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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主动公开

2012.05.30

  

索取号:QE4306000-2012-003              发文字号:赵府〔2012〕57              发文日期:2012-05-15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长效常态管理,集中解决城乡环境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营造美好的城乡环境,切实提升我镇的城乡管理水平,根据区委、区政府2012年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有效推进城乡环境长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全镇统筹、统一协调、部门联动、以村(居)为主、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切实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创造“整洁、有序、平稳、美观”的城乡环境。具体目标:要在今年的全市市政市容管理工作考评中,在市容环境卫生市民满意度测评中,达到郊区乡镇的中等以上水平。

        二、整治任务

        针对目前我镇城乡环境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主要整治以下四方面问题:

        (一)市容市貌问题

        针对自查、区级检查以及市级考评、测评中反映出的问题,切实加强市政市容管理,开展全镇市容市貌整治活动。(详见附件1

        (二)农村环境问题

        针对农村环境存在的重点问题,积极开展农田棚舍、小型养猪(羊)场的专项整治活动。(详见附件2

        (三)行业管理问题

        针对目前行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建筑工地、河道、非法客运和建筑渣土的专项整治活动。(详见附件3456

        (四)重点顽症问题

        针对目前城乡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重点顽症,开展无证废旧物资收购和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活动。(详见附件78

        三、职责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总体原则,开展各项整治活动,涉及行业管理的各项整治工作由镇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其它整治工作以村(居)、单位为主。具体分工如下:

        社发办:负责镇城乡环境综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包括组织牵头协调、检查督促、资料收集、整理及汇总和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综治办、经发办:负责废旧物资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情况汇总和意见反馈,合理规划废旧物资行业的布点以及规范化管理;各村(居)、单位及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整治等相关配合工作。

        规保办:负责建筑工地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集中整治,各村(居)、单位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整治等相关配合工作。

        拆违办:负责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工作情况汇总和意见反馈,各村(居)、单位负责开展各自区域内的整治,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整治等相关配合工作。

        农服中心:负责农田棚舍及小型养猪(羊)场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情况汇总和意见反馈,各村(居)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整治工作。

        安管中心:负责非法客运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情况汇总和意见反馈,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整治等相关配合工作。

        环卫所:负责道路及河道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公厕及垃圾房管理、绿化种植养护等工作的集中整治、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情况汇总和意见反馈,各村(居)、单位负责开展各自区域内的集中整治活动,其它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整治等相关配合工作。

        城管分队:负责市容市貌问题和建筑渣土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情况汇总和意见反馈,各村(居)、单位负责开展各自区域内的集中整治活动,其它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整治等相关配合工作。

        水务所:负责河道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集中整治,各村(居)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整治等相关配合工作。

        四、时间节点

        本次整治活动时间安排为5月中旬至12月底,分五个阶段推进实施,具体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5月中旬)

        召开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明确目标任务及实施方案,落实好责任部门及人员配备。建立镇城乡环境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职能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5月中旬~20126月中旬)

        按照镇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各自制定的计划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消除难点顽症问题,切实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6月中旬~20129月中旬)

        按照区有关职能部门和镇政府的要求,对照前阶段集中整治的有关情况,巩固整治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防止出现回潮现象。

        (四)检查评估阶段(20126月下旬~201210月底)

        由镇城乡环境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同时,结合区级部门的检查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提升我镇城乡环境管理水平。

        (五)迎接考评阶段(201211月上旬~201212月底)

        根据市级考评、测评的有关要求,对照测评指标体系,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村(居)、单位开展集中自查自纠活动,落实相关措施,迎接市级年终考评,确保考评成绩达到郊区乡镇的中等以上水平。

        

        附件:1、《2012年赵巷镇市政市容管理重点工作》

        2、《赵巷镇关于开展田间棚舍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

        3、《赵巷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方案》

        4、《2012年赵巷镇河道整治工作方案》

        5、《赵巷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整治非法客运工作的实施意见》

        6、《2012年赵巷镇市容市貌问题及偷乱倒建筑渣土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7、《2012年赵巷镇无证废旧物资收购整治工作方案》

        8、《2012年赵巷镇关于加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2012年赵巷镇市政市容管理重点工作

        

        一、总体思路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我镇调结构、促转型、建设“宜居青浦,构建和谐赵巷”的重要年。根据2012年区市政市容管理重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思路,今年我镇市政市容重点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建管并举、管理为重,传承世博经验,解决城乡管理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常态长效管理水平。营造美好的城乡环境,确保市容环境整洁美观,市政设施运行有序,切实提升我镇的城乡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镇统筹、统一协调、部门联动、以村(居)为主、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考评、督导作用,创造“整洁、有序、平稳、美观”的城乡环境。具体目标:要在今年的全区市政市容管理工作考评中,在市容环境卫生市民满意度测评中,达到郊区乡镇的中等以上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研究、化解难题顽症

