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0001000-2008-005 关于成立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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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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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0
各有关职能部门: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精神,保障人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精神卫生网络体系,加强我镇精神卫生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朱家角镇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诸建芳(分管副镇长)
副组长:沈烈民(社会事业科科长)
张月芳(社会事业科副科长)
张岱娟(卫生院院长)
组 员:陆根泉(财政科科长)
唐建军(朱家角派出所所长)
戴 忠(沈巷派出所所长)
顾向红(社会保障科科长)
马桂娟(卫生院院长助理)
特此通知
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