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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赵巷镇 2018 年土地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QE4102000-2018-004

主动公开

赵府〔2018〕35号

2018.05.18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新城一站大居:
现将《赵巷镇 2018 年土地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18518
 

 
 

 

 
 

 

 
 

 

 
 

 

 
 

2018年赵巷镇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镇集建区外现状建设用地的减量化工作,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根据市、区减量化相关政策,按照“总量控制、增量递减、存量盘活、流量增效、质量提升”的土地管理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完成年度减量化任务
按照区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总体要求,深挖潜力,积极部署,全面完成2018198区域减量化工作。区下达赵巷镇2018年度减量化任务为 12公顷 。我镇根据各村(居)自行排摸上报共锁定减量企业18家,面积 14.83公顷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化原则
赵巷镇人民政府为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实施主体,各村(居)配合完成本区域内锁定地块的减量化任务。
(二)多措并举原则
将减量化工作纳入镇重点工作范畴,利用土地整治平台,结合条线行政执法、公共安全整治、产业结构调整等手段,采取搬迁补偿方式,全力推进减量化工作。
三、联席会议制度
为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工作推进规范有序,减量化领导小组实施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由减量办、规保办、规土所、经发办、经管中心、农服中心、财政所和建管公司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不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对相关问题经讨论达成一致后形成会议纪要,作为工作推进依据。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落实具体措施,锁定减量化企业。
时间: 201811 2018215
由减量办负责完成制定赵巷镇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实施方案,并经镇减量化领导小组讨论后予以启动。
由规土所锁定减量化地块区域范围、企业面积、位置(以二调统计的建设用地为准),并把好数据上报关。
第二阶段:锁定最终的减量化地块,并完成对锁定企业的评估工作。
时间: 2018216 2018531
各村(居)根据减量任务自行排摸后填写一企一档报减量办。减量办向2018年锁定的企业发放减量化告知书。委托中标评估单位,对2018年锁定企业实施评估。
第三阶段:减量办根据评估报告与企业签约、并上报立项。
时间: 201861 20181030 日。
减量办以评估报告为补偿依据,负责与企业签订补偿协议。协议签订后减量办配合规土所做好项目立项工作并取得立项批复。规土局下达立项批复后,减量办报送规保办办理复垦招投标工作。
第四阶段:对已签约企业进行拆除复垦工作。
时间: 201881

20181231
 
 
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由村(居)组织拆除。对拒不搬迁的,依法借助各职能部门的执法力量,实施强制腾地。企业拆除后由中标单位按复垦要求组织施工。施工完成后由减量办委托第三方进行土壤检测。

第五阶段:组织验收。
时间: 201911

2019331
 
 
由镇复垦领导小组对减量化复垦地块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报市、区相关部门验收。市、区验收通过后由农服中心与相关村(居)对接,制定好长效管理实施办法。

 
 
 
 
 
 
 
 
 
 
 
 
 
五、操作流程
 

村(居)上报年度减量化企业清单,经减量化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后实施

 
                              

 

       
        

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复核,具体要求见附件1

 
减量办落实评估公司上门进行评估
加强监督         

 

村(居)安排拆房单位进场施工。具体要求见附件2

 
村(居)督促企业签约后两个月内完成交房
 
中标单位按复垦要求进场施工。施工完成后由减量办委托第三方进行土壤检测。具体要求见附件3
评估报告确认后上报减量化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并由减量办与企业签订补偿协议。
 
减量办、规土所共同办理立项
镇复垦领导小组组织验收通过后,由规土所、减量办报区、市验收
规土局立项文书下达后,送交规保办办理复垦相关手续
经区、市验收通过后,由村(居)、农服中心进行长效管理
 

 

 
 
 
 
 
 
 
 
 
 
 
 
 
 
 
 

