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陈锐-淀园路288弄74号-沪青朱府告字〔2024〕第090241号 2024-09-25

陈锐:

本机关于2024年08月13日对你涉嫌擅自搭建建(构)筑物的行为,依法制作《权利义务告知书》(文书编号:沪青朱府告字〔2024〕第090241号)附后。因:

□当事人难以确定

√难以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特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权利义务告知书》(文书编号沪青朱府告字〔2024〕第090241号)即视为送达。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