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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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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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0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区关于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一系列部署,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工作指示和相关工作要求,赵巷镇将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为重点,通过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有效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维护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秩序,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二、打击的重点
全镇非法和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及储存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作责任和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为期1个月,由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协调,镇安管中心、派出所、各主管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检阶段:9月上旬,各单位要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对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以及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排摸梳理,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单位的排摸情况上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管中心),并进行整治。同时加大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以及剧毒品使用单位的检查力度。
(二) 隐患整改阶段:9月中旬,各责任主管单位要督促企业针对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认真抓好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又不予重视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及时上报镇安管中心报区有关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集中整治。
(三)督查检查阶段:9月下旬,镇安全领导小组将将根据各单位检查情况,组织人员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行业开展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应责令其立即整改,经整改验收通过后方可继续生产;对无证生产、非法生产的化工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和关闭;对严重违法、违规从事生产,隐患突出的化工企业:应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并予以通报。同时对专项行动中的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认真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积极探索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目的是为了深刻吸取“8.22”火灾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是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整治工作强化源头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抓好各类隐患整改、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具体措施。各责任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以务实的工作态度,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将专项行动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2、突出重点,点面结合
此次专项行动的对象是非法和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及储存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突出这一重点的同时也要不能放松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生产领域,包括冶金、有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近期事故多发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做到不留死角。
3、严格执法,违法必究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督查检查工作,镇安管中心将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上报区安监局从严、从快、从重依法处罚,对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及储存的企业依法给予取缔。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