六、补偿标准
1 、对减量化锁定企业实行分类补偿,补偿内容为土地使用权、地上物(包括房屋及其附属物、场地、供电供水等设施)、设备搬迁、停产停业损失、人员安置五大类。房屋分为有证面积和无证面积(有证面积按评估价补偿,无证面积按评估价八折补偿)。
2 、根据权属不同拟定土地使用权补偿:国有土地补偿指导价格定为120/亩,完全出让国有土地补偿价格定为120/亩,划拨国有土地以指导价的70%计算,为84/,集体土地证30/亩,无证15/亩。地上物、设备搬迁等委托资质单位评估,以评估报告为依据确定补偿标准。
3 、我镇减量化停产停业损失费参照征收补偿标准实施。被减量化企业申请停产停业损失费需提供未到期租赁协议,以35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以评估报告为准)。 
4 、我镇减量化劳动力安置费以劳动法相关规定为准。被减量化企业申请劳动力安置费需提供1、营业执照(注册地必须与该企业经营地一致),2、职工在该企业社保交金相关资料。如能提供前12月平均工资的,以前12月平均工资为补偿依据,不能提供前12月平均工资的按照前123000元平均工资计算(交金年限以社保资料为准)
七、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有效实施
把减量化工作纳入镇重点督查工作中,在镇减量化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落实减量化工作要求。
(二)条块结合,全力推进
各村(居)为配合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减量化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小组,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完成减量化目标任务。建立月报制度,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接上级、深入现场,确保工作不偏差。
(三)实行考核,奖惩结合
按照锁定的减量化年度任务,在年末对各村居减量化工作实行专项考核,并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附件:1、赵巷镇减量化工作评估规定
          2 、赵巷镇减量化工作拆房规定
          3 、赵巷镇减量化工作复垦规定
          4 、赵巷镇减量化工作财务管理规定
          5 、赵巷镇2018年度减量化工作指标任务
          6 、赵巷镇减量化工作租金托底暂行方案
          7 、赵巷镇2018年减量化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赵巷镇减量化办公室
                                     2018 年1 月28
 
 
 
 
附件1
赵巷镇减量化工作评估规定
 
一、确定评估公司: 服务类采购项目由财政所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公开中标确定评估公司及评估费用。
二、上门评估工作要求: 评估公司上门评估时,减量办、村(居)派专人全程陪同,现场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并对企业内机器设备等进行锁定。
三、评估复核对象范围: 抽检已出具评估报告的企业。
四、评估复核企业名单: 评估复核企业名单需由赵巷镇减量化领导小组讨论审核确认。
五、评估复核单位: 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以顾问形式打包年度评估复核工作。
六、建立淘汰制度: 按照评估行业协会要求评估正常浮动范围为5%,以评估复核前后两次评估价形成基准价,超过基准价5%-10%警告一次,第二次则淘汰。超过基准价10%则直接淘汰。
 
赵巷镇减量化办公室
                                 2018 年1 月28
 
 
 
 
企业评估现场确认单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工作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村居
 
 
 
减量办
 
 
 
评估公司
 
 
 
被评估企业
负责人
 
 
 
 
 
日期:       
 
 
 
附件2
赵巷镇减量化工作拆房规定
 
一、拆房单位: 拆房单位由减量办委托村(居)安排,拆房单位必须提供相关拆房资质、营业执照。
二、签订协议: 村(居)与拆房单位签订委托拆房协议、安全协议(一年一签)。
三、拆房时限: 企业建筑面积 5000平方米 以下的在企业交房后15天内拆除完毕,面积较大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能超过30天。
四、拆房费用: 拆除厂房不支付任何费用,涉及厂房内不可搬迁设备由拆房单位自行处理,以料代工。
五、 拆房完成后,村(居)对现场做好监管,直到复耕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做好现场交接,确保安全、有序。
六、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需全程跟进拆房工作,负责拆房过程安全监管及拆房标准。
七、加强管理: 村(居)需加强对拆房单位的管理工作,严禁拆房单位私自装运建筑垃圾。针对拆房单位建立淘汰机制, 拆房队未按相关规定完成拆房要求的,第一次进行警告,第二次则淘汰。

赵巷镇减量化办公室
                                 2018 年1 月28
 
附件3
赵巷镇减量化工作复垦规定
 
一、招投标工作: 规保办办理复垦相关手续工作。
二、复垦时限: 招投标工作完成后,中标单位按复垦要求进行施工,监理全程跟进,企业土地面积10亩以下的施工周期为30天内完成,面积较大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能超过45天。
三、工作职责: 镇复垦领导小组成员对复垦工作各司其职,加强管理。详见《赵巷镇减量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四、复垦要求及长效管理: 验收通过后村(居)及农服中心需对复垦地块加大管理力度,确保种植,不能抛荒。详见 2016715青农委[2016]88号《关于加强本区土地整理复垦耕地质量管理的意见》。
 
