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街镇”实施意见的通知
QF03030002014005
主动公开
无
无
2014.07.30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大会精神,落实《2014年青浦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各项目标任务,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进一步提升街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根据本镇实际情况,现制定朱家角镇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街镇”实施意见,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及《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上海市食品安全行动计划(2012-2015年)》、《201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青浦区食品安全行动计划(2012-2015年)》要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系列讲话精神,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食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强化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着力构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保障体系,不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使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建立起完善的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和机制,按照“五个最严”和“五个从严”的要求,以“两大治理”和“四项能力“为重点,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检查、监督、执法、处罚、追责工作,逐步形成政府、企业、村居、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的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保持全镇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全面提升镇级食品安全水平。
三、重点内容
创建工作以《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规范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经营、消费活动、整治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为主要内容,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在本镇辖区内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机制,落实食品安全政府负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意识,以大联勤、大联动工作平台构建完善的全覆盖监管网络,提高管理能力。
(二)规范本镇辖区内的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行为,提高行业自身管理和自律水平,创建一批诚信守约、进行“GMP、六T实务”等规范管理的示范企业。
(三)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在解决一些无证照生产经营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
(四)了解掌握居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实际需求,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食品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度
镇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镇”领导小组为领导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商量、研究、部署食品安全重点、难点工作;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考核奖惩。镇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牵头部门,建立覆盖村(居)委、村民小组及楼组的基层协调、监管网络,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员、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联系、协调各职能部门和村(居)、公司等基层单位,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确保财政投入,形成监管合力。
(二)加大食品安全宣教力度
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七进”宣传培训教育和培训,加强正面宣传、法制宣传、科普宣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市民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满意度和自我保护意识。对社区宣传覆盖率达100%,市民对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对从业人员培训率达90%以上,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达80%以上。
(三)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
加强对农业生产者的宣传培训,推广农业规模化经营,推广低毒高效农药。健全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队伍,加强农业投入品经营、生产监管;控制禁用农药、兽药在生产中使用;扩大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样本量,蔬菜农药残留定性检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种植户100%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用药承诺书。
(四)加强食品生产加工质量监管
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身管理、员工培训、企业自检、源头管理和溯源、食品添加剂管理、供应商实地查验、变质和过期食品销毁、标签标识相关规定及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等制度。加强对重点食品的质量监督检测,积极培育食品生产品牌企业,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和能力。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加强执法力度,主动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五)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
加强对集贸市场、超市卖场、熟食专卖店等重点场所食品的监督管理和质量抽检,落实主办方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对重点食品的索证索票溯源工作,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制度,规范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加强小摊贩的疏导和规范管理。
(六)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监管
加强对餐饮和集体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和餐饮单位监督公示制度,基本消灭主要道路门店无证照餐饮经营现象。加强对各类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企事业单位、工地食堂持证率100%;全面实施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全部达到B级以上管理标准。加强对农村自办酒席户的食品安全监管,办酒申报、消毒药物发放指导率达到100%。
(七)深化治理整顿和联合整治
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暗查暗访和飞行检查的力度,开展各种形式的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重点开展餐厨废弃油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小摊贩、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等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完善食品安全案件发现反馈机制、协作联动机制、协同查处机制,取缔无证照、不规范和超范围生产经营现象,坚决遏制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五、创建步骤
(一)第一阶段:组织部署阶段(
7月1日
-
8
月1
日
)
成立各级领导小组,健全组织网络。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进行责任签约,落实指标任务和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利用各类媒体和简报、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街镇创建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创建工作,营造人人关心、个个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围绕创建标准和责任分工,制定创建计划。
(二)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
8月2日
-
10
月15
日
)
各职能部门和单位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具体措施,推进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各环节规范监管,全面加强保障体系、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建设。
(三)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阶段(
10月16日
-
11
月10
日
)
各职能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照食品安全示范街镇创建标准进行自查梳理,对存在不足和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创建总结;各食品生产经营户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查自纠;镇食安办加强全面督导,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形成总结报告;邀请区食安办对创建工作进行区级评估验收。
(四)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11月11日
-年底)
进一步完善示范街镇创建工作资料,做好整理归档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创建要求,迎接市食安办的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是今年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任务,各职能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重视创建工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食品安全干部具体抓、负主责;要加大人、财、物的投入,确保创建工作保障到位。
(二)明确标准,有效落实各项任务
食品安全示范街镇的创建涉及到农产品种养、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各职能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指标任务,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创建计划,健全机制制度,把握关键指标,强化对策措施,扎扎实实推进创建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创建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是一项提升地区形象、惠及百姓健康的民心工程,要通过开展生动活泼、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讲座等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以及示范街镇的创建意义、目标、任务,逐步提高居民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形成全社会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特此通知
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