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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赵巷镇“1+5+8”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QE4304000-2020-009

主动公开

赵府〔2020〕35号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20.05.22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新城一站大居、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以深化责任落实为重点,以消除各领域安全事故隐患为根本,特制订我镇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加强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为重点,牢牢抓住落实责任、控制源头、严格监管、隐患治理等关键环节,通过做实做强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认真分析、研判、查找新情况、新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安全防控。开展“1+5+8”安全综合整治,即“1”——成片区域整治、“5”——五大区域性问题整治、“8”——八大易发事故行业领域问题整治,制定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切实消除一批安全隐患、解决一批管理顽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从源头上铲除滋生安全隐患的土壤,努力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降压一般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平稳受控状态。

二、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镇安委会直接领导,镇安委办设在安管中心,负责整治日常工作,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作为责任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在牵头单位指导下开展各领域整治。

(二)是成立综合整治日常工作专班。以安管中心为班底,统筹协调全镇各行业领域推进隐患治理;各牵头单位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落实综合整治。

(三)是自上而下开展综合整治。形成“牵头单位排摸——制定隐患问题清单——明确整治任务清单——上报镇安委办协调整治——整治难度大和有社会影响的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区各领域牵头单位和镇安委办——镇安委办上报区安委办——区安委办挂牌督办”的工作体系,全面开展安全综合整治。

(四)是定期跟进整治情况。各牵头单位每月召开工作小组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各领域整治情况;定期将领域整治情况报镇安委办;镇安委办形成工作简报报镇政府。

(五)是开展整治工作巡查。对工作不力的部门或个人进行通报。

三、工作分工

(一)“1+5+8”各部门工作职责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各领域整治工作,督促指导跟踪村(居)隐患排查整改;对发现的较大安全隐患及时报镇安委办;对各自行业领域的较大安全隐患督办情况跟踪落实;每月定期将整治情况报镇安委办;配合单位全面配合牵头单位开展集中整治。

(二)各村(居)、大居、镇属公司工作职责

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排摸辖区各类安全隐患;梳理重要点位形成任务清单,报各领域牵头单位;在牵头单位指导下落实隐患整改,实行销项管理。

四、“1+5+8”安全综合整治内容

(一)成片区域整治

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

聚焦重点:聚焦解决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违法居住、违法排污等违法违规及环境脏乱差问题。

牵头单位:三大整治办

配合单位:三大整治相关职能单位、各村(居)、大居

具体措施及全镇面上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分级负责、挂图作战、销项管理、联合执法、约谈问责工作机制,对已完成整治任务的村(居)和完成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的区级、镇级重点区域开展考核验收、回访复查,确保整治到位,不回潮。

(二)5大区域性问题整治

1、工业企业

分管领导:刘磊

聚焦重点:

(1)厂房、仓库

牵头单位:安管中心

配合单位:派出所、经发办、规保办、规土所、城管中队、各村(居)、大居、镇属公司

具体措施及全镇面上长效管理机制:

消除隐患存量,全面排查全镇辖区厂房、仓库底数和隐患存量,逐栋逐户登记造册,开展综合整治,跟踪督改火灾隐患;控制隐患增量,对因违法改建等造成较大风险隐患的,依法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整治;在企业引进、建筑改扩建阶段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监管、把关。

(2)粉尘涉爆企业

牵头单位:安管中心

配合单位:各村(居)、大居、镇属公司

具体措施及全镇面上长效管理机制:

开展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做到“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一村(居)一名册”;抽查粉尘涉爆企业开展“十项重大事故隐患”,对存在“十项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措施。

2、各类市场、回收站

聚焦重点:

(1)各类小商品市场、建材市场等

分管领导:刘磊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所

配合单位:安管中心、规保办、经发办、派出所、城管中队、各村(居)、大居

具体措施及全镇面上长效管理机制:

梳理辖区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 查处商品交易市场内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整治、查处商品交易市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消除市场内水、电、煤、气安全隐患。

(2)废品回收点(站)

分管领导:刘磊

牵头单位:经发办

配合单位:三大整治办、市场监管所、安管中心、生态办、派出所、城管中队、规保办、水务所、网格化中心、综治办、各村(居)、大居、资产公司

具体措施及全镇面上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风险防控,规范、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取缔无照经营和拆除违章搭建为重点,对全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站点进行清理,引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建筑工地

分管领导:王萍

聚焦重点:所有受监工地的高支撑、大型机械、深基坑等重大危险源;未纳入受监的新改扩建、装饰装修、维修工程

牵头单位:规保办

配合单位:各村(居)、大居、商投公司、新城公司、置业公司

具体措施及全镇面上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重大风险管控。严格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设备安全状况和现场防护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死角。要继续强化高处坠落、大型起重设备吊装、深基坑坍塌、高支模坍塌等重大危险源和装饰装修改造项目等突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解决一批管理顽症。

