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赵巷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13.02.22
2012
年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
2012年2月18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
赵巷镇
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本区政府
赵巷镇
网站zhaox.shqp.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赵巷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59754590。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
镇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3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赵巷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赵巷镇赵兴路90号;赵巷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赵巷镇镇中路580号;赵巷镇金葫芦社区居委会,赵巷镇民实路58号)。截至2012年底,
本
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措施:一是组织落实,成立由镇长张明任组长、副镇长许芳群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强化人员落实,配备专门人员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有专人进行网站日常的建设、维护、管理,进行信息的采集、编辑、审核等工作。四是确保经费落实,保证运行、维护资金及时到位。
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
、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保障政府信息工作责任到人。
根据区科委的部署和要求,我镇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镇长张明为组长、副镇长许芳群为副组长、办公室及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的内容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及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等方面的内容,按照便于方便公众查询和便于监督的原则,采取《规定》中明确的形式,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根据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格式文本受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程序积极办理。
3
、建立信息发布责任制,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
从信息资源整合入手,保证政府信息的丰富性。对于需要公布的信息,我们按照及时、准确地原则进行上报,特别是与公众和企业息息相关的政府信息。
4
、建立健全镇政府网站长效管理制度。
认真做好网站信息的发布与更新,确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5
、建立政府信息上报制度。
建立了政府信息收集组织网络,由政府各职能部门及村(居)委、事业单位、镇属公司的有关人员担任信息联络员,每月将工作中产生的各类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到政府信息工作小组。基层单位报送信息情况列入每年的信息化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6
、建立政府信息审核制度。
信息审核工作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由信息审核人员严格审核。切实把握好密与非密的界限,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在信息内容上,需经信息提供单位的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采集。
7
、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由镇纪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是否严格符合《规定》要求进行监督管理,并设立公众监督电话及时向公众公布处理结果,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
镇到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79条。
在2012年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根据我镇的实际,突出重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我们在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主要有以下几项重点公开内容:
1
、镇财政、集体资产收支等情况方面。如公开了2012年财政预决算情况、财政收支情况及本镇集体资产管理情况。
2
、社会保障情况方面。如公开了对本镇优抚对象补助的标准、重病大病、突发事件及各种困难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3
、政府
工程建设领域。如公开了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拆除违法建筑考核等
。
4
、有关农村的重要政策法规方面。如公开了本镇合作医疗、农村保险、农龄统计等政策和意见。
5
、
政府政策方面。如公开了加强固定资产采购和管理的试行意见、规范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管理。
6
、
政府服务方面。如公开了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优化城镇环境工作等
。
在公开形式和渠道上,我们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除了继续通过公开栏、政务网络、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外,还按照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设在政府大院、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及金葫芦社区居委会等居民集中和便于阅览的地方,相应设置了公示栏,切实做到及时、完整,并安排专人接待和受理市民的政府信息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
镇2012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
镇2012
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
镇2012年度未收到市民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成立由镇长张明任组长、副镇长许芳群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落实工作人员进行信息报送等工作,下设办公室,由镇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并配合一个兼职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今年,本镇无相关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二)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镇2012年没有产生与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镇2012年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赵巷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在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建设有待改进;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面还不广,导致市民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参与程序不高,前来咨询、查阅和申请的人基本没有;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不多。
针对上述不足,我镇将在今后的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主要有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并要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和水平;二是积极宣传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有关上级政策,继续协调沟通,整合各方资源,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尽力补充和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八、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
以下统计表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统计范围为本政府各部门在工作中所产生的政府信息。对于附表三:咨询情况表中的关于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由于本政府网站未设置访问计数器,所以访问数无法统计。本年度收费指标均为0。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9
|
其中: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79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1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
、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
、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
、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
、信函申请数
|
条
|
1
|
6
、其他形式申请数
|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
、“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1
|
5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0
|
6
、“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
、“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
、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
)“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
)“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
)“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
)“危机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0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0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0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0
|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
、邮寄费
|
元
|
0
|
3
、复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其它: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
、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