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朱家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度下半年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QF090400020240003

主动公开

青朱府〔2024〕24号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4.12.06

各村居(朱家角地区)、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度下半年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

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朱家角镇下半年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2024年朱家角镇无偿献血工作,确保临床医疗用血的需求和安全,根据《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区卫健委《关于做好2024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血液使用情况,定于十二月份组织朱家角镇公民开展无偿献血。现就做好我镇2024年度下半年献血工作的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献血对象及具体要求

1.凡居住或工作在朱家角镇的(含来沪人员)公民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男性公民体重超过50公斤,女性公民体重超过45公斤,符合献血健康标准的可以参加无偿献血。

2.来沪人员在本镇居住或工作的,必须经过镇人口办外来人口信息库登记信息核查,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居住凭证以及村居、单位出具的居住或务工证明。

3.对自愿参加献血者,各单位要严格把握献血间隔时间,二次采集间隔不少于六个月。

二、献血任务数

2024年朱家角镇下半年献血任务为870只。(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分配数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各居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自动员会议召开后,落实好工作人员,开展排摸和宣传发动,积极扩大参与无偿献血的人群,按照献血计划组织好人员参加。

(二)体检献血阶段:时间为期四天,即12月12日(星期四)、12月17日(星期二)、12月24日(星期二)、12月26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地点在朱家角镇养护院(沈太路85号)。本次献血采取一次法形式,即当天体检采小血合格后可以献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宣传动员

各村居及单位要把无偿献血工作当做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及时组建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或行政负责人任组长,要切实加强对献血工作的领导,切忌组织工作简单化,宣传发动要深入到基层,将无偿献血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不断加强献血法律法规和血液知识的普及,提升公民的献血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执法力度,保证血液质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为打击“血头、血霸”,保障献血者的健康和受血者的安全,禁止使用委托他人以“劳务中介”或类似形式募集非本地区务工或居住的人员参加本单位的献血,对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血头、血霸”,区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惩处,以维护正常献血秩序,保障献血者的健康和受血者的安全。在献血过程中,对拒不完成献血任务的单位,按《上海市献血条例》有关规定严格执法,保证《上海市献血条例》的严肃性。

(三)依法依规,合理补贴

要严格把控献血的高额营养补贴,避免给各献血单位造成较大的经济负担;严格控制发放营养补贴的方式,要将营养补贴全额通过转账形式发放至献血者本人银行卡账户,规避存在中间环节,滋生“卖血”市场。

请各单位务必认真贯彻落实,精心组织安排,确保2024年度献血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