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赵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赵巷镇美丽乡村长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QE4301000-2016-006

主动公开

赵府〔2016〕131号

2016.12.07

赵巷镇美丽乡村长效管理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我镇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已建成的美丽乡村项目工程设施正常运转并长期发挥作用,根据区委、区政府《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青浦区美丽乡村长效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青府办【2016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赵巷镇美丽乡村长效管理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以“美在生态、富在产业、根在文化”为主线,以“环境整治打基础、项目聚焦强筋骨、产业文化促提升”为总体思路,把“特色经济发展好、村容村貌整治好、人居集聚规划好、村组和谐文明好、村组民主管理好”等五个好作为目标,针对本镇已经通过区级综合验收的美丽乡村示范村,坚持建管并举原则,实现常态长效管理,打造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按照管理层次,强化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领、制度规范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主导地位。
(二)部门引导。发挥镇级职能部门的业务优势,因地制宜,加强业务指导,确保管护效果。
(三)村居主体。按照属地管理的工作模式,明确实施责任主体,充分发挥镇、村两级在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方面的关键作用,调动工作积极性。
(四)分级管理。镇级负责长效管理具体业务的指导工作,属地村居对辖区内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负总责,联村公用或跨村共建设施由属地村居负责管理。
(五)群众参与。坚持村民自愿原则,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发挥群众智慧和力量建设并维护美好家园。
三、管理标准
(一)抓好环境卫生治理
1.实现村组庭院整洁。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增强村民的环保意识,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主动参与村庄和庭院的环境卫生管理,村庄建筑墙面无乱涂、随意张贴小广告现象,文化墙保持干净、不褪色,做到村庄环境整洁干净。
2.实现垃圾定点处理。建立“户分类、组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村庄内垃圾桶、垃圾房、垃圾清运车保持干净整洁,不破损,垃圾不溢出。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无焚烧垃圾现象。
3.实现河道河岸清洁。建立健全河道保洁制度,定期不定期对河道进行疏浚清理,河面基本无漂浮物、水生植物或其它杂物,河岸无白色垃圾、无闲散垃圾、无乱堆物和乱搭建,保持河道河岸干净,水系通畅,水质清澈无臭味。
    4.实现田园风光优美。规范土地流转,农作物布局合理,凸显一村一品。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粮食秸秆全量还田,杜绝因秸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农业生产废弃物得到有效利用和处置。全村无畜禽养殖场、无田间窝棚。
(二)加强基础设施维护
1.确保公共设施完好。村内公共休闲绿地、公厕、村民健身点、路灯、污水处理设施、农田水利设施等公共设施有专人管护,确保设施功能完好,正常开放安全使用。
2.确保道路养护到位。健全养护制度,落实养护人员,明确养护职责,确保村内主要道路路面整洁平整,无明显坑洼和积水。路面不得堆放物品、倾倒垃圾,保持道路通畅。
3.确保绿化养护良好。保护村内古树,并落实相关具体养护人员,确保绿化植物生长良好,村庄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宅前屋后应绿尽绿,环境美化,引导村民宅前屋后规范种植瓜果蔬菜,共建美丽乡村。
(三)优化社区公共服务
1.开展经常性文娱活动。充分利用现有的图书馆、老年活动室、健身广场等社区活动场所,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文娱活动;组织村内的大学生村官、文艺骨干队伍等发挥自己的艺术才华,通过宣讲、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各项方针政策。
2.加强村庄治安管理。成立村级平安志愿者队伍,全力维护村内治安,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增强村民群众的安全感。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对民房出租和租住人员的规范管理,及时制止和整治“三乱”(乱搭建、乱张贴、乱堆放)现象,防范杜绝各类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考核办法
采取区、镇两级检查考核和村居自评相结合的办法,制订定量、定性的考核指标,通过半年度、年终评比的形式分别于每年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分两次实施考核。主要考核各村领导体系、工作机制、资金执行、档案管理、长效管理效果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等次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90分,不含90分)、合格(7080分,不含80分)和不合格(70分以下)四挡。考核情况报区新农办,同时,将美丽乡村的长效管理例入村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奖补政策
镇财政将根据年度区、镇两级考核结果,对本实施意见确定的管理对象实行差别化奖补,奖金分三档,按优秀40万元、良好30万元、合格20万元的标准与区1:1配套进行奖补,对考核不合格及“五违”问题严重的管理对象,实施一票否决,不予奖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明确职责。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工作在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镇新农办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相关镇职能部门,做好长效管理日常的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美丽乡村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具体抓好工作落实。
(二)建立队伍,提高水平。各村居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落实具体管理队伍及保洁队伍,细化工作职责。工作人员由村(居)“两委”采取公开选聘方式,实行竞争性上岗,优先考虑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户,聘用期间,对工作责任心差、不能胜任工作的要及时调整,重新招聘,确保管护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开展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村民自身素质和卫生意识,形成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同时,通过监督小组、举报电话等形式,曝光村庄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反弹及不文明现象和行为,营造村庄环境管理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考核,严格督查。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考核对象为已成功创建区级美丽美丽乡村示范村的行政村。按照日常抽查考核的加权平均和年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镇新农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具体工作,考评结果均通过简报形式予以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