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赵巷镇2015年土地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QE4304000-2015-004
主动公开
赵府〔2015〕23号
无
2015.03.30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现将《赵巷镇2015年土地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按照“总量控制、增量递减、存量盘活、流量增效、质量提升”的土地管理要求,推进我镇集建区外现状建设用地的减量化工作。根据市、区减量化相关政策,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完成年度减量化任务
按照区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总体要求,深挖潜力,积极部署,全面完成2015年198区域减量化工作。区下达赵巷镇2015年度减量化任务确保目标为
10公顷
,奋斗目标为
13.3公顷
,我镇锁定减量目标任务为
19.32公顷
。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化原则
各村居(资产公司)为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实施主体,按方案完成本区域内锁定地块的减量化任务。
(二)多措并举原则
将减量化工作纳入镇重点工作范畴,利用土地整治平台,结合条线行政执法、公共安全整治、产业结构调整等手段,采取搬迁补偿方式,全力推进减量化工作。
三、联席会议制度
由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作为召集人,定期召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工作推进规范有序。成员单位由减量办、规保办、规土所、经发办、纪检监察和财政所组成,对相关问题经讨论一致后形成会议纪要,作为工作推进依据。
四、补偿及奖励标准
1、对减量化锁定企业实行分类补偿,补偿内容为土地、地上物(包括房屋及其附属物、场地、供电供水等设施)、设备搬迁、停产停业损失、人员安置五大类。
2、根据我镇征收补偿情况拟定指导价:国有土地证60万/亩,集体土地证30万/亩,无证15万/亩。地上物、设备搬迁、停产损失费委托资质单位评估,以评估价为依据。人员安置费以社保中心核定的安置费为准。
五、操作流程
启动综合执法,必要时强制腾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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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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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减量化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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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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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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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配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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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配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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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公司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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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会议确定补偿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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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公司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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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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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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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落实具体措施,锁定减量化企业。
时间:
2015年1月31日前
。
工作举措:由减量办负责制定赵巷镇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实施方案,并经镇减量化领导小组讨论后予以启动。
由经发办根据规土所提供的198区域布局图,对现场重新排摸确认后结合产能确定各村居减量目标(镇198区域面积为
135.23公顷
)。
由规土所派专人指导各村(居)现场锁定减量化地块区域范围、企业面积、位置(以二调统计的建设用地为准),并把好数据上报关。
第二阶段:锁定最终的减量化地块,完成上报立项,并完成对锁定企业的评估工作。
时间:2015年3月底前。
工作举措:各村(居)根据减量任务自行排摸后填写一企一表(附件1)报减量办。减量办委托具有评估资质企业,对锁定企业实施评估。对列入违法用地整治区域的不作评估。如企业配合的,则按“三项整治”标准作补偿;不配合的,则不予补偿。
规土所负责对最终锁定的减量化地块做好上报立项工作,取得立项批复或方案批复。
第三阶段:由村(居)实施具体补偿搬迁工作,并配合拆除、复垦。
时间:
2015年6月30日前
完成签约;
工作举措:组织实施前,由村(居)向涉及企业发放减量化告知书。以评估的补偿为依据,由相关村(居)、公司负责与企业签订协议并实施搬离。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由减量办组织拆除。对拒不搬迁的,依法借助各职能部门的执法力量,实施强制腾地。农服中心对企业腾空的土地制定具体复垦计划,由规保办办理招投标手续并由中标单位按要求组织复垦。
第四阶段:组织验收。
时间:
工作举措:由镇减量办牵头,会同相关单位(部门)对减量化工作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报市、区相关部门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有效实施
把减量化工作纳入镇重点督查工作中,在镇减量化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落实减量化要求。
(二)条块结合,全力推进
各村(居)为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减量化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小组,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完成减量化目标任务。建立月报制度,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接上级、深入现场,确保工作不偏差。
(三)实行考核,奖惩结合
按照锁定的减量化年度任务,在年末对各村居减量化工作实行专项考核,纳入绩效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