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巷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控制新违的组织方案的通知
QE4306000-2018-004
主动公开
赵府〔2018〕59号
无
2018.07.31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新城一站大居:
《赵巷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控制新违的组织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1日
赵巷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控制新违的
组织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无违建镇”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围绕“五违四必”、“河道三清”的工作安排,结合赵巷镇实际,集全镇之力,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加强对新增违建、在建违建的控制力度,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一、工作目标
年内完成全镇所有村居“无违”创建活动,“河道三清”及重点区域的违法建筑整治。坚持“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多管齐下、依法整治、分类推进”原则,强化责任,创新举措,严厉打击各类新增违法建设,积极清理整治历史遗留的存量违法建设,全面推进拆违工作,着力健全违法建设的控诉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上海市青浦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创建工作。
2、分类整治原则
严厉打击增量,对新出现的违法案件坚决有效地加以遏制。对存量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摸底,分类梳理,区别情况,重点突破,分批解决。
3、整控结合原则
通过集中整治违法建筑,使在本区域聚集的来沪人员合理有序流动,人口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4、疏堵结合原则
在集中整治的同时,要因地制宜,制定落实各项疏导措施和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5、条块结合原则
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条线负责对违法建筑的认定,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考核;块上具体负责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组织机构
我镇“五违整治”是网格化管理+村(居)民自治。在网格化管理方面,成立由村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条线、网格化和村民组长为组员的巡查员队伍,落实网格队员和村民小组长的巡查责任,开展巡查、发现处置机制,并纳入村民小组长考核办法中,发现复搭或回潮现象立即进行制止和上报,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拆除和劝退,确保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置。我镇设立查违举报电话,一旦接报立即作出回应,由村巡查队员进行实地查看和处理,使“五违”无处藏身。对已经完成的整治情况建立“回头看”工作督查机制,重点对党员干部和财政供养人员进行监督,发现履职不到位、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实施问责。在村(居)民自治方面,我镇着力发动群众参与,依托村居自治力量,做到了大家的事人人参与,确保“五违现象”不反弹。
四、一票否决
凡是发现新增违法建筑,未能及时拆除的,2018年度各村居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项考核予以一票否决。
五、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整管并举。以创建 “无违村(居)”、“无违镇”为契机,大力开展违法搭建的拆除工作,坚决遏制增量,杜绝建新不拆旧、一户两宅和新建房屋超高、超宽、超面积的“三超”现象;加大公共安全的整治力度,及时排查各类灰色行业场所,联同各职能部门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对一旦发现在建违法建筑搭建现象,镇城管和拆违部门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发展并组织实施拆除。派出所、司法等部门要积极介入,加强执法保障。
二是健全巡查机制。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开展巡查、发现处置机制,健全监督机制,设立查违举报电话,一旦接报立即作出回应,各村居巡查队员进行实地查看和处置,使违法建筑无处藏身。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将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纳入各村居年度绩效考核。对新增的违法建筑,未在第一时间发现上报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相关单位年终拆违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发现履职不到位、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实施问责。
六、组建队伍,建立快速处置机制
镇级层面成立一支7人长效督查中队,通过各村(居)网格队员、志愿者、村民小组长发现机制,做好应发现。尽发现、应处置、尽处置的工作原则。针对上报的信息,各职能部门会同督查中队,快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镇财政给予资金等方面的有力保障。村(居)级层面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小组长队伍作用,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发现处置机制,并纳入村居民小组长考核办法中。同时,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宅前屋后整治行动,开展“走进生态办”、参观“无违标杆村”、“美丽乡村”、志愿者大讨论等活动,通过自身参与、参观座谈等,听取基层声音,宣传治理成果,进一步助力常态长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