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预防和处置劳资纠纷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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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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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31
索取号:QF0001000-2008-017 发文字号:青朱府(2008)81号 发文日期:2008-12-03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置各类矛盾纠纷,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朱家角镇预防和处置劳资纠纷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顾 骏
副组长:朱磊明、沈月明、许 华
成 员:陆金元、马月春、杨金伟、沈千根、卜其刚、王林根、王根云、张海滨
今后如有人员变动,由成员单位领导自然替换。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