        一要加强乱设摊管理(由城管分队牵头)。采取“疏堵结合”的管理模式,将设摊现象严格控制在疏导点内。针对重点区域的乱设摊现象,联合大联勤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对乱设摊的治理。二要加强建筑渣土管理(由城管分队牵头)。充分发挥整治渣土主要成员单位的作用,全面整治渣土运输,控制源头污染,大力组织开展重大节日、重点地段、关键时间点上的整治查处活动。针对重点区域合理设置检查点,并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切实加强对建筑渣土的有效治理。坚决杜绝偷乱倒等无序营运的现象发生,确保规范作业率达85%以上。三要加强违法建筑治理(由拆违办牵头)。根据区、镇2012年拆违工作的总体部署,着力遏制新违法建筑的搭建行为,着力推进存量等违法建筑的整治。对在建违法建筑实行快速处置机制,坚决拆除,不得形成。做到发现率、处置率、拆除率三个100%。对存量违法建筑采取下达计划,锁定目标,有序拆除一批;突出重点、分类分片,集中解决一批;落实长效、扩大创建,加快推动一批等多项工作措施,逐步解决存量违法建筑的整治问题,力争完成整治任务2.8万平方米。四要加强道路乱停车治理(由安管中心、环卫所牵头)。一是加强对道路乱停车的执法管理,主要由安管中心落实,对节假日、双休日、早中晚加大巡查力度,切实加强对主要道路、学校等重要场所周边道路执法整治。二是加强非机动车的有序停放管理,由环卫所负责落实推进,加强停放标准的规范化管理,因地制宜,科学设置停放点。三是不断完善禁停标志,深度挖掘停车空间。五要加强主要道路、重要路口沿线环境治理(由规保办牵头)。配合区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G50赵巷出口、赵巷镇318国道、嘉松公路、崧泽大道(赵巷段)、佘北公路、赵重路(赵巷段)的市容环境整治,加强镇村主干道的市容环境整治,切实改善主要道路沿线和重要路口周边的环境面貌。

        (二)逐步改善和提升市容市貌

        一要提升环卫保洁水平(由环卫所牵头)。建立和完善城市保洁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升城镇环境卫生水平。推进全镇8条道路洁净工程示范道路的建设,扩大和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程度和冲洗率。提高车站、广场等人口集中区域的保洁频率,提高双休日、节假日日常保洁力度。组建队伍对道路油污等进行技术清除。同时积极探索“夜间作业,白天保洁”的作业模式。二要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由环卫所牵头)。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宣传和指导居民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自觉配合行为,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实现50%的居住小区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目标。进一步规范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堆场的管理,建设备用垃圾填埋场。三要加强户外广告设施管理(由城管分队牵头)。科学编制规划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对集镇及重点道路沿线的店招店牌有计划的进行设计制作。对非法设置、有损市容观瞻的户外广告设施开展执法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破、残、危广告设施加强检查和监督,落实整改。四要加强绿化养护管理(由环卫所牵头)。加大规划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各类绿地、林荫道、特色绿化、立体绿化等建设;进一步加强绿化养护管理,不断提升养护精细化水平,确保集镇、国际别墅区、商业商务区等重点区域绿地景观面貌优美、良好,服务功能完善;强化小区等单位绿化管理,提升绿化日常养护作业水平,切实消除“缺管缺养”现象;积极落实重点区域和重要道路周边的花卉景观常态化布置,营造绿地景观亮点。五要加强环保治理和巩固(由规保办牵头)。围绕污染减排、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等工作,狠抓措施落实,加大推进力度;结合文明工地管理等工作,完善扬尘污染控制机制;通过政策引导和提升综合利用,消除秸秆露天焚烧,在农作物收割季节做好秸秆焚烧的巡查检查工作;控制水环境、大气环境及噪声污染,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六要加强河道治理和保洁(由水务所、环卫所牵头)。以中小河道常态化管理为中心,加大保洁力度,规范河道轮疏工作,加大河道监管力度,完善3个重点玗区调水方案,督促村(居)建立调水运行工作机制;逐步提升水域保洁成效,确保水域保洁全覆盖,按照分类保洁管理标准,严格实行“一级区域重点养护,二级区域加强养护,三级区域覆盖养护”;加强堤防建设和清淤疏浚的工程,消除河水黑臭脏,提高抗洪防汛的同时,加快对重要景观河道水文化的生态建设。七要加强建筑立面和物业管理(由房管办牵头)。督促物业企业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做好居住小区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和车辆停放等各项工作;加强对住宅小区外立面的维护,对涂写、刻画、张贴等三乱现象,坚决予以整治;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对小区违章搭建的上报,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积极受理各类物业诉求,按要求及时、规范受理平台的物业诉求,努力为居民解决急、难、愁问题。八要加强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由城管分队牵头)。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入推进落实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和载体,加强社会发动和宣传,推动责任人维护责任区的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和设施设置安全规范,进一步提高市容环境责任区履约率。

        (三)规范各类施工管理(由规保办牵头)

