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QE4301000-2014-006
主动公开
赵府〔2014〕103号
无
2014.12.23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孙 辉同志任镇规保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盛奇峰同志任镇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程卫希同志任镇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姜凤燕同志任镇征收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春辉同志任镇征收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雪芬同志任镇文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 勇同志任镇农服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费 萍同志任新城公司副经理(试用期一年);
夏迎青同志任品牌公司副经理(试用期一年);
吴 勤同志任商投公司副经理(试用期一年);
俞春泉同志任置业公司副经理(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