建立保洁分拣员队伍,加强保洁制度建设;
(4)做好日常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辅助分拣;
(5)建立考评激励制度。
四、工作步骤
第一季度:前期准备阶段。根据上级下达指标,制订工作计划,确定具体试点范围,开展前期设备配置、宣传发动、经费测算等准备工作;新增1个场所实施。
第二季度:有序推进阶段。为每户家庭配备垃圾分类投放容器,为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学校适当配置各类分类投放容器等;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开展对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发放各式宣传资料、张贴各类分类标识;做好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各个分类环节工作;新增11个场所实施,到6月底完成全年计划的80%;
第三季度:全面完成阶段。新增3个场所实施,到9月底全面完成全年新增15个场所的计划安排。
第四季度:总结提高阶段。对试点经验开展总结评价,为下一步在辖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奠定基础;实现全年日均生活垃圾处置量(进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厂)在42.14吨以下的指标。
五、职能分工
(一)文明办:要将“百万家庭低碳行”项目作为一项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纳入文明小区、文明单位等创建的考核体系和社区志愿服务之中;负责牵头组织大型活动及宣传工作。
(二)环卫所:要进一步推进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过程分类系统建设和管理;按照要求配置分类投放容器、分类收运装备等;加强对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专业指导和帮助;加强二次分拣员队伍建设,完善分拣制度;做好中转站内垃圾的进一步分拣,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转;配合做好“绿色星期六”资源回收日活动。
(三)妇联: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教育、培训;加强入户宣传员队伍建设,推广相关知识,宣传指导业主如何准确分类,发放户内分类投放容器和各类宣传品等;牵头做好“绿色星期六”资源回收日活动。
(四)物业管理部门:加强保洁分拣员、监督员队伍建设;做好生活垃圾的分拣、分类投放容器及相关设施的维护,完善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居民宣传教育工作和“绿色星期六”资源回收日活动。
(五)居委会:加强分类指导员队伍建设;做好居住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宣传、教育、指导;对分类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价;配合做好“绿色星期六”资源回收日活动。
(六)财政办:根据“合理、必须”原则,落实经费,保障各项资金的及时到位。
(七)城管分队、食药监分所:做好对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偷倒、乱倒现象的执法工作。
(八)房管办:督促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设立临时垃圾堆放点(装修垃圾、枯枝落叶、大件垃圾),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九)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全镇垃圾分类协调沟通工作,做好相关信息工作,对全年垃圾分类投入经费做好预算,根据上级要求合理规范安排各项费用开支,及时布置上级各项任务要求。
(十)各试点单位及小区:根据时间节点安排,主动做好本单位生活垃圾“小分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落实节能减排的工作实践,作为“十二五”城镇管理的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各方保障,从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二)明确职责任务、形成推进合力
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和任务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工作计划,落实有效措施,既各司其职,又分工合作,形成工作合力,规范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三)加大财政投入、落实资金保障
镇财政要确保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资金投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资金保障体系,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设施设备配置、人员补贴、工作奖励等重要环节的资金投入。
(四)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工作实效
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镇文明办、镇妇联、镇环卫所应按照“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市政府实事项目的要求,积极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广大市民树立“垃圾减量、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文明理念,有效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完善公众监督机制,加强社会公众对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知晓、支持、参与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