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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宝藏、杜桦--朱家角镇复兴路88弄2支弄38号102室--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文书送达公告 2024-10-16

杜宝藏、杜桦:

本机关于2024年08月29日对你涉嫌擅自搭建建(构)筑物的行为,依法制作《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文书编号:沪青朱府责拆决字〔2024〕第090089号)附后。因:

□当事人难以确定

√难以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特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文书编号:沪青朱府责拆决字〔2024〕第090089号)即视为送达。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