        一要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对建筑工地造成的夜间作业扰民、扬尘污染、渣土违规处置着重进行排摸检查。镇规保办、城管分队要加大执法力度,增加检查和考核频率,职能部门要与相关村(居)、单位加强协作,互相配合,特别是针对工地周边环境的环境卫生保洁、渣土车运输带来扬尘、抛洒滴漏等问题严加管理。二要加强道路修缮管理。镇规保办要研究挖掘修缮道路的科学性和便民性,统筹兼顾制定施工计划表,尽量避免或减少作业扰民的现象。在现场施工时,从方便市民的角度出发,控制施工造成的扬尘、交通拥堵、通行不便等不利因素和安全隐患,尽可能做好施工期间利民便民等一系列防范措施。

        (四)保障城镇运行服务正常畅通(由规保办牵头)

        一要提升城乡道路和公路管养能力。规保办要加强道路质量的专题研究,严格落实技术标准,确保道路平整畅通,加大巡查力度,出现问题及时修复,做好经常性的管理养护和检查。二要加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拓展无障碍设施的覆盖面,对原有设施定期进行维护和修缮,健全无障碍设施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充分发挥数字化管理平台作用(由环卫所牵头)

        进一步深化城市网格化管理,推动镇网格化管理做实做强,加强协调监管。完善网格化管理的格局,拓展网格化管理范围和内涵。

        (六)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共建(由文明办牵头)

        一要加强社会公众参与。发挥市民巡访团作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沟通交流,制作宣传资料,总结管理经验,推广城乡管理典型案例。二要强化城镇文明共建。联动文明创建和爱国卫生等活动,坚持“环境清洁日”等社会参与载体,壮大城乡管理志愿者队伍,引导市民对城市治理文化的自觉认同,逐步形成城市治理共同价值观,有效推动城市文明不断发展。

        

附件2

赵巷镇关于开展田间棚舍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

        

        近几年来,来沪蔬菜种植户在本镇田间搭建棚舍成为蔬菜生产中较为普遍的现象,给增粮减蔬、蔬菜安全监管、组织化程度的提高、村容村貌的整洁以及社会管理、生产安全等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和隐患。根据市、区两级要求,结合本镇蔬菜生产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就改善蔬菜生产外部环境,开展田间棚舍综合治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建设大都市新郊区、新城镇相适应的现代农业为目的,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目的,科学规划布局,增粮减蔬,为地方经济安全运行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治理原则

        (一)实行“谁出租、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各村(居)民委员会为责任实施主体,切实担负起对外来菜农的管理责任,规范土地流转,在流转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准搭建田间棚舍,并负责帮助来沪蔬菜种植户协调解决其基本的生产、生活问题,从源头上遏制田间棚舍的产生。

        (二)实行因地制宜,综合整治的原则。不同村(居)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各村(居)要根据辖区内田间棚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拆除整治方案,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三)实行治理和监管并举的原则。规模小、区域分散、组织化程度低是当前本镇蔬菜生产的主要薄弱点。为此,要从根源上控制治理和规范经营,治理和后期监管两手一起抓,理顺和规范土地流转和生产秩序,将本镇蔬菜生产纳入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

        三、治理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区域内农田无棚舍,安全得到全程监管,生产稳定,供应保障,效益提高,蔬菜生产组织化水平达到80%以上。

        (二)任务及时间节点

        本次田间棚舍整治分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31430

        成立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摸清棚舍底数,制定方案。

        2、整治拆除阶段(5110月底)

        (1)至7月底全镇各村(居)主要道路沿线田间无棚舍。

        (2)至10月底全面完成区域内田间棚舍拆除治理任务。

        3、验收阶段(1111130

        由农业服务中心牵头,会同经发办、城管、拆违、规土所、安管中心,对各村(居)的治理情况逐一验收,并将田间棚舍整治验收情况报镇政府和区农委。

        四、政策支持

        (一)扶持村级合作社,享受市、区两级财政支农扶持政策。凡在时间节点内完成整治任务的村(居)享受区、镇给予田间棚舍整治管理财政补贴。

        (二)凡在时间节点内不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村(居),不予享受镇政府蔬菜种植范围内的土地流转等补贴,同时不享受区、镇财政补贴。

        (三)对已完成农田棚舍整治的村(居),如田间又有棚舍出现,实行一票否决,不享受区、镇菜田支农补贴及镇土地流转补贴。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成立农田棚舍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田间棚舍整治指挥、指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钱永林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组  员:项继萍、钱金龙、钱雪华、周利明、张培根

        彭光华、徐耀文、陈晓梁、傅  峰、钱龙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农服中心),钱雪华兼任主任,周利明兼任副主任。

        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工作,各村(居)成立由村主任任组长的治理工作小组,从组织和制度上保证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和顺利推进。

        (二)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各村(居)根据区域内田间棚舍的基本情况摸底造册,农服中心对村(居)上报的数据进行全面核实汇总,同时各村(居)根据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与时间节点制定整治拆除方案报农服中心。

