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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赵巷镇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考核办法》的通知

QE431000020210001

主动公开

赵府〔2021〕97号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21.11.18

各村(居):

《赵巷镇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考核办法》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211118



赵巷镇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考核办法

 

第一条 根据《青浦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考核办法(青农委2021293的相关要求,为规范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各有关村

第三条 考核内容主要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开展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制度建设、工作开展与管护成效等三个方面

制度建设主要包括村级管护工作方案的制定情况。

工作开展主要包括对农田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的实施、管护责任主体落实和工作台账的记录情况。

管护成效主要包括灌溉与排水、农田输配电以及配套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农田范围内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保持完好情况等。此项内容通过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和年底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第四条 考核分种形式,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日常考核由镇农服中心组织实施,年终考核包括镇级考核和区级考核

第五条 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分数90分,等级为优秀;80考核分数<90分,等级为良好;60考核分数<80分,等级为合格;考核分数<60分,等级为不合格。

第六条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镇对基层单位综合考核中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考核分配的依据。考核等级对应的分配系数为:优秀等级为1.1,良好等级为1.05,合格等级为1.0,不合格等级为0.9。补贴资金按照区级补贴标准和考核结果进行分配。

第七条 本办法由赵巷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赵巷镇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