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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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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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30
索取号:QF0001000-2011-013 发文字号:青朱府(2011)42号 发文日期:2011-05-16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转发〈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中央补助地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新增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医疗项目的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朱家角镇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许 华 镇长助理
副组长: 沈烈民 镇社发办主任
张雅芳 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组 员: 陆根泉 镇经发办主任
金建华 镇社区管理办主任
陈 刚 朱家角派出所所长
蔡 军 沈巷派出所所长
钱春芳 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姚国强 王金村党支部书记
姚建英 小江村党支部书记
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沈烈民
副主任:张雅芳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