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巷镇人民政府关于赵巷镇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18-2020)的通知
QE4204000-2018-002
主动公开
赵府〔2018〕36号
无
2018.05.21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新城一站大居:
《赵巷镇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18-2020)》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赵巷镇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
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18-2020)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工作意见》、青浦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居住环境的满意度与获得感,特制定本行动计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美丽家园”建设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形成“党委牵头、政府监管、市场服务、社会参与、居民自治、法治保障”六位一体、良性互动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格局。
二、工作目标
根据2018至2020年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通过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推进:补齐民生短板、完善服务市场机制、健全社区共治机制、优化综合治理体制机制等,切实解决市民群众居住生活领域的“急、难、愁、盼”等问题,努力营造更安全、更有序、更干净的小区居住环境。
三、建设范围
赵巷镇辖区内的所有住宅小区
四、工作重点及目标任务
1、着力推进住宅小区运行安全,提升居住安全水平。完成老旧住房综合修缮改造5.6万平方米,其中包括“三类”房屋1.6万平方米和集资房4万平方米;基本完成存在安全使用隐患住宅电梯的评估、修理、改造、更新任务;推进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推进住宅小区安防监控系统改造更新;开展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着力改善住宅小区公共管理秩序,提升物业行业整体服务能力和监管水平。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考核机制,创建“无违建小区”、“无群租小区”,完成不低于30个住宅小区管理处和主要出入口门岗(门卫室)规范化建设;加强停车管理,疏解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矛盾;培育区域内1-2个品牌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具备专业素养的住宅小区项目经理队伍;全面推行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95%,业主委员会规范运作达标率达75%以上;建立2个以上的住宅小区党建联建示范点;推行符合条件的小区业委会党的工作小组组建试点。
3、着力加强住宅小区环境整洁,提升居住环境品质。实现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和绿色账户全覆盖,住宅小区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实现规范投放、及时清运;累计完成老旧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完成镇2000年以前建成住宅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全面实现本区住宅小区供水企业管水到表;重点整治楼宇门栋广告乱张贴、楼道乱堆物,全面推行住宅小区公共区域清洁维护标准,净化小区环境。
五、职责分工
镇房管所牵头制定赵巷镇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做好工作协调,具体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指导与监督,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矛盾纠纷;配合区级部门完成旧住房综合改造;配合相关部门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换届改选相关程序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等。
镇社区办负责对居民委员会(包括居委会筹备组)履行其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换届改选和日常运作中相关工作职责的指导监督;制定楼道整治方案;建立完善专业社会服务组织工作评价方案。
镇规保办负责物业管辖区域内的雨污分流整治、道路整修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移交接管工作;推行通信及相关架空线入地入管工程;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污染源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镇社发办负责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实现“绿色账户”全覆盖。
镇城管中队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在公共绿化、道路和其他场地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对破坏房屋外貌的拆除、群租、占用共用部位、毁绿占绿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乱设摊等行为进行查处。
镇安管中心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水源、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与消防安全相关工作的巡查检查;高层住宅消防安全排查;探索在高层住宅小区和大型居住社区组建微型消防站的试点工作;配合属地村(居)和物业管理单位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对存在安全使用隐患的电梯进行修理、改造、更新,督促使用单位做好电梯的注册登记、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工作;查处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开展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整治,提升居住环境品质。
镇派出所负责制定并实施老旧小区安防监控系统改造更新方案;高层住宅消防安全排查;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和保安人员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指导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消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隐患;调解各类涉及治安管理的矛盾。
镇司法所负责疏导、调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类民间纠纷,重点建立停车矛盾疏解调处工作机制,明确调处流程,预防和减少因停车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组织开展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镇网格化中心负责推动网格化管理由8小时内向24小时延伸,由住宅小区围墙外向围墙内延伸,由住宅小区管理向社区治理延伸,切实发挥镇、社区工作站和居民区信息点三级网格管理网络作用,实现小区管理疑难杂症早发现、早研究、早处置,大幅降低各类热线涉及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市民投诉量,提升网格化管理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中的服务保障能级。
镇巷馨公司负责住宅小区内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设置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运工作。
镇党群办负责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覆盖和引领,指导各居委会开展住宅小区党建联建示范点建设。
镇财政所负责按规定及时落实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工作相关预算支出资金,并对支出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镇文明办负责对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宣传,加强广大居民对此项工作的知晓率。
各居委会(筹备组)负责加强与小区居民、社区办、房管所、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联系沟通;协调解决居委会层面住宅小区综合管理问题,化解居委会层面的各类矛盾纠纷;做好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换届改选工作;做好对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指导,引导业主委员会规范运作;配合镇各相关部门做好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其他各项工作。
六、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2018年4月底前)。对照建设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形成三年行动方案及各部门职责清单。
2、全面推进(2018年5月至2020年8月)。加强综合协调,各责任部门协同推进、具体推进实施。
3、总结评估(2020年9月至12月)。落实项目验收、资料归整,报区级部门做好实效评估、考核工作。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镇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赵巷镇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和任务,落实责任部门的主体责任,锁定职责清单,有序推进任务的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2、强化综合协调。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前期研究、规划等工作,及时做好有关难点问题的协调处置,协同推进工作。
3、强化考核督查。建立分级考核制度,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动态;提升考核结果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发挥绩效考核对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的推动作用。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进行跟踪督办并追责问责。
4、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新闻宣传、公益广告等作用,加大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社会道德规范和《上海市民文明居住行为公约》,引导业主依法、主动、守约、有序参与自治管理活动;加强本行动计划的宣传,强化市民群众参与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主体意识,营造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