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赵巷镇2012年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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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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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1
索取号:QE4305000-2012-002 发文字号:赵府〔2012〕24号 发文日期:2012-03-19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
关于《赵巷镇2012年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赵巷镇2012年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赵巷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监管网格化、精细化、信息化、人性化管理。根据青浦区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结合赵巷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监管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安全生产监管,就是要明确赵巷镇辖区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安全监管工作无遗漏、全覆盖,达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要求,形成赵巷镇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要实现“一个目标”,即: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要狠抓“两个落实”,即: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两个责任主体;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监管到位。实现层层监管,时时监控,确保日常监管不留盲区,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应急救援及时有效,确保赵巷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赵巷镇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明
副组长:钱永林、吴维新、黄春明、许芳群
组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志强、王春明、王海燕、庄 伟、王卫星
陈晓梁、陈雪云、陈卫华、项继萍、彭光明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管中心),主要负责赵巷镇安全生产监管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督查落实等工作(联络员:殷全星)。
三、组织实施
1、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赵巷镇各村(居)、公司、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贯彻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得益、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安全监管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真抓实干,齐抓共管,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促进我镇安全监管水平稳步提高。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以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建立日常安全监管报送制度
参照赵巷镇安全生产检查中队日常排查制度的规定,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日常监管登记报备,各村(居)、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所检查的单位登记造册,发现隐患及时告知,各单位在月底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安管中心,安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检查结果的整理汇总工作,在经镇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区府办督查科。
3、规范企业安全行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实施安全管理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防护装置、强化员工安全培训教育等,督查企业变被动为主动,彻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实施步骤
赵巷镇各单位要落实责任、明确职责,要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加强联动、长效管控,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安排专门力量,点面结合,对赵巷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和监控。坚持“统一领导、政府负总责、部门依法行政、各方联合行动”的生产安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管监测,开展专项整治,使赵巷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为构建和谐社会、落实“十二五”规划的各项任务,实现赵巷镇各项经济、社会事业战略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赵巷镇党委、政府切实将安全生产管理纳入重要工作范围,将各部门联合在一起,切实加强对各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1、建筑工地
牵头部门:镇规保办
协同部门:镇安管中心、镇派出所、镇质监所、相关公司
监管重点:
(1)督促落实塔吊等施工机械保养检测等安全规定;
(2)严格动火制度;
(3)督促做好深基坑、吊装、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监护;
(4)严格临时用电管理,严禁宿舍乱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各类电器设备;
(5)落实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2、动拆迁基地、物业小区
牵头部门:镇规保办
协同部门:镇派出所、镇安管中心、各村(居)、相关公司、相关单位
监管重点:
(1)严肃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及搭建;
(2)严禁将已动迁房屋擅自租借给他人;
(3)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规定;
(4)严格临时用电管理,严禁乱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各类电器设备;
(5)落实拆除、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的安全工作;
(6)严禁居民出租屋群租现象;
(7)严格落实其它各项安全规定。
3、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
牵头部门:镇安管中心
协调部门:镇经发办、镇质监所、镇派出所、镇规保办、镇武装部、各村(居)
监管重点:
(1)开展“治隐患、反三违”活动;
(2)严厉打击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
(3)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力度,逐步淘汰落后工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加强联合执法,推进危险化学品运输联控机制建设;
(5)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
4、环境安全
牵头部门:镇规保办
协调部门:各村(居)、镇水务所、镇派出所、镇武装部、镇安管中心
监管重点:
(1)加强环境安全风险企业监管,健全环境应急体系;
