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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QE4301000-2014-006

主动公开

赵府〔2014〕103号

2014.12.23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孙  辉同志任镇规保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盛奇峰同志任镇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程卫希同志任镇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姜凤燕同志任镇征收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春辉同志任镇征收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雪芬同志任镇文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  勇同志任镇农服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费  萍同志任新城公司副经理(试用期一年);

夏迎青同志任品牌公司副经理(试用期一年);

吴  勤同志任商投公司副经理(试用期一年);

俞春泉同志任置业公司副经理(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