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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巷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8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QE4306000-2018-003

主动公开

赵府〔2018〕57号

2018.07.27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新城一站大居: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赵巷镇无偿献血工作,确保本市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根据青浦区献血办通知要求,为完成区政府下达给赵巷镇的献血指标任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标任务

2018年区献血办下达给赵巷镇的无偿献血任务数为810人份(每人份200毫升),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大型社区计划献血任务分配数详见附表。

二、献血对象及相关要求

1.凡居住或工作在赵巷镇的(含来沪人员)公民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男性公民体重超过50公斤、女性公民体重超过45公斤,符合献血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参加无偿献血。

2.参加献血的公民须携带身份证进行献血登记。其中,来沪人员在本镇居住或工作的,必须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租房合同、租田合同)、务工证明(工作证、人事聘任证明)等。

3、各献血单位必须填写《团体无偿献血领导签章单》,由各献血单位审核通过后,单位主要领导(村居书记、企业法人)和负责献血的条线干部两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各献血单位将汇总并初审的《团体无偿献血领导签章单》上交镇社发办进行第二次审核,对存在问题的献血单位责令整改。

三、时间安排

1.发动准备阶段:自动员会议召开之后,各单位要成立本单位献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好工作人员,开展好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工作,按照献血计划落实好献血人员,并于8月3日前将《团体无偿献血领导签章单》(领导签名、单位盖章)一式三份报镇社发办,联系电话59750256。

2.体检献血阶段:8月7日、14日、21日三天上午8:00-11:30,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大型社区组织本单位献血人员带好所需证件、证明材料分批到赵巷镇成人学校(镇中路11号)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当天完成献血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充分动员。要把献血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宣传发动要深入到基层,与居民、职工开展面对面的动员。切记组织工作简单化,禁止使用委托他人或所谓的“劳务中介”的方式募集非本地务工或居住的人员参加本单位的献血。

2、依法依规,合理补贴。要严格把控献血的高额营养补贴,避免给各献血单位造成较大的经济负担;严格控制发放营养补贴的方式,要将营养补贴全额发放给献血者本人,规避存在中间环节,滋生“卖血”市场。请各单位认清形势,把无偿献血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依法有序地完成2018年度献血任务。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