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角镇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
QF0210000-2021-001
主动公开
青朱府〔2021〕22号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1.07.08
各村、角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
1.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
2.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
3.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15m2)。
三、“回头看”主要任务
1.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对照问题台账,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2.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规划资源局备案的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全区农业大棚和看护房开展“井字形、单元化、网格化”拉网式排查,要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3.坚决排查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要求,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以设施农业之名进行经营性行为要整改,符合相关规划,具备一三产业融合发展条件的项目,按规定办理农转用手续;改变用途的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管理用途;确是农地农用但尚未备案或者备案手续不齐全的,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4.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工作步骤
各村、角里农业公司要早动员、早部署,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制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组织领导推进机制,细化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回头看”行动。
1.宣传发动。6月20日前,完成镇层面工作部署。
2.全面排查。各村、农业公司要开展拉网式、台账式的清理自查工作,按网格化管理要求,责任到人,逐个入园入棚检查、逢棚必查、不留死角,摸清设施农业建设、用地和管理情况,排查设施农业用地中的各类问题形成“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明细表(见附件1)在每周二中午12:00时之前书面和电子稿同步报镇农业农村中心(沈瑜,13482372396)。7月10日前镇层面将组织人员对各村、角里公司排查情况开展抽查核实,并迎接区、市检查。
3.坚决整治。按照“回头看”方案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治整改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要求,7月10日前,各村、角里公司根据违法违规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一问题一方案”,即知即改,完成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朱家角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农服中心主任、生态办主任、规资所所长、派出所所长、各村支部书记、角里公司经理为组员。各成员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回头看”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各村、角里公司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回头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
2.强化部门协作。镇农服中心、生态办、规资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回头看”。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切实履行职责。要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深入查、彻底治,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要把整治作为“回头看”的重点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挂牌督战坚决整治,做到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要讲究方式方法,把握政策,依法依规,区分情况,分类施策,严格标准,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
4.定期上报信息。实行“回头看”信息报送制度。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附件:1.“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明细表
2.“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汇总表
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