        (三)分工负责,形成合力。田间棚舍综合治理按照属地化管理的要求,以各村(居)为责任主体,负责管辖区域内的田间棚舍拆除。凡按照时间节点拆除的,由农服中心、拆违办、规土所等负责验收工作。随田间棚舍综合治理工作开始起,各村(居)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田间棚舍拆除进度表。

        (四)明确目标,加强考核。根据治理目标,镇政府与各村(居)签订整治目标承诺书,并将综合治理验收效果纳入年度考核中。

        (五)加强监管,确保长效。要坚持综合治理和后期监管并重,建立和健全以村(居)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责任制,确保农村生产稳定,农村环境优美,社会和谐。

        

附件3

赵巷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环境整治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本镇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和整体形象,努力减少施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特制订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营造和谐施工环境为目标,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环保便民的理念,加强建筑工地综合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本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形象。

        二、组织架构

        规保办为本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的牵头部门,项目建设单位为工地整治的实施主体。

        由规保办牵头相关单位,组成整治检查小组,分别对本镇区域内工地实施监管。

        三、目标内容

        通过专项整治,使本镇施工场地整洁文明,周边环境规范有序,工地形象整体提升,具体要做到:

        (一)施工地应建围墙(道路修建或工程抢修除外);

        (二)保持施工区域环境整洁,不得任意堆放建筑材料;

        (三)工地产生的建筑渣土、垃圾应按规定要求处置;

        (四)道路施工应做好防护措施,保证居民出行方便;

        (五)施工不得扰民,应完备降音、降尘措施。不得任意跨墙、跨路施工;

        (六)施工期间要及时处理群众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四、整治原则和方法

        规保办牵头项目实施单位,实行属地整治。由项目所在地单位负责辖区内的工地整治,落实专人做好工地督促、检查、协调和推进。具体为:大社区工地由大社区综合管理科负责,集镇及农民中心村建设项目由城建公司负责,商贸板块建设项目由商投公司负责,国际别墅区建设项目由置业公司负责,新城经济区建设项目由新城公司负责。村居投资项目由所在村居负责。其它区域的财政性投资项目由规保办负责。

        镇建筑公司为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地监管方,负责本公司中标项目的工地管理。公司应组织人员定期按建筑规范加强项目施工全程监管,并负责协调工地周边关系、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及整治费用的到位。

        五、具体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25月中旬)

        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召开相关部门动员会议,明确目标任务以及责任分工。在此基础上,督促各单位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并要求各单位、部门根据所负责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整治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确保圆满完成本次整治的目标任务。

        (二)摸底排查(20125月中旬~20125月底)

        由规保办牵头,各相关单位根据所负责辖区建设工程实际情况组织专项排查活动,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认真梳理分析有关问题。重点根据本次整治目标内容,具体为施工地围墙、施工区域环境整洁、工地建筑渣土、垃圾、道路施工防护措施、施工工地降音、降尘措施等落实情况,由负责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并根据整治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三)集中整治(20125月底~20126月底)

        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制定的整治实施方案、工作措施,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通过集中整治,重点解决影响文明施工的突出问题以及自查整改无法完成的难点问题,改善建设工程形象,创造安全有序和文明和谐的施工氛围,达到本次整治的工作目标。对集中整治过程中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组织相关单位制定专项整改实施方案,进行重点突破。

        (四)巩固阶段(20127月上旬~20129月中旬)

        通过落实各项防范管理措施,保持整治声势和力度,巩固治理成果,重点监管建设工地的各类难点顽疾,防治各类施工扰民行为出现反弹,努力维护文明和谐的施工氛围,并及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制定完善文明施工的长效管理措施和工作计划,对重点区域落实专人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制定定时走访、日常巡查机制,防止出现回潮现象。

        (五)总结迎评(201210月上旬)

        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再次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再次深入排查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通过总结,把本次集中整治中的有效措施转化为新思路、新对策、新举措,促进文明施工水平的全面和持续提升。同时,积极落实相关措施,迎接区有关部门的考评工作,确保考评成绩达到区政府工作要求。

        

附件4

2012年赵巷镇河道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青浦区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及青浦区水务局“十二五”规划,按照2012年度青浦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2012赵巷镇河道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为尽快形成标准适宜、设施完备、综合配套的防汛安保体系;治污为本、截污为先、标本兼治的水环境保护体系。2012年赵巷镇实施开展中小河道养护、中小河道轮疏计划。

        二、职责分工

        赵巷水务所具体负责河道养护及河道轮疏工作。各相关村(居)负责前期协调及配合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工作领导机制,协调解决重要事项,统筹、推进河道整治各项工作。

        (二)规范建设程序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建设。

        (三)加强政策处理

        赵巷镇作为水利项目政策处理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要统一政策处理平台,明确责任单位,确保动迁政策一致性,努力做好政策处理工作。