(2)加强水源风险控制和预防。在水源地风险源排摸基础上,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协调落实关闭调整、限期治理、强化监督管理等措施。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建立环保、水务部门和原水厂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水源地通行船舶及车辆的监管;
(3)加强辐射源安全管理。加强辐射源监督管理,强化辐射源存放、使用、转移等各环节的监管,确保辖区内各辐射源可控、安全。
5、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场所
牵头部门:镇安管中心
协同部门:镇质监所、各村(居)、相关公司
监管重点:
(1)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2)安全连锁装置的有效性;
(3)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4)高层住宅电梯安全运行情况;
(5)“五小企业”(小浴室、小豆制品加工、小服装厂、小木材加工厂、小化工厂)在用锅炉安全状况。
6、出租厂房、场所
牵头部门:镇经发办
协调部门:镇规保办、镇派出所、镇工商所、镇安管中心、相关公司
监管重点:
(1)严肃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及搭建;
(2)出租、承租户必须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出租方必须统一管理安全;
(3)严禁在出租房屋、场所内存放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
(4)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规定;
(5)严禁将场地出租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6)严禁将非居住用房擅自改为宿舍住人;
(7)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定。
7、歌舞厅、网吧
牵头部门:镇安管中心
协调部门:各村(居)、镇派出所、镇工商所、镇规保办、镇质监所
监管重点:
(1)严禁堵塞安全出口及通道,各类应急设备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2)严禁在娱乐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
(3)落实各显示器开机时的安全提示处于正常状态;
(4)严禁吸烟;
(5)场地内人员必须控制在审批限额以内;
(6)严格落实其它各项安全规定。
8、餐饮场所
牵头部门:镇安管中心
协调部门:镇文体中心、各村(居)、镇派出所、镇工商所、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规保办、镇质监所、镇食药监分所
监管重点:
(1)落实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2)严禁堵塞安全出口及通道,确保应急照明处于完好状态;
(3)及时清除厨房墙面、吊顶和脱排油烟机烟道积油垢;
(4)不得在经营场所设置员工宿舍;
(5)确保炊事机械安全装置完好使用;
(6)严格落实其它各项安全规定。
9、酒店、旅馆、旅游景镇
牵头部门:镇安管中心
协调部门:各村(居)、镇派出所、镇工商所、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质监所、镇食药监分所
监管重点:
(1)严格落实安全出口、通道畅通等消防规定;
(2)确保各应急设备、措施落实;
(3)落实各种电器的安全使用管理;
(4)落实其它各项安全规定。
10、超市、商店(小商品市场)、菜场
牵头部门:镇经发办
协调部门:各(村)居、镇派出所、镇工商所、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安管中心、镇质监所
监管重点:
(1)严格落实安全出口、通道畅通等消防规定;
(2)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
(3)确保各应急设备、措施落实;
(4)落实各种电器的安全使用管理;
(5)严禁经营户摊位占用通道经营;
(6)市场内严禁吸烟;
(7)落实安全巡查责任;
(8)落实其它各项安全规定。
11、废品回收单位(公司、商店、站等)
牵头部门:镇综治中心
协调部门:各村(居)、镇派出所、镇工商所、镇规保办、镇安管中心、镇城管分队、供销社等
监管重点:
(1)坚决取缔无证和异地经营的违法行为;
(2)经营场所严禁使用明火;
(3)严禁收购、处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包装容器;
(4)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严禁设置宿舍;
(6)严格落实其它各项安全规定。
12、交通运输
牵头部门:镇安管中心
协调部门:镇规保办、镇派出所
监管重点:
(1)危化品运输企业、汽修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
(2)公交车辆、汽车场站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运行情况;
(3)装卸码头的安全管理情况;
(4)严厉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违章行为;
(5)严格落实其它各项安全规定。
13、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场所
牵头部门:镇社发办
协调部门:镇安管中心、各学校、各村(居)、镇派出所、镇质监所
监管重点:
(1)严格落实安全出口、通道畅通等消防规定;落实应急疏散和救援工作,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快速有效;
(2)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
(3)确保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应急设备,安全措施到位;
(4)落实各种电器的安全使用管理;
(5)落实校舍安全各项措施;
(6)落实安全巡查责任;
(7)落实其它各项安全规定。
14、医疗卫生机构、场所
牵头部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协调部门:镇安管中心、各村(居)
监管重点:
(1)严格落实安全出口、通道畅通等消防规定;落实应急疏散和救援工作,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快速有效;
(2)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
(3)确保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应急设备,安全措施到位;
(4)落实各种电器的安全使用管理;
(5)落实安全巡查责任;
(6)落实其它各项安全规定。
15、敬老院
牵头部门:镇社区办
协调部门:镇安管中心、镇敬老院
监管重点:
(1)落实应急疏散和救援工作,确保快速有效;
(2)确保安全出口及通道畅通,符合要求,确保各应急设备、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3)落实对各类电器的安全使用规定;
(4)落实老人安全的各项规定和措施。
16、地下空间
牵头部门:镇武装部
协调部门:镇安管中心、镇派出所、镇工商所、镇质监所、镇水务所、相关公司
监管重点:
使用业态商场(商店)、足浴(休闲)服务业、职工食堂(酒店厨房)、办公休息场所、停车库、仓储等其他人员密集的地下空间以及地下泵站、设备房等基础设施的安全状况。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生产安全监管,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的重要措施,也是实现赵巷镇本质安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需要。全镇各村(居)、公司、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2、强化奖惩,实现全面督查
根据全镇各村(居)、公司、相关部门和检查中队检查情况,每月对所辖范围内的单位、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工作情况在每月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予以通报,对好的安全管理方法进行宣传和弘扬;对安全管理的新问题新思路进行探讨;对有关安全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注重实效,确保工作到位
各村(居)、公司、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明确安全生产检查重点,积极推进专项监督检查、综合监督检查、联合执法检查以及举报案件查处等,监督检查制度化、科学性量化安全生产检查,将检查重点从事后查处、事故处理向日常监管、现场监查转变。同时,要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提高检查队伍素质,打造专业型、学习型检查队伍,为赵巷的经济、社会事业建设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