 
赵巷镇减量化办公室
                                 2018 年1 月28
 
 
 
 
赵巷镇减量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根据2018年减量化工作方案要求,为了更好、更快、更有序的完成我镇减量化工作,现将我镇减量化联席会议成员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减量办: 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村(居)、资产公司,确保减量化工作顺利完成。
(二)规保办: 负责办理复垦相关手续,协调监理单位、工程管理公司、农服中心、中标单位现场项目交底。协调城管、村(居)确定复垦车辆进出行驶路线,施工现场管理及验收。监管危化企业的无害化处理。
(三)规土所: 负责办理减量化立项、验收工作。
(四)农服中心: 协助监管减量化复垦工作;指导村(居)做好复耕种植,长效管理以及土壤检测工作。
(五)财政所: 负责办理评估公司招投标手续,协调监管减量化资金,确保资金落实,专款专用。
(六)经发办: 负责协调村(居)确定上报年度减量化企业名单,协助减量办完成减量化任务。
(七)经管中心: 负责监管村(居)、资产公司的集体资产,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八)建管公司: 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协助完成验收。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关于加强本区土地整理复垦耕地
质量管理的意见
青农委〔20168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近年来,我区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工作,但是在土地整理复垦中耕地质量不达标的问题时有发生。为切实加强土地复垦耕地质量的监管,确保复垦耕地质量,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县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管理的通知》(沪规土资综【20126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对土地资源的要求,保障土地复垦后种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对本区整理复垦耕地质量管理特制订如下意见。
一、制定复垦方案
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土地整理复垦方案,要明确复垦区域土地现状、复垦后土地标高、田块平整度、灌溉与排水标准等内容。并要附土地复垦后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图。
二、加强源头管理
整理复垦土地质量好坏关键在于土壤来源,建设单位在施工招投标时应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复垦土壤的来源、土质情况、与供方的协议等,并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土壤检测报告。
三、确保耕地质量
1. 耕地土壤质量。新增耕地的有效土层厚度应在 80cm 以上,表层土壤以砂壤至壤土为佳,表土疏松,土壤透气性好,心土紧实,保墒保肥。
2 .耕地标高合理。项目区平均标高与周边同类耕地标高保持衔接,不得高于 30cm
3. 耕作田块规整。田块布置应与相关规划(如水利规划、农业规划等)相衔接,田块应相对集中连片,便于机械化操作。田块形状规整,原则上单个田块长度≤ 200m ,宽度≤ 50m 。田面平整,格田内田面高差应在± 5cm 之间。
4. 水利设施完备。按照高标准基本农田要求配备农田水利设施,规划以水田为主的田块,设计灌溉保证率应为95%以上;规划以旱地为主的田块,设计灌溉保证率应为90%以上。并按复垦方案上报的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设计图,完成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内容。
5. 土壤检测达标。土地复垦完成后,由建设单位通知区农技中心安排技术人员采集土样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区农委对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土壤检测不合格的复垦项目不予验收,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全程监管
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土地复垦手续,在项目正式填土前,建设单位应通知区农委耕地质量管理部门,由区农委安排技术人员对复垦项目进行现场勘查,符合要求的,由农委耕地质量管理部门出具同意复垦勘查报告单(附件1),建设单位凭同意复垦勘查报告方可复垦填土。各街镇规土、农业部门应加强项目全程监管,对填土质量经常性检查,并做好相关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农委技术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出具整改通知,如不能按要求落实整改,责令停止施工,确保复垦耕地的质量达标。
五、开展耕地质量验收
项目完成后,在区规土局组织对复垦项目总体验收之前,由区农委对复垦区域的土壤质量、土层厚度、沟、渠、路配套建设等先组织验收。
1 .土层厚度。由区农委耕地质量管理部门安排人员对复垦土层的厚度按标准方法进行,并出具土层厚度勘测报告(附件2
2. 土壤质量。审查土壤检测内容是否达到标准,现场勘查土壤质量是否达到作物种植要求。
3. 水利灌溉设施。沟、渠、路等灌溉设施是否按设计方案建设,质量是否达标。
4. 田块平整度。田面平整,格田内田面高差应在± 5cm 之间。
 