        (四)明确时间节点

        项目法人要科学推进,兼顾建设、农时、防汛需要,进一步梳理时间节点,加快已完工项目的审价、考核、验收工作,在建项目确保在9月底前全部完工,年内完成竣工验收。2012年项目确保10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明年汛前完工,明年年内完成竣工验收。

        (五)强化长效管理

        按照“网格化、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要求,赵巷水务所要做好镇村河道蓝线规范内的绿化养护24万平方米、陆域保洁68万平米、栏杆维修14公里、绿化种植4800平米、河道铭牌30块等,完成9条段、10公里河道轮疏任务。赵巷环卫所要做好水域保洁,保持“水清、面洁、岸绿”的河道环境。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利用月评季考、年度考核及工作通报等方式,不断提高管理工作水平,提升管养成效,切实保障设施正常发挥效益。

        

附件5

赵巷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整治非法客运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本镇非法客运的整治工作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合法经营者和广大群众、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区政府《青浦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整治非法客运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全区统筹、属地为主、部门联动、条块协同、疏堵结合、长效治理”的总体原则,以“健全机制、综合治理、突出重点、依法监管”为工作方针,确保镇域内的交通安全运行。现就我镇进一步加强整治非法客运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全镇非法客运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建立以副镇长为组长,安管中心、综治办、派出所、交警一中队、经发办、城管分队、规保办、工商所、质监所、文明办、司法所、社区办等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非法客运专项整治期间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管中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多部门联动严格执法,有计划、有组织、分阶段开展打击整治行动,使客运市场非法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整治非法客运长效机制有效确立并高效运转,推进全镇客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整治范围

        整治行动以赵兴路赵重路口、赵中路赵华路口、奥特莱斯、318国道崧泽路口、方家窑汽车站、中泽苑菜场为重点区域,同时兼顾医院、主要商业网点周边等“黑车”经常活动的地区。

        ()整治重点

        非法客运整治,要紧紧围绕“重点违法行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三个重点,加大整治力度。

        1、坚决打击重点违法行为。

        (1)抱团经营、欺行霸市的非法客运群体及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活动。

        (2)“克隆出租车”及制贩假牌假证等相关违法行为。

        (3)四轮机动车违法停靠、非法客运及扰乱交通秩序行为。

        (4)电动三轮车、残疾车、摩托车、助力车非法上路行驶、非法客运及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2、切实加强重点区域监管。

        突出重点,坚决治理赵兴路赵重路口、赵中路赵华路口、奥特莱斯、318国道崧泽路口、方家窑汽车站、中泽苑菜场等非法客运行为,同时对于群众关注的其他重点区域也要切实加强巡查监控,予以重点整治。

        3、切实加强重点时段监管。

        加强对非法客运违法行为活动规律的研究和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活动,对早、晚高峰出行时段、重大节假日期间及其他非法客运经常发生的时段加大整治力度。

        四、整治措施

        ()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区交警中队、镇派出所等部门负责具体制定方案,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定时整治与错时稽查相结合、加强管理与重点布控相结合等措施,机动灵活地开展非法客运整治。

        ()联合执法,专项整治。依托“大联勤”、区交运局执法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结合全镇非法客运实际情况,抓住重点,解决难点,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专项整治,力克顽症。

        ()掌握信息,重点打击。及时准确掌握“黑三轮”、“黑摩的”等活动情况,组织力量加大打击力度。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和线索,及时受理、核实、查处和反馈。

        (四)长效管理,严防回潮。在突击整治的基础上建立长效常态管理,落实专人固守管理,完善重点区域的整治管理,切实防止非法客运现象回潮反弹。

        五、工作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非法客运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各相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履行相关工作职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宣传,互通信息。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法客运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法规政策,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黑车”、举报“黑车”、拒乘“黑车”。各相关单位在专项整治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做好查处数据的统计工作,填写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统计周期为每月一次,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交通执法大队备案。

        ()密切配合,严格执法。专项整治以联合执法方式开展,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统一行动、文明执法、依法处理,形成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镇派出所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暴力抗法的人员,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严肃纪律,强化管理。在专项整治期间,各相关部门应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管理,提高执法队伍水平。参与整治行动的执法人员要公平公正,依法行政,不得徇私枉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执法程序进行执法监督,认真进行调查取证,正确认定违法性质和给予处罚,并要告知违法人应有的法律权利。

        

附件6

2012年赵巷镇市容市貌问题及偷乱倒

建筑渣土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广大群众创建一个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根据2012年青浦区市容管理重点工作及整治偷乱倒建筑渣土工作的安排,结合赵巷实际,特制定2012年市容与渣土整治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整治目的

        通过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有效推进辖区市容环境的长效管理,化解市容顽症,改善市容面貌,共同开展以乱设摊、跨门经营、户外广告、卫生责任区管理及偷乱倒建筑渣土为主的整治行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改善本辖区内市容环境面貌,切实提升我镇的城乡管理水平。