4、房屋安全

(1)城镇房屋安全

分管领导:王萍

聚焦重点:老旧房屋安全等问题

牵头单位:房管所

配合单位:规保办、规土所、各村(居)、大居、镇属公司

具体措施及全镇面上长效管理机制:

督促相关管理单位对全镇老旧房屋安全等问题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分批分次进行整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检查及整改,逐步消除老旧房屋安全隐患。

(2)农村房屋安全

分管领导:王萍

聚焦重点:较长房龄的自建房、危房等问题

牵头单位:规保办

配合单位:各村(居)、征收办、建管公司

具体措施及全镇面上长效管理机制:

对集建区内的村民老旧房屋、危房允许其进行修缮,经评估认定的危房可以有偿退出;对集建区外保护保留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农业人口和失水、失地镇保人员)允许其翻建住房,其中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住户可以修缮住房,经评估认定的危房可以有偿退出;符合市政府 16 号令规定的农户可以翻建住房,无农业人口的住户可以对住房进行修缮,经评估认定的危房可以有偿退出。

(3)厂改居、类住宅的安全

分管领导:周雄文

聚焦重点:改变厂房、商务楼、办公楼使用性质等行为

牵头单位:城管中队

配合单位:经发办、规保办、规土所、房管所、安管中心、市场监管所、各村(居)、大居、镇属公司

具体措施及全镇面上长效管理机制:

针对厂改居问题,摸清底数,做到一项目一方案,严守“三个安全”底线(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强化后续管理,建立日常定期巡查制度。

针对类住宅问题,摸清底数;按照《青浦区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对涉及有违规行为的项目,逐一制定“一楼一方案”、“一楼一策”;定期召开例会,加强沟通协调。

(4)校舍建筑安全

分管领导:周雄文

聚焦重点:较长房龄校舍建筑物安全、校舍消防安全

牵头单位:社发办

配合单位:安管中心、房管所、派出所、大居

具体措施及全镇面上长效管理机制:

对于所有学校校舍开展排查,拟摸清底数,对存在房龄较长、存在危房危险、消防设施欠缺等问题的校舍制定方案,分批分次进行改造。

5、大客流安全

分管领导:金从东

聚焦重点:易造成大客流的景区、墓区、大型商业区等区域

牵头单位:派出所

配合单位:文体中心、社区办、经发办、安管中心、规保办、融媒体、各村(居)、大居、镇属公司

具体措施及全镇面上长效管理机制:

通过加强交通组织,安排警力疏导,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流、车流骤增对道路交通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完善重点区域大客流应对措施;梳理优化大客流易发点位绿色通道、应急处置通道,完善大客流应急处置预案。

(三)8大领域性问题整治

1、消防领域

分管领导:金从东

聚焦重点:

(1)打通小区“生命通道”问题

牵头单位:安管中心

配合单位:房管所、城管中队、派出所、各村(居)、大居

具体措施及全镇面上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组织住宅小区、居民社区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开展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工作;各村(居)、大居牵头组织辖区内住宅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全部清理消防车通道上的障碍物;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进行全面检测,检测发现的问题逐项组织落实整改。

(2)沿街商铺“三合一”问题

牵头单位:安管中心

配合单位:派出所、网格化中心、人口办、城管中队、各村(居)、大居、镇属公司

具体措施及全镇面上长效管理机制:

将“三合一”场所的日常监管纳入网格化监管的重点内容,健全“排查—上报—处理—复查”的管理模式,完善“三合一”场所档案;对可改造的建筑进行技术指导,从源头上解决“三合一”隐患,对于确实无法整改的,组织清退。

(3)农村自建出租房消防问题

牵头单位:安管中心

配合单位:派出所、网格化中心、人口办、各村(居)

具体措施及全镇面上长效管理机制:

由属地村(居)牵头,摸清建筑底数、建筑结构、出租户数、租住人数、安全隐患等重点要素,建立完善底数、隐患、责任“三份清单”;重点针对农民自建出租房违规使用液化气钢瓶和电动自行车室内停放、充电等突出隐患开展排查整治;推行农村自建出租房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

2、用气用油领域

(1)用气领域

分管领导:王萍

聚焦重点:液化气钢瓶使用、运输问题

牵头单位:规保办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所、各村(居)

具体措施及全镇面上长效管理机制:

配合落实全镇液化气统一配送工作,确保生产、储存、运输、配送和终端用户使用等环节安全可控;配合对瓶装液化气用户进行一年一次的入户安全检查,每次配送过程进行安检。

(2)用油领域

聚焦重点:私设加油点问题

分管领导:刘磊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所

配合单位:经发办、派出所、规保办、安管中心、各村(居)、大居、镇属公司

具体措施及全镇面上长效管理机制:

对物流聚集区、大型停车场等重点区域开展非法加油站点检查,结合非法加油特点,采用错时突击检查,必要时对油品进行监督抽查;建立联合巡查机制,多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发挥综合执法的优势,开展综合整治;对于群众投诉举报迅速核实,一旦查实,及时立案,依法从严打击。

3、危险化学品领域

分管领导:金从东

聚焦重点:规范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行为

牵头单位:安管中心

配合单位:各村(居)、大居、镇属公司

具体措施及全镇面上长效管理机制:

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摸清企业底数、建立监管台账;推进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利用系统功能辅助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严肃查处各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储存、经营行为。

4、高空坠物领域

分管领导:周雄文

聚焦重点:户外招牌、户外广告等

牵头单位:城管中队

配合单位:社发办、规保办、各村(居)、大居

具体措施及全镇面上长效管理机制:

全面排查各类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按照“一点一档”建立数据档案;对发现问题,按照“谁设置、谁负责”原则整改;将户外广告、招牌、玻璃幕墙等建筑附着物管理与商家门责制度相结合,强化协同执法机制;加强行政审批源头管理和过程管控;实施常态化监管。

5、防汛领域

分管领导:夏继东

聚焦重点:小区、道路积水点

牵头单位:防汛办

配合单位:水务所、应急办、房管所、规保办、社发办、各村(居)、大居

具体措施及全镇面上长效管理机制:

进一步压实各村(居)隐患排查整改主体责任,各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建立小区、道路积水点、堤防泵闸隐患滚动排查整改机制、信息月报制度;已明确工程措施整改的要抓紧推进落实,短期内无法落实工程措施整改的必须严格落实应急管理措施;汛前开展2次全镇性防汛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广告牌、地下空间、下立交、在建工地、堤防、泵闸、小区。

6、环境领域

分管领导:王萍

聚焦重点:乱排放行为、危废处理

牵头单位:规保办

配合单位:各村(居)、大居、水务所、网格化中心

具体措施及全镇面上长效管理机制:

加大对乱排放行为、重点产废行业的现场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严格排污许可;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开展执法检查,充分利用“行刑同步”机制,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行为。

7、特种设备领域

分管领导:刘磊

聚焦重点:高层居民住宅电梯、无证无牌叉车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所

配合单位:安管中心、派出所、城管中队、各村(居)、大居、镇属公司

具体措施及全镇面上长效管理机制:

将高层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列入重点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名单;对全镇 15 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开展安全评估工作;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电梯、叉车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格处罚。

8、交通领域

分管领导:王萍

聚焦重点:危险货物运输、公交

牵头单位:规保办

配合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安管中心

具体措施及全镇面上长效管理机制:

积极配合区建管委、加强镇内所有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公交企业安全管理。

五、工作制度

(一)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各领域牵头单位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掌握领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报镇安委办,形成工作简报报镇政府;镇安委办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部署阶段性工作,听取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二)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周报制度

各领域牵头部门每周四按行业领域将新排查到的、需区级部门综合协调、集中整治的隐患清单,以及本周隐患整治的情况报区各领域牵头部门;

(三)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按照区方案,隐患挂牌督办按照分级属地和“三个必须”的原则进行。各行业领域内较大安全隐患、整治难度大和有社会影响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各牵头单位报区上报区各领域牵头部门及镇安委办,并由镇安委办报区安委办挂牌督办。

将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通报、督导、约谈、巡查、年度考核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采集范围。对督办不力、治理进展缓慢或治理效果较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根据情况予以通报批评、专项督导、约谈曝光、巡查问责。

(四)安全工作巡查制度

镇安委办每季度对各相关行业部门、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综合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巡查,并向镇政府、镇安委会报送巡查情况,将巡查结果纳入年度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中。

六、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4月15日前)

各牵头单位制定各领域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领域隐患排查的主要范围、重点内容和主要标准,细分各配合单位、各村(居)主要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

(二)隐患排摸整治阶段(4月15日至10月15日)

各领域根据点位问题清单,制定整治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整治措施、整治节点,全面开展综合整治,定期总结整治情况,实行隐患销项管理。在整治的同时,继续开展排摸,查找新问题,更新点位问题清单,边排摸边整治。

(三)巡查督查阶段(4月-12月)

镇安委办组成巡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整治点位进行抽查检查,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阶段督查。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