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12.05.30
索取号:QE4305000-2012-008 发文字号:赵府〔2012〕62号 发文日期:2012-05-25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2】30号),根据青安监管【2012】13号《关于开展2012年青浦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我镇将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区府关于切实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决策部署,以宣传《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为重点,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工作方针,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积极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由镇宣传部、镇安管中心、镇派出所、镇文体中心、镇总工会、镇团委、镇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成立镇“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安管中心,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动员部署和日常工作,策划镇“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组织实施、综合指导并协调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各单位应设“安全生产月”活动机构,落实专人负责。 五、主要活动内容 (一)按照青浦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结合本镇实际,今年本镇“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作如下安排: 1、6月上旬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部署本镇“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 2、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观看《青浦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及《2011年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盘点》。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上街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 4、组织开展由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5、组织参赛队伍参加青浦区《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知识竞赛活动。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居民小区、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等进行应急救灾、逃生演练,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7、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上岗证、特殊操作证的培训工作,加快推进标准化企业的建设。 8、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会同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找漏洞、出实招,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事故易发单位的安全督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本镇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各单位要根据本镇“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各项活动。 1、结合“打非治违”专项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查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查应急预案是否建立、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完善、查从业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四不放过”执行情况等,同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健全企业和政府间预防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 2、各单位要开展以“查找隐患、杜绝违章、防范事故”为主题的“五个一”活动,即主动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一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忆一次安全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查一起自己身边的习惯性违章。要紧密依靠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积极开展“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活动,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预防能力和安全管理能级。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各单位领导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紧紧围绕“安全发展、科学发展主题”,认真谋划,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重心下移,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以月促年,确保本镇范围内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二)创新形式,提高实效。在总结历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要求,以点带面,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以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安全生产月”凝聚安全发展共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措施、源头预防事故发生,真正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等宣传阵地,利用媒体大众化、快速化、形象化、具体化的宣传优势,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内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公益宣传,专题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文化、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等,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发展的氛围。 (四)畅通信息,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开展好各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联络沟通,及时上报、反馈活动信息,同时将此项活动列入年终考核,各单位于6月28日前将活动计划、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镇安管中心。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