        二、整治任务

        1、乱设摊:根据区市容环境“差别化管理”的总体要求以及赵巷辖区的实际情况,以崧泽、赵巷镇区、方家窑三个菜市场周边为主要区域,赵巷镇区主要道路和佘北公路为主要道路,根据其时间特性,不定方式方法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消除难点顽症问题。

        2、跨门经营:依据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对赵巷镇区道路实行“差别化”管理,并根据季节和经营特性对屡教不改的“钉子户”实行集中整治。

        3、户外广告:依据区绿化市容管理局的要求及赵巷镇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管理实施意见,严格加强户外广告的审批程序和镇区店招店牌的报批手续;加强乱招贴、乱悬挂、乱涂写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处处理一处;加强在台风期间对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检查。

        4、渣土管理:严格查处未办理申报手续擅自进出土的单位和个人,防止偷乱倒现象的发生,重点对进出土工地、渣土作业车辆违法处置的检查。

        三、参加部门及职责分工

        1、城管分队: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乱设摊、跨门经营、户外广告、卫生责任区及建筑渣土运输等违法行为的集中检查和整治。

        2、社区办:负责组织各社区居委会参与整治的宣传告知、教育劝阻、执法配合工作。

        3、派出所:负责制止妨碍执法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暴力抗法的犯罪行为,为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4、、社保大队:协助城管分队进行巡查,维持现场秩序,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行为及时进行制止。

        5、联勤大队:依据其巡查发现机制,及时上报辖区内各项市容违法行为,快速处置并落实长效管理。

        6、交警一中队:负责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执法,协助并配合城管分队开展整治检查活动。

        四、整治步骤

        1、准备阶段:20121月至3

        根据市容管理工作的计划要求,在准备阶段对赵巷辖区的市容市貌进行摸底调查,排查出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及发生的时间特性。针对其时间特性安排相应的整治计划。

        根据整治偷乱倒建筑渣土的计划要求,在准备阶段由城管分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摸底调查,了解历史存量,掌握渣土偷乱倒重点区域及重点地段,为有效开展渣土偷乱倒整治工作做好基础工作。在工作中注重技防和人防相结合的原则,对重点区域和时间段加强巡查,在盈港东路吉盛伟邦和崧泽大道沈泾溏两地分别设置监控探头,24小时对途经渣土车辆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可疑车辆;依托赵巷东西两片渣土易倒区域大型社区和特色居住区设置的两个渣土检查点,对过往的渣土车辆加强检查力度。

        2、整治阶段:20124月至9

        由赵巷城管分队根据制定的整治计划,组织相关部门根据“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整治原则,针对违法行为的发生特性开展整治行动,切实改善市容环境面貌。并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效遏制市容违法行为和渣土违规现象的发生。

        3、长效管理阶段:201210月至12

        市容管理和偷乱倒建筑渣土的特性在于反复性和流动性,其工作重点在长效管理。为此,赵巷镇将依托大联勤的巡查发现机制和城管分队的24小时渣土值班制度,以前阶段集中整治为基础,巩固整治成果,对有回潮现象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市容与渣土工作的长效管理和预警机制。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明确职责

        在整治中,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总体要求,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开展工作,不得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要充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2、依法执法、严格执法

        整治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执法;对整治中暴力抗法的当事人和违法标的物,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和取缔。整治要突出重点,对多次查处仍未自行整改的违章“钉子户”要予以坚决取缔,以形成整治执法的威慑力,在此基础上,以点带面,彻底杜绝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3、加强保障、实施有力

        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做好整治前各项准备工作。街道落实好综合整治的各项费用和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正常开展。整治过程中,各部门人员要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注意相互保护,确保人身安全。整治结束后,相关单位要做好暂扣物品保管及后续行政处罚,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按前期方案有力实施。

        4、加大宣传、工作到位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实际发现的各种问题,结合青府办发[2012]52号文件《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落实到位。在整治前开展宣传告知,确保后续整治开展有据,不违民心。在整治开展阶段进行宣传教育,为整治工作和谐平稳推进做好铺垫。在整治结束后开展定期宣传,为后续长效管理打好有力基础。

        

附件7        

2012年赵巷镇无证废旧物资收购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青府办发〔201252号《青浦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镇废旧物资收购行业,消除安全隐患,整洁市容景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无证废旧物资收购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构建“绿色青浦,和谐赵巷”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主体突出、部门协作、联合执法”的工作原则,实行镇、村(居)联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合力推进无证废旧物资收购整治工作。通过整治和长效管理,遏制无证废旧物资收购站(点)的滋生,规范全镇废旧物资收购行业,提升行业经营管理水平,改善我镇城乡生活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

        二、整治原则

        明确各村(居)为专项整治工作属地责任主体,整治工作遵循先整治集体资产场所,后整治个人资产场所,先自行整改后联合执法整治的原则。

        三、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工作达到以下目标:查处整治无证废旧物资收购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查处废旧物资收购企业转包、分包、异地设场收购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合理规划废旧物资行业的布点、实施废旧物资行业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废旧物资收购行业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专项整治长效管理领导小组

