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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巷镇关于开展建筑物附属户外设施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QE4306000-2018-002

主动公开

赵府〔2018〕33号

2018.05.17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新城一站大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本市71路公交车楼顶坠落金属装饰坠物砸中事件的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建筑物附属户外设施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18184号)、《关于开展建筑物附属户外设施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青建管【201862号)的工作要求,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建筑物附属户外设施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现结合本镇实际,就开展建筑物附属户外设施安全专项大检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赵巷镇建筑物附属户外设施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小组”,由镇长任组长,武装部长和分管建设的副镇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建管公司、规保办、安管中心、城管中队、文明办、房管办、物业公司及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等组成,具体负责赵巷镇建筑物附属设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开展建筑物附属设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公司,由金丛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萍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绘华、陈卫华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安排
(一)检查整治时间
1、检查阶段:即日起至 518 ,全面开展对建筑物户外设施安全大检查。重点对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辐射区域内建筑的检查。
2、整改阶段:20184月至6月底,全面整治消除发现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3、巩固提高阶段:20187月底至12月底,全面落实日常检查和长效管理制度。
(二)检查重点内容
1、高层建筑沿街建筑及人流密集场所的外立面、装饰物、外挂物,以及建筑的外挑结构等有无损坏或存在坠落风险;装饰或承重构件、阳台、空调外机架及遮罩、遮阳蓬、花槽、晾晒装置等联接是否牢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高空坠落风险。
2、节能保温外墙安全。节能保温外墙是否有开裂空鼓和存在掉落风险,存在风险点部位是否已落实警戒措施。
3、幕墙建筑安全。幕墙质量保修及检修维护情况;幕墙框架结构构件、玻璃及各类板材有无变形、松动;结构胶(密封胶)有无脱落、开裂;对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有无防护和明显的警示标志;是否发生过使用安全问题及整改情况等;是否具有明确的玻璃幕墙安全维护责任人和责任人公示情况。
4、避雷装置设施。避雷针(避雷带)的现状及屋顶金属物的连接安全牢固情况、引下线是否有断裂或锈蚀,接地装置附近土壤是否有沉降现象等。
5、户外建筑广告、招牌、景观灯光等安全、维护和责任落实情况。
6、河道、湖泊周边建筑物附属户外设施的安全维护、检查。
(三)整改具体要求
1、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必须列出问题清单,落实专人,明确整改时间限时整改修复,消除安全隐患。
2、对一时难以修复的,必须落实安全监护责任,制定应急措施,控制险情或落实警戒,防止发生事故。
3、各单位要督促相关责任人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整改,对整改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要帮助协调解决。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重视,明确责任分工。
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单位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带队检查督导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治难点问题,推动落实各项责任措施。规保办负责协助建管公司与各相关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安管中心负责各区域的安全隐患的排摸,主要针对区域内外立面、装饰物、外挂物、阳台、空调外机架及遮罩、遮阳蓬、花槽、晾晒装置等;建管公司负责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建筑物的安全检查,主要是高层建筑物的保温外墙、避雷针等;城管中队、文明办负责户外广告、招牌灯设施的安全隐患的排摸;房管办、物业公司负责住宅小区排摸后隐患的整治和消除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检查和隐患排除工作。
(二)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加强重点区域检查力度。
为保障2018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安全圆满的召开,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安全底线,重点对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辐射区域及其他重点区域内建筑的检查。
(三)全面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要按照区委、区府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本镇汛期前防汛防台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建筑物附属户外设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深入开展建筑物附属户外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做到对辖区内建筑物“全覆盖”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并建立通讯联系机制,以此为契机,对辖区内建筑全面摸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物建立一栋一档信息表并附建筑物照片,并将建筑物附属户外设施安全纳入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灾防护意识。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大型社区要切实做好建筑物户外附属设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普及安全知识,增强群众防灾防护意识,营造建筑物户外附属设施安全大检查的浓厚氛围。对于安全意识薄弱的房东、承租人、社会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要组织集中宣讲、集中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和水平。
(五)按照节点总结上报,及时进行查漏补缺。
各单位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上报,分析工作中的不足和疏漏,并提出改进措施, 518日前 向镇建筑物附属户外设施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小组上报安全大检查统计表; 76日前 向镇整治工作小组上报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附件:各单位建筑物户外附属设施安全大检查统计表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18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