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无证无照餐饮店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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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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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8
索取号:QF0001000-2009-001 发文字号:青朱府(2009)37号 发文日期:2009-06-09
各村(居):
为进一步落实2009年青浦平安建设实施项目,结合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根据沪工商青公[2009]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朱家角镇无证无照餐饮店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顾 骏
副组长:诸建芳、杨晓华
组 员:瞿玉雷、沈烈民、陆根泉、吴建英、王林根、金建华、顾向红、李巧林、朱佩林、蒋 华、王亚云、唐建军、戴 忠、黄国伟、项 敏、杜晓峰
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朱家角工商所内,由蒋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后如有人事变动,由所在单位(部门)人员自然替换。
特此通知
附:朱家角镇无证无照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二○○九年六月九日
朱家角镇开展无证无照餐饮店专项整治的工作计划
根据《上海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开展无证无照餐饮店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和《青浦区开展无证无照餐饮店专项整治的工作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2009年青浦平安建设实事项目,结合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决定在本镇范围内开展无证无照餐饮店的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意见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市场经济秩序中的疑难、复杂问题为出发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整顿与规范并举,取缔和疏导相结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对无证无照餐饮店进行专项整治,使餐饮市场的安全得到有效保证,有效化解经营者和周边居民之间的矛盾,维护餐饮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为世博会的顺利召开创造平安、和谐的市场经济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方针,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进行整治,努力做到三个“一批”:即依法规范一批,进一步规范餐饮的各项管理工作,特别是食品安全,倡导守法经营;疏导解决一批,帮助和指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无照餐饮,通过整改符合申办条件,核发相关证照;整治取缔一批,对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无照餐饮店,又拒不服从管理的,坚决予以取缔。通过专项整治、长效机制的建设,加强部门间的联动、协作,不断提高本镇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行动的组织和协调,切实抓出整治成效,成立青浦区朱家角镇无证无照餐饮店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朱家角镇分管领导为组长,朱家角工商所、朱家角派出所、沈巷派出所、东方绿舟派出所、朱家角卫生院、朱家角食药监所、朱家角镇政府安全管理事务中心、朱家角镇区管理办公室、朱家角镇综治科、朱家角镇社区办、朱家角镇规划建设科、朱家角房地所、朱家角城管分队、朱家角镇应急分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组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无证无照整治行动的领导、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联络办公室设在朱家角工商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
四、工作重点对象和区域
(一)重点对象:
1、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信访矛盾突出的无证无照餐饮店;
2、农家乐;
3、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餐饮店等。
(二)重点地区:
朱家角古镇旅游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农家乐”;农村外来人口聚居区。
五、职责分工
(一)工商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制定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检查行动的组织协调、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总分析和情况报送;会同食药监等部门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活动情况进行排摸;对符合办照条件的予以规范,疏导办照,对无法规范的坚决依法加以取缔;协调相关前置许可部门提出疏导意见。
(二)派出所:对执法进行保障,对阻碍、抗拒执法、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三)食药监和卫生部门:会同工商所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活动情况进行排摸;配合工商所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餐饮店;依法查处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行为;针对无证餐饮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的疏导意见,督促无证餐饮店进行整改,办理前置许可。
(四)朱家角镇政府安全管理事务中心: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目标考核,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考核、验收。
(五)综治部门: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目标考核,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考核、验收。
(六)城管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无证无照餐饮经营者的违法搭建、占道经营和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
(七)应急分队:参加对无证无照餐饮店的取缔行动,应对突发事件,配合派出所对执法进行保障。
(八)镇区办、综治科: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工商所、派出所、食药监部门依法查处旅游景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活动及外来人口管理。
(九)规建科、房地所: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工商所、派出所、食药监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餐饮经营活动中涉及违法建设和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的行为。
(十)社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村(居)委会的协调相关工作。各村(居)委会对本辖区内的整治和疏导工作落实领导专门负责,定期组织召开整治工作会议,了解掌握本辖区的无证无照餐饮的基本情况,摸清底数,为整治工作提供便利。
六、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为2009年4月8日至12月31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排摸、组织部署阶段(4月8日—4月25日)。对无证无照餐饮店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无证无照餐饮店经营者的基本概况。在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确定重点整治对象和重点区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并完成工作部署。
(二)监督检查、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9月30日)。在镇无证无照餐饮店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工商所牵头,开展联合执法,针对重点对象和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分三个阶段有步骤的分片推进:
1、古镇旅游区内的东西井街地段的无证无照餐饮店;
2、农村无照“农家乐”;
3、城乡结合部、沈巷社区的无证无照饮食店、点心店。
对上述三个重点区域,力争通过集中整治,疏堵结合,消灭无证无照餐饮,同时通过以点带面,辐射周边其他地区,由主到次,在全镇范围内起到整治效果。
(三)深入推进、巩固规范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由工商所牵头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复查,并将结果报镇政府,确保整治取得预期效果。同时,按照属地责任制的要求,针对辖区内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加强有关工作的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违法行为回潮。
(四)总结评估、完善机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工商所和各协同单位对前三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并加强日常监管机制,形成考核小组,对各居(村)委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