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巷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机构变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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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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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9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部、办:
根据区编办《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镇财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的通知》(青编[2012]8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将有关机构变更如下:
赵巷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更名为“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增挂“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社会救助管理所”牌子,原领导班子成员职务不变。
赵巷镇财经管理事务中心更名为“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增挂“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农村经营管理站”牌子,原领导班子成员职务不变。
同时,撤销赵巷镇社区管理事务中心(增挂社会救助管理所牌子),其原有领导班子职务因机构撤销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