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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卫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QE4301000-2014-005

主动公开

赵府〔2014〕99号

2014.12.05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

王卫强同志任赵巷镇建筑公司副经理;

瞿春元同志任赵巷镇商投公司副经理,免去其赵巷镇规保办副主任职务;

刘惠鸣同志任赵巷镇物业公司副经理;

姚  燕同志任赵巷镇社发办副主任;

陆美青同志任赵巷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赵巷镇财经中心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龚向华同志赵巷镇建筑公司副经理职务;

免去王兰萍同志赵巷镇社发办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