        成立专项整治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法)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任副组长,综治办、经发办、派出所、工商所、安管中心、规保办、拆违办、城管分队、社保大队、综合协管大队、规土所、房管所、环卫所、大型社区办公室、各村(居)相关负责同志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长效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情况汇总、反馈和通报等。

        (二)成立属地工作小组

        各村(居)委成立相应的属地工作班子、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任小组组长,负总责,联村联居综治下乡干部为整治工作具体联络员,并明确指定监护人,确保整治活动有效推进。

        五、职责分工

        (一)综治办: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对本镇废旧物资收购行业的日常管理,开展本镇辖区内联合执法整治行动,负责对本镇无证废旧物资收购站(点)集中整治工作布置、检查、督促实施、情况汇总上报和总结工作,为集中整治工作提供各项保障。

        (二)经发办:负责合理规划废旧物资收购行业的布点、实施废旧物资收购行业的规范管理,协助做好无证废旧物资收购站(点)的整治工作。

        (三)派出所:对废旧物资收购从业人员的调查摸底,并建好档案,对有收赃嫌疑或发现可疑物品的,坚决一查到底。整治期间负责外围安保工作,同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应对因整治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对一些扰乱、阻挠专项整治,甚至公然抗法的人员依法从重处理。

        (四)整治长效管理办公室:负责配合村(居)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前期排摸和现场取证工作。

        (五)工商所:负责加强对废旧物资收购站(点)的监督和管理。

        (六)安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的废旧物资收购站(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存在火灾隐患的依法责令整顿。

        (七)规保办:负责对废旧物资收购站(点)及其附近环境的监测,发现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及时责令整治,对自行整改限期内(一个月)整治不合格的责令停业或关闭。

        (八)拆违办:负责对无证废旧收购收购站(点)违法建筑的认定和拆除。

        (九)城管分队:对废旧物资收购站(点)跨门经营、乱堆放等情况进行整治,对废旧物资收购行业“妨碍公共安全、妨碍公共卫生、妨碍市容景观、妨碍城市交通”的“四妨碍”违法搭建进行清理。

        (十)社保大队:负责整治行动期间维持秩序和必要时看守巡逻工作。

        (十一)综合协管:加强对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的综合管理服务,防止出租屋成为地下收购废旧物资的黑点,并协助所在村(居)做好上门宣传、发动群众、鼓励举报等工作。

        (十二)规土所:对无证废旧物资收购站(点)和个人所用土性质进行鉴定。

        (十三)房管所:对无证废旧物资收购站(点)办理房屋出租合法性进行认定。

        (十四)环卫所:加强无证废旧物资收购站(点)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十五)大型社区办公室:协调有关单位对无证废旧物资收购站(点)的整治和长效管理。

        (十六)各村(居):负责本辖区内宣传发动工作,做好主要领导上门宣传、约谈工作,并做好相应的上门宣传和记录;制定本辖区内的具体整治行动方案;控制辖区群众转租房屋、土地作为废旧物资收购场所;加强对辖区废旧物资收购站(点)的监管力度,派专人进行巡查,发现无证无照非法经营废旧物资收购的立即报告。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六、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201252日—201262日)

        根据属地原则,由各村(居)对辖区范围内的废旧物资收购行业进行摸底调查,摸清相关企业数量、规模、分布情况、地址,尤其是对场所性质(集体或个人)分类,并准确了解各废旧物资收购站(点)相关证照是否齐全,510日前将辖区内有关情况报整治领导小组,整治长效管理办公室对全镇所有废旧物资行业企业,特别是涉及脏乱差影响市容市貌、无证经营的收购站(点)进行一次全面的摸查,做好造册登记和前期取证工作。

        (二)宣传发动(201252日—2012620日)

        各村(居)属地工作班子、工作小组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充分组织村(居)领导、综合协管队员、平安志愿者通过上门、墙报、宣传栏、横幅、小喇叭喊话等形式进行宣传,并以有奖举报等方式积极发动和鼓励群众提供线索,对存在高危安全风险的有效线索予以重奖,积极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三)自行整改(201262日—2012620日)

        调查摸底阶段结束后,由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制相关文件通告,拟定统一宣传告知口径,发放整改告知书,限定证照不全的企业或收购站(点)于620日前自行整改或关闭,并清理有关场地;将有关通告在收购站(点)前张贴,并做好相关记录取证。

        (四)综合整治(2012621日—2012720日)

        1、对不符合市容市貌管理规定的废旧物资收购站(点),坚决予以整治,2012710前清理完毕。该项工作由属地村(居)负行动总责,由综治办牵头,派出所、规保办、拆违办、城管分队、社保大队、专项整治长效管理办公室配合。

