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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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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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4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
张 鸿同志任赵巷镇物业公司经理(试用期1年);
彭光华同志任赵巷镇拆违办主任(试用期1年);
陈卫华同志试用期满,任赵巷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从2011年8月9日起)。
周利明同志任赵巷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沈 辉同志任赵巷镇置业公司副经理(试用期1年);
曹叶平同志任赵巷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1年);
陆金辉同志任赵巷镇大型社区综合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1年);
周建明同志任赵巷镇综合协管大队副队长(试用期1年);
陈 亮任赵巷镇信访办副主任(试用期1年);
王卫青同志任赵巷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免去钱雪华同志赵巷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朱永华同志赵巷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