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巷镇镇村级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QE4309000-2018-003
主动公开
赵府〔2018〕40号
无
2018.05.24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新城一站大居:
《赵巷镇镇村级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4日
赵巷镇镇村级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镇村级河道管理养护工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河道管理养护水平,确保河道管理行业公共财政投入资金的准确、合理、安全,根据《青浦区河道管理养护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遵循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奖惩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对象为镇村级河道长效管理项目养护单位。
第四条 水务所组织开展河道管理养护工作年度考核工作。
第五条 水域保洁、陆域保洁、栏杆、防汛通道、堤防护岸和绿化等6种设施的养护标准,应严格执行《上海市河道养护定额》、《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技术规程》相关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河道巡查按照重要河道(人流密集、集镇区域)一天一次、主要河道每周不少于两次、一般河道(乡村小河道)每周两次全覆盖的频率开展,巡查发现的问题应做到即时即报,通过微信群及时沟通和上报,同时在处置完成后进行复查闭合。
陆域保洁按照一级区域一天一次、二级区域一周两次,三级区域半月两次频率开展,确保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废弃物、堆积物、悬挂物,无杂草丛生现象,无二次污染点,同时垃圾应通过规范渠道及时清理处置。
绿化养护按照一级区域一周一次、二级区域半月不少于一次,三级区域半月一次频率开展,养护应按季节特点做好施肥浇水、修枝整形、防治病虫害、刷白等工作,确保绿化植物无霉污、病枝、虫害,无占绿、毁绿现象,存活率达到98%以上。
水域保洁按照重要河道(人流密集、集镇区域)和主要河道一天一次、一般河道(乡村小河道)每周不少于两次的频率开展,保持水面清洁,同时保洁垃圾应通过规范渠道及时清理处置。水葫芦爆发期间按照一天一次的频率开展,并听从区水务局统一调度安排处置。
设施维护按照巡查发现的设施损坏状况对护岸、栏杆、防汛通道等附属设施做好及时修复。要求做到护岸完好、堤顶平顺;防汛通道路面平整,无坑洼、破损;景观设施、栏杆、标牌等结构完整,表面洁净,无变形破损。
第六条 考核根据日常管理养护、各级检查考评、年度验收划分三块内容,按照《赵巷镇镇村级河道长效管理考核评分总表》(附表一)进行赋分,详细内容如下:
(一)日常管理养护
该指标考评内容主要是养护单位全年养护工作的筹备和开展情况。通过编制合理的养护方案,投入足额的人员、作业设备,按照养护要求做好常态养护,确保全年养护工作有序、顺利开展。本项指标主要包括养护方案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养护作业开展情况两块,占年终考核总体评分50分。
1.养护方案的编制和执行情况:主要考核养护方案的编制和执行情况,方案中应明确养护单位的项目部设置情况、管理和一线人员配置情况、养护设备投入情况、巡查、养护、保洁等养护作业的组织安排情况等内容。此外,在日常养护工作中将检查养护方案的具体执行情况,重点围绕养护项目部设置、管理和一线人员安排、养护作业机械设备足额投入情况三项指标进行考核评定,该项占年终考核总体评分40分。
2.养护作业开展情况:主要考核养护频次的执行情况和作业船只在规定保洁区域作业情况两个部分。常态养护应严格按照频次要求开展作业,同时作业船只应在规定的保洁区域内开展常态作业,该项占年终考核总体评分10分。
(二)各级检查考评
该指标考评内容主要是各级部门对镇村级河道养护单位一年期间工作开展情况的成效评价。通过加强管理养护,提升处置效率,及时落实相应整改,为各项考评做好成效保障。本项指标主要包括监理单位检查、市级检查考评情况、区级行业督查、第三方测评、三来处理及河长综合评价六块,占年终考核总体评分40分。
1.监理单位检查:根据监理单位日常检查情况予以考评,按照下发整改单数量扣分,该项占年终考核总体评分5分。
2.市级检查考评:根据上海市水利处检查情况予以考评,严格按照下发整改单数量扣分,该项占年终考核总体评分5分。
3.区级行业督查:区级行业督查由青浦区水务局成立检查小组,每月对全区河道养护情况进行抽查,并按照每月区级行业督查通报的检查评分情况予以考评,该项占年终考核总体评分10分。
4.第三方测评:第三方测评由青浦区河道水闸管理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每月对河道养护成效进行专业测评打分,该项占年终考核总体评分5分。
5.三来处理:根据热线单、信访等投诉情况予以考评,严格按照三来数量扣分,该项占年终考核总体评分5分。
6.河长综合评价:主要是区、镇河长办对镇村级河道一年管养工作开展情况的综合评定,该项占年终考核总体评分10分。
(三)区、镇级考核
该指标考评内容主要是年末由区水务局、区财政局、水务所、财政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镇当年度河道长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考核将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原则上于当年11月中上旬完成。本项指标占年度考核总体评分10分。
第七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分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八条 考核结果确定后,将直接与养护经费挂钩,年度考核前养护经费拨付至80%,剩余20%经费年度考核后拨付,按年终考核得分乘以20%拨付。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养护单位,实行末位淘汰制。此外,若出现以下两类状况,20%经费将立即扣完:
(一)水域保洁自动打捞船只实际投入数量未达到规定数量的1/2。
(二)养护区域内发现河道500平米及以上水生植物、生活垃圾聚集,连续5天仍未完成处置。
第九条 本办法由赵巷镇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8年度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