 
 
附件:1. 青浦区土地复垦耕地质量现场勘查报告单
2. 青浦区土地复垦耕地质量验收报告单
3. 土壤取样标准和检测内容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6 715
 
 
 
 
 
 
附件1
       青浦区土地复垦耕地质量现场勘查报告单
项目名称
 
复垦土地类型
 
复垦土地位置
 
 
 
 
1. 复垦土壤来源检测报告
 
2. 现场无建筑垃圾
 
 
3. 有毒有害物质调查
 
4. 查看复垦施工现场
 
 
勘查结论
 
勘查人员(签字):       单位(公章)
勘查日期:          
附件2
青浦区土地复垦耕地质量验收报告单
 
项目名称
 
复垦土地位置
 
 
验收
意见
检查土层
厚度
 
土壤质量
 
水利灌溉
设施
 
田块平整度
 
 
验收结论
 
 
 
 
 
验收人员(签字):         单位(公章)
 
验收日期:            
 
附件3    
土壤取样标准和检测内容
1. 土壤检测内容。 耕地地力需检测:PH值、有机质、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容重,按相关行业标准检测;耕地质量需检测:汞、砷、镉、铬、铅、铜、锌、镍等,按1995年制定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进行检测( GB15618-1995)需检测机构需检测指定的内容,检测数据经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评定并出具评价报告方可有效。
2. 取样标准。 5-30亩采集一个样品,采集2层土样(0 -20cm 20 -40 cm )。
 
表一   耕地地力检测行业标准
PH
有机质
g/kg
碱解氮
mg/kg
有效磷
mg/kg
速效钾
mg/kg
容重
g/ml
6.0-8.0
20.0
100.0
10.0
80
1.0-1.2
 
表二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
mg/kg
mg/kg
mg/kg
mg/kg
mg/kg
mg/kg
mg/kg
mg/kg
1.50
 
500
1.0
400
40
400
500
200
附件4
赵巷镇减量化工作财务管理规定
 
一、补偿金额确定: 以评估报告为标准,经镇减量化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后方可进行签约。
二、集体资产分割: 集体资产分割由所属资产公司、村(居)根据会议纪要上报减量办,减量办根据会议纪要签订补偿协议。
三、资金支付方式: 签约完成后支付30%,待水电、产证注销并拆除房屋后支付60%,剩余10%于一年后支付。
四、资金支付审批: 由申请单位填写《减量化资金申请表》以会签形式对申请资金进行审批。
五、财务监管措施: 委托第三方财务监理对我镇减量化资金进行全面监管、审核。
 
赵巷镇减量化办公室
                               2018 年1 月28
 
 
 
附件5
赵巷镇2018年度减量化工作指标任务
按照区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总体要求,区下达赵巷镇2018年度减量化任务为 12公顷 。根据灵活适度和区域集中原则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度减量化任务分解表
 
 
序号
单位
区下达任务目标
镇锁定任务目标(公顷)
备注
 
 
1
和睦村
/
1.79
 
 
 
2
新镇居委会
/
3.87
 
 
 
3
方夏村
/
4.08
 
 
 
4
沈泾塘村
/
4.29
 
 
 
合计
14.03
 
 
 
附表:2018赵巷镇减量化企业明细表
 
赵巷镇减量化办公室
                                 2018 年1 月28
 
 
 
 
 
附件:
2018 赵巷镇减量化企业明细表
 
所属村居
序号
企业名称
和睦村
1
上海震海医用品有限公司
2
上海伟东铁制品厂
3
和睦宅基地(高压线沿线地块)
新镇居委会
4
上海灿邦国际工贸有限公司
5
上海景浦混凝土搅拌站
6
上海德福制漆有限公司
7
上海莹斌建设经营部
方夏村
8
吉冬青(上海齐轩有限公司)
9
张德昌
10
宋宝康
11
上海吼狮石材有限公司
12
陆金龙
13
曹敏娣
沈泾塘村
14
上海珉琪门窗有限公司
15
上海宇神有限公司
16
沈泾塘1组、2组宅基地(预动迁地块)
17
上海贤丽木业有限公司
 
