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上海赵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股东股权分配及前期出资方案》的通知
QE4307000-2016-002
主动公开
赵府〔2016〕16号
无
2016.03.03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大型社区:
《关于上海赵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股东股权分配及前期出资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日
关于上海赵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分配及前期出资方案
为保证上海赵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尽早运营,形成严谨、高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和股东利益,使股权分配成为公司做大做强的助推器,特制定本方案。
一、股权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
1、两个有利于原则: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有利于公司快速成长。
2、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原则。
3、利益共享原则。
(二)评定方法
根据以上的分配原则,公司在确定各股东持股比例时充分考量了各股东人口、资产资金、土地等因素,根据这些主要参考依据,确定了股权分配的几个分配评定指标并进行量化、测算,得出持股比例基数后再经过统筹,最终确定各股东最终股权占比值。
1、股权分配评定指标。
主要包括:农龄数占比、自有资金占比、198地块减量面积占比、征用(使用)土地面积占比。(“占比”是指本指标在全体股东中所占比重)
2、持股比例基数计算公式。
各股东持股比例基数=农龄数(年)占比*60%+自有资金(万元)占比*10%+198地块减量面积(亩)占比*15%+征用(使用)土地面积(亩)占比*15%。
3、各股东持股比例基数测算结果(详见附件)。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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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股权比测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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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崧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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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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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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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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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睦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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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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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姚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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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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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泾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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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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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镇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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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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崧泽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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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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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步村
|
6.74
|
金汇村
|
10.61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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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4、股权分配统筹办法。
统筹方法分两步:第一步由资产公司持股20%,各股东持股比例做相应下调。资产公司所持股份作为统筹部分,今后可对经济运行发生困难的股东以持股成本加财务成本的价格转让部分股份。具体转让方式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提出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镇班子会通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第二步将各股东持股比例数值按实际情况统筹至整数或者小数点后一位数“5”,方式是持股比例较高的股东向下统筹,持股比例较低的股东向上统筹。
5、经统筹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
单位
|
第一步统筹后的
持股比例(%)
|
第二步统筹后的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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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崧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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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
5.5
|
方夏村
|
18.02
|
17.5
|
和睦村
|
7.73
|
8
|
垂姚村
|
6.28
|
6.5
|
沈泾塘村
|
3.90
|
4
|
新镇居委会
|
14.93
|
14.5
|
崧泽村
|
10.04
|
10
|
中步村
|
5.39
|
5.5
|
金汇村
|
8.49
|
8.5
|
资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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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
|
合计
|
100
|
100
|
第二步统筹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即为公司股权分配最终值。
二、前期出资方案
(一)按实出资。
各股东按照公司所需筹措资金的总额根据自身持股比例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出资。
(二)关于部分股东出资能力不到位产生的资金缺口的解决途径。
通过公司向资金充裕的股东借款的方式予以解决,借款实行一年一借。出资不足的股东每年可以在公司利润分配结束后半个月内申请补充出资款,公司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借款额度。
(三)关于公司向股东借款的回报方式。
公司向股东借款的回报采取约定借款利息的方式,即公司根据借款时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的1.2倍支付借款利息。
(四)关于公司利润分配。
1、各股东出资总额所产生的收益按各股东实际出资的比例进行分配(不按股权比例分配),在确保各股东出资收益高于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息时,公司每年提取10%利润作为公司发展基金用于公司扩大经营、投资。
2、公司向股东借款部分所产生的收益扣除所支付的利息后全部转入公司发展基金,当产生的收益低于所支付的利息时,差额部分计入公司成本。
3、在公司培育期内(暂定5年),如公司收益低于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息的,按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息进行分配,收益不足部分由镇财政专项扶持。
4、培育期内公司日常开支列入镇财政预算,不在公司成本中列支。
附件:赵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基数测算表
上海赵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