        2、对无证废旧物资收购站(点)坚决予以整治,在2012720前完成。该项工作由属地村(居)负行动总责,由专项整治长效管理办公室牵头,派出所、经发办、工商所、安管中心、规保办、拆违办、社保大队、规土所、房管所、环卫所配合,进行联合整治。

        (五)整治总结(2012720日—2012810日)

        整治行动完成后,由专项整治长效管理办公室对整治处理情况进行复查,对发现应处理而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坚决从严从速处理。各职能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针对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各村(居)要加强对辖区范围内收购站(点)的巡查,发现情况立即介入并处置,并及时上报至镇综治办。

        (六)长效管理(2012810日起)

        1、责任交接手续。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确保全镇范围内无证废旧物资收购站(点)归零状态,并适时召开会议,与属地村(居)做好归零交接手续,镇综治委与村(居)主要领导签订归零长效管理协议。协议明确属地责任,对辖区内反弹或新滋生的无证废旧物资收购现象,综治办不再牵头开展整治工作,相关整治工作由村(居)自行牵头,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2、建立情况报告制度。对属地村(居)内反弹或新滋生的无证废旧物资收购现象,村两委以书面形式(村(居)主要领导亲笔签名)向镇党委、镇政府汇报情况。对信息上报不及时的,必要时在相关村(居)召开现场会。

        3、建立责任奖罚制度。整治归零移交协议书签订后,属地村(居)内如发生无证废旧物资收购现象反弹或新滋生的,整治工作由村(居)牵头,承担一切整治费用,其中按一定比例的部分费用由所在村(居)主要领导全年奖金中扣除;对整治归零后,村(居)落实长效管理制度,未发生无证废旧物资收购现象的给予专项奖励。通过多措并举,确保长效管理有效。

        

附件8

2012年赵巷镇关于加强拆除违法建筑

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区府下发的《2012年青浦区关于加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积极落实工作,特制订实施意见如下:

        一、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做到发现率、处置率、拆除率“三个100%

        1、加强巡查监督,努力实现发现率100%。违法建筑发生在基层,拆除违法建筑也要依靠基层。为了加强巡查监督力度,各村(居)要充分发挥拆违信息员的作用,下村巡查,发现情况及时上报拆违办,并将巡查情况记录在案,每月汇总后上报拆违办。拆违办队员每天深入辖区内各个角落认真巡查,做到巡逻全覆盖、无遗漏,一旦发现立即采取措施,依法查处。成立督查小组,对各片队员的巡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未巡查到位和未发现违建等情况的,将依据签定的《百分考核细则》规定予以处罚。

        2、实现快速联动,依法查处新违法搭建行为,处置率达到100%。为了坚决做到“发现一处、处置一处”,巡查队员在发现违建后,及时进行现场取证并在第一时间进行制止,依法当场开具《当场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对重点区域违建的整治工作,拆违办要及时联系镇联勤大队进行联动,形成合力。对未在拆违办处置范围内的案件,加强与区规土局、区房管局、区城管大队的联动,并积极配合相关拆违实施主体做好违建查处工作。

        3、严格依法执法,坚决果断拆除在建违法建筑,努力实现拆除率100%。为了遏制新违法建筑产生,要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对于已发放《当场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的违建户,第一时间联系所辖村(居)协同拆违办进行动员自拆工作,对于不配合自拆的违建户,立即组织力量予以强制拆除。在强拆过程中,各村(居)第一责任人必须到达现场,全程参与拆违工作,并配合做好劝阻及善后工作。

        4、加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全面实行“一事一案、一案一结”管理模式。严格规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流程,对来电、来信、来访等案件都认真记录在案,并及时落实到人,加强跟踪和督办,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全面实行“一事一案、一案一结”管理模式。

        二、分类、分片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存量违法建筑整治工作

        1、落实责任,加强对村(居)考核力度。为了强化年度考核,落实责任追究,镇政府与各村(居)续签《赵巷镇制止和拆除违法建筑责任书》,加大对各村(居)的考核力度。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奖惩与本辖区“控违”“拆违”情况相挂钩,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在拆违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做好违法建筑的监控工作,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阻止、第一时间上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继续加大历史存量整治力度。根据区拆违办下达的2012年历史存量违法建筑锁定任务,我镇根据安排锁定任务为28000平方米。在此基础上,制订详尽的整治计划及方案,积极整合各方力量,各村(居)要做好违法建筑的锁定和摸底工作,逐一拆除锁定的违法建筑目标,力争尽早完成全年历史存量的整治任务,并及时上报区拆违办。

        3、加大重点区域整治力度。根据区拆违办文件精神要求,2012年要加大对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认真排摸,确定重点区域,制定预案,联合行动,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完成预定目标。

        4、落实长效管理,扩大创建成果。2012年,在去年创建无违小区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创建成果,将创建“巷通华苑”和“巷佳华苑”两个无违小区。积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创建“无违小区”的氛围,使“无违小区”创建活动深入到每家每户,从而提高居民的思想觉悟,主动以“主人翁”姿态加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同时加强对已创建无违小区监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