18
香花桥街道共同地块3
 
附件6
赵巷镇减量化工作租金托底暂行方案
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按照“总量控制、增量递减、存量盘活、流量增效、质量提升”的土地管理要求,进一步调动相关村(居)推进集建区外现状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的积极性。在工作中涉及相关村(居)、资产公司集体资产租赁收益减少 ,结合减量化工作,制定租金托底暂行方案。
一、 补贴对象
2018 年度减量涉及的村(居)、资产公司。
二、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以减量涉及的村(居)、资产公司由于减量化工作减少的租金收入为依据(动迁企业除外),补贴36个月租金。
三、补贴方式
村(居)、资产公司上报当年度实际减少的租金收入,减量办牵头会同财政所、经管中心、经发办审查核实,由减量化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经镇长办公会通过后,由镇财政所实行转移支付。
 
 
赵巷镇减量化办公室     
                                  2018 年1 月28
附件7
赵巷镇2018年减量化工作
考核实施办法
有关村(居):
为确保我镇减量化工作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有力推进减量化各项工作,完成区下达任务,特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有关村(居)书记及相关工作人员
二、考核周期
2018 11 2019331,涉及领导调任情况则考核奖金按月结算。
三、考核内容
1 、有关村(居)作为减量化工作的配合单位,应建立减量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推进工作。有关村(居)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加强领导,逐层细化分解工作,具体落实到岗到人。
2 、有关村(居)应结合各自的目标任务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推进目标,确保工作整体进度。
3 、有关村(居)应依照我镇减量化政策规范开展相关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企业评估、洽谈、搬离、拆除地上物、复垦和验收等工作。
4 、做好减量化相关资料的整理、汇总和归档工作。对集体所属资产的补偿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四、考核方法
1 2018年赵巷镇下达各村(居)土地减量化指标为12公顷。各村(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上报减量化企业,由镇减量化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实施,村(居)考核分成ABCD四档,(A档:面积57公顷,主要负责人考核奖金为4万元,B档:面积35公顷, 主要负责人考核奖金为3万元,C档:面积23公顷, 主要负责人考核奖金为2万元,D档:面积2公顷以下,主要负责人考核奖金为1万元,)另外按1:1比例设置考核奖金对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面积按各村(居)实际完成量为准,奖励明细须报镇减量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发放。
2 、本考核不在赵巷镇社会综合考核范围内,届时将单独进行专项考核并奖励。
3 、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立项内容为依据,按照全镇统一的标准,定期由镇减量化联席会议根据考核内容对有关村(居)进行督察考评,并由镇减量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综合考核。
4 、考核得分大于等于80分的,按照考核结果予以奖励;考核得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80分的,不予奖励;考核得分大于等于50分小于60分的,在主要负责人的年终报酬内扣其相应考核奖励额的四分之一,考核得分50分以下的,在主要负责人的年终报酬内扣其相应考核奖励额的二分之一。
5 、若相关村(居)超额完成A档的减量目标任务,村(居)、公司负责人考核奖金增加5000/公顷,奖金总额不超过60000元。
五、考核标准
2019 2月由镇减量办组织考核,对按照时间节点规范推进减量化工作的村(居),根据考核得分给予奖励,具体考核标准见下表:
减量化工作考核表
考核方面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得分
组织机构
1
建立减量化工作组织架构
5
 
任务目标
2
2017 11 215制定本区域减量化工作方案和推进目标
5
 
推进成效
3
2017 216 531完成企业的评估任务
10
 
4
2017 61 1030完成企业的签约任务
15
 
5
2017 81 1231完成企业的腾退、拆除、复垦任务
20
 
6
2018 11 331完成复垦验收工作
20
 
资金管理
7
减量化资金专款专用,积余资金严禁擅自挪作它用,由镇统一管理
10
 
加强长效管理
8
对历年所有已完成验收地块(包括鱼塘复垦、减量化复垦)种植情况加强长效管理工作,不能抛荒。
10
 
资料管理
9
减量化工作相关资料、台账做到规范存档和保管
5
 
 
 
总得分
100
 
注:考核根据有关村(居)完成的地块面积按比例进行评分。
 
 
 
 
                     赵巷镇减量化办公室
                                 2018 年1 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