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赵巷镇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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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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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30
索取号:QE4001000-2011-024 发文字号:赵府〔2011〕90号 发文日期:2011-11-23
各村(居)、公司、企事业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郊区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府[2011]29号)精神,保障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权益,按照“人员锁定,新老分开”的原则,实行循序渐进,平稳过渡的方法,进一步规范镇级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行为,加强对镇级用人单位缴费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赵巷镇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管理领导小组。赵巷镇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朱正伟 副镇长
组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伍永辉 纪检监察
沈乾坤 经管中心
张春红 财政办
俞爱丽 党群办
唐频哲 社保中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保中心,唐频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