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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敬老模范单位”、“孝亲敬老模范家庭”、“孝亲敬老之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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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赵府〔2013〕110号

2013.10.18

 各村(居):

根据2013年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的要求,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都来关爱老年人”的浓厚氛围,共建文明和谐赵巷。我镇老龄事业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六老”的工作目标。结合本镇为老人服务工作实际,自下而上评选出在关爱老人,孝敬长辈,物质赡养、精神慰籍、生活照护等方面表现突出,在社区有良好影响的单位、家庭及个人审核,决定对赵巷卫生服务中心等5个“敬老模范单位”,赵巷居委会龚国平13户“孝亲敬老模范家庭”,张珍等12名“孝亲敬老之星”予以表彰。
 希望各村(居)事业单位以评选表彰为契机,广泛宣传模范单位、模范家庭、敬老之星的先进事迹,在营造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推动我镇老龄事业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再创佳绩。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家庭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和谐氛围作出新的贡献。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1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