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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妇女妇科病、乳腺疾病筛查工作的通知

QE43060002014002

主动公开

赵府〔2014〕65号

2014.09.02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有效防治妇科常见疾病,切实保障广大妇女的身心健康,根据区卫生局下发的青卫防【2012】6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青浦区妇女妇科病、乳腺病筛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2014年我镇妇女妇科病、乳腺病筛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幸福家庭、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开展妇科疾病、乳腺病筛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降低我镇妇女妇科疾病、乳腺病的发病率,提高我镇妇女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普查对象

赵巷镇户籍已婚至70周岁的妇女(包括婚嫁妇女)

三、普查时间、地点

时间:9月2日—10月14日(双休日除外)

地点:赵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普查要求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的赵巷镇户籍已婚的妇女,受检率要达到95%以上;查出的各种疾病的治疗率要达到95%以上。

五、筛查疾病和项目

(一)筛查的主要疾病为6种:乳房肿瘤、卵巢肿瘤、子宫肿瘤、子宫颈癌、霉菌性阴道炎和滴虫性阴道炎。

(二)针对上述6种疾病主要开展以下5项检查项目:

阴道分泌物检查、宫颈脱落细胞检查、红外线乳腺检查、阴

道超声检查、妇科三合诊检查。

(三)在筛查的同时,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

六、筛查经费

根据上海市和我区有关规定:我镇退休妇女和困难家庭妇女妇科疾病、乳腺病检查收费标准80元/人,经费由区财政和镇财政各半负担;我镇除退休妇女和困难家庭妇女外的适龄妇女妇科疾病、乳腺病检查收费标准60元/人,其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本镇户籍妇女的检查经费由区合作医疗基金负担;无单位的城镇居民妇科检查经费由区财政和镇财政各半负担;在职女职工的检查经费原则上由所在单位自行筹集解决。

妇科普查是一项社会性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妇女的关心和爱护,是一件好事,更是一件实事,镇政府列入了今年精神文明的百分考核中,各单位领导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宣传发动,精心组织,规范落实,确保广大妇女都能积极参与,使该项筛查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