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QE40010002014004
主动公开
赵府〔2014〕18号
无
2014.04.15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沪委发【2012】7号)和《关于开展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农经【201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镇级集体资产家底,经研究决定,成立赵巷镇
清产核资工作领导
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张 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潘志俭 纪委书记
钱永林 副镇长
组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张春红 财政所
陆明元 司法所
陈梅兴 资产公司
项继萍 信访办
钱真花 经管中心
钱雪华 监察室
盛 强 经发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经管中心钱真花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
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