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赵巷镇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
QE431300020210002
主动公开
赵府〔2021〕16号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21.04.21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新城一站大居:
现将《赵巷镇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监管长效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
赵巷镇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环保
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监管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巩固有关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和回潮,抑制新的“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在总结近年来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赵巷镇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监管长效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事前预防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督查考核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形成以“巩固成果、源头防控、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监管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督查核验,巩固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整治成果,确保纳入整治清单项目全部整改到位,坚决遏制反弹和回潮。通过强化政策引导、网格化巡查发现、日常监管和责任追究,建立“疏堵结合”的源头防控机制,从源头防控新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三、监管长效机制主要内容
各村居、相关公司是辖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治和日常监管的责任主体,实施并落实以下长效监管工作:
(一)强化核查核验,巩固整治成果
各村居、相关公司建立健全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治“回头看”工作,确保所有纳入整治的环保违法违规企业按分类整治要求整改到位。对已整改完成的企业,纳入污染源日常监管,重点检查环保设施运行和环保要求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的违法违规企业,发现一起消除一起,坚决遏制反弹和回潮,巩固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治成果。
(二)强化政策宣教,加强帮扶指导
一是强化产业招商和环境管理人员实施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日常监管要求等的宣传培训,提升环境管理能力。二是采取环保专业化培训、第三方机构现场帮扶指导等方式,加大对小微企业环境管理要求的培训指导,增强企业环保意识,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
(三)强化政策引导,优化环境准入
强化政策引导,优化产业和环境准入要求,源头减少环保违法违规项目。一是结合“无违建村居”创建、产业结构调整、198区域土地减量化等工作,加大违法无证厂房的拆除力度,进一步压缩“散乱污”违法违规企业生存空间。二是加强对各类空置厂房尤其是“厂中厂”、“园中园”厂房的招租管理,辖区内产业招商部门与环境管理部门联动,严把项目准入关口,督促引入项目依法办理环保手续。对规划产业区块外持证厂房,引导房东引入登记表备案、豁免环评类项目,并监督落实相关环保措施。三是鼓励规划产业区块外企业实施转型发展,依托产业区块外优质项目“一事一议”认定和准入的系列政策,鼓励和倒逼规划产业区块外企业升级改造、减排提质,实现腾笼换鸟。
(四)完善网格管理,提升巡查效能
在环保违法违规企业监管方面探索建立村居、网格等形式的“最小单元”环境治理的新模式。一是强化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探索建立“网格化+环保”的巡查发现联动监管机制,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形成巡查、发现、报告、执法的管理链条。二是依托环保管家等第三方力量参与日常巡查,综合运用信息化新型监管手段,提升巡查监管能力。
(五)建立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追究
建立对环保违法违规企业监管的绩效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一是将整治和监管工作纳入年度环保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二是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强化监管责任追究。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治和监管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造成明显反弹和回潮的单位,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加强跟踪调度,不断巩固成效
根据中央和上海市环保督察要求,赵巷镇第一批193家、第二批80家、第三批2家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清理整顿专项整治范围,按照第一类(完善备案)、第二类(整顿规范)、第三类(淘汰关闭)“三个一批”的处理方式,滚动持续开展“回头看”工作,并逐一核验清理整治结果,每月25日前向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报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回头看”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