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转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关于对中考优秀学生予以奖励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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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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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9
索取号:QE4306000-2011-007 发文字号:赵府〔2011〕80号 发文日期:2011-09-26
崧泽学校:
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关于对中考优秀学生予以奖励的实施办法》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对中考优秀学生予以奖励的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落实“科教兴镇”的战略目标,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切实打造赵巷特色教育品牌,镇教委特设立“展望未来”奖项,激励赵巷学子刻苦努力学习,为高中阶段学校输送更多、更好的学生。经研究决定,对中考优秀学生予以奖励,特制订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赵巷户籍就读于青浦区崧泽学校(崧泽学校学籍)前六名学生;
二、奖励金额
一等奖:1名,3000元;
二等奖:2名,2000元;
三等奖:3名,1000元。
三、奖励步骤
1、青浦区崧泽学校按照奖励对象的要求,提供学生建议名单和基本情况,于每年7月底前报送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2、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对崧泽学校提供的学生建议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奖励学生名单,于每年9月发放奖状及奖金。
四、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10学年度起正式实施。
五、本办法解释权属赵巷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赵巷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201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