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2024年朱家角镇推进林业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QF021000020230002
主动公开
青朱府〔2023〕35号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3.10.07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以林长制推深做实为抓手,继续夯实我镇生态资源基底,提升林业建设项目综合效益。根据《2022-2024年上海市推进林业健康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发改地区〔2022〕15号)及《2022-2024年青浦区林业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青绿容联〔2022〕3号),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
2022-2024年朱家角镇推进林业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围绕建设生态宜居总体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提高森林覆盖率,促进生态布局合理性、均衡性和功能性提升,以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重点任务
根据“十四五”造林专项规划要求,重点推进青浦新城环城森林片区建设;实施市级生态网络空间建设;继续推进其他生态空间建设[农田林网和农村道路、河道两侧防护林建设,实行窄带(林)变宽、断带(林)合拢]。
三、项目推进
(一)实施范围
“十四五”造林专项规划图斑实施区域涵盖除张家圩村、新旺村、创建村外其余25个行政村,以及部分镇区范围。
(二)推进计划
1.落实2022年造林任务。涉及266.7亩,9月底完成腾地,10月份启动造林,11月10日全面完成。
2.2023年计划安排:2023年主要涉及本镇范围内的是市级环青浦新城森林带建设项目,区政府下达新造林任务量为650亩。确定可造林地块,计划10月底完成土地腾退工作,年底启动造林工作。
3.2024年计划安排:根据区政府下达任务量安排相应工作。
4.造林地块腾退后须完成土地平整,达到可造林状态。
(三)腾退费用补偿办法
1.灌溉水田2000元/亩;露地菜地3200元/亩;保护地菜地4800元/亩;养殖水面20000元/亩;其他农用地(经济林、经济果林)20000元/亩;畜禽饲养地12000元/亩。
以上补偿费用标准为最高限额,养殖水面、经济林、经济果林、畜禽饲养地补偿金额采用评估方式,低于补偿标准的按实际评估金额,高于补偿标准的按标准限额补偿。特殊情况提交政府办公会一事一议。
2.涉及建设项目林地补划地块腾退费用原则上参照以上标准实施,由用地单位支付腾退费用。
3.面积确认:涉及立项垦复的土地减量、鱼(藕)塘以验收确认的新增耕地面积为准;不涉及立项垦复的其它地块以合同签约为基础,经第三方测量面积为准。
4.补偿品种确认;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等部门会同第三方现场测量现状为准。
四、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建立朱家角镇2022-2024年造林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设置在林长办),负责日常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农服中心、规建办、减量办、规资所等相关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并加强与成员单位协调配合,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细化目标任务。根据区绿容局下达的林业建设任务量,镇政府落实责任,督促造林区域内地上物腾退、流转、协调等相关工作。对造林区域内土地腾退工作进度,由镇造林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定期通报。
3.落实资金补贴政策。相关村(单位)在开展前期土地腾退过程中,采取额定包干、按实结算的原则,先期发生腾退资金由镇财政予以垫付。对环青浦新城森林带造林建设项目,进一步以奖补方式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地上物腾退、流转、造林的,另外给予3000元/亩的奖补资金(镇获得区造林奖补政策的、在造林奖补资金中支出;镇未获区造林奖补政策的,在生态补偿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