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做好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工作的通知

QF03130002013011

主动公开

青朱府〔2013〕78号

2013.12.27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11〕18号)和《关于组织实施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意见》(沪府办发〔2011〕63号)的要求,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本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的通知》(沪卫疾妇〔2012〕46号)精神,根据“青浦区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作为本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朱家角镇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开展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提高市民大肠癌防治知识知晓率,提高大肠癌及其癌前病变早诊率和治疗率,降低大肠癌死亡率和未来发病率。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

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为本市常住人口(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和本市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中达到退休年龄段,并参加本市各类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障人员提供大肠癌筛查服务。本项目自方案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全面开展覆盖全镇村居,以后每三年开展一轮大肠癌筛查服务。

三、工作内容

(一)宣传发动

本辖区通过组织社区宣传动员等方式,广泛宣传大肠癌筛查的重要意义和项目内容,提高社区居民对大肠癌筛查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二)社区筛查

1、知情同意

向居民发放《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知情同意书》(附件1),介绍筛查的意义,可能的风险和获益。居民在仔细阅读知情同意书上的内容后,如果愿意参加筛查,须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由各村居卫生干部收集后统一登记,将收集到的人数上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筛查登记

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知情同意书至就近村卫生室接受筛查登记。社区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居民进行登记,将其信息录入专用数据库。

3、危险度评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危险度评估表》(附件2)对居民开展大肠癌患病风险评估。

4、便隐血试验(FOBT)检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完成筛查登记的居民发放采便器,每人2支,并告知采便器使用方式。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将采集好样品的采便器送至村卫生室或居委卫生干部,由村医或居委卫生干部将采便器统一上交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科应督促村医或居委卫生干部及时送检。

5、结果判断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居民的大肠癌危险度评估和便隐血试验(FOBT)检查结果判断筛查结果。

大肠癌危险度评估为阳性或2次便隐血试验(FOBT)中任意1次检查结果为阳性者,即为筛查阳性;大肠癌危险度评估为阴性且2次便隐血试验(FOBT)检查结果均为阴性者,即为筛查阴性。

6、健康宣教

初筛阳性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其发放《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初筛结果和诊断性检查建议书》(附件3),告知和动员其及时前往定点的朱家角人民医院进行肠镜检查。(该项目自费)

初筛阴性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其发放《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初筛结果通知》(附件4),建议每3年接受一次大肠癌筛查。

(三)肠镜检查和后续诊疗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定点的医疗机构设置标准指定朱家角人民医院作为筛查阳性者肠镜检查的定点医疗机构,为朱家角镇地区筛查阳性者提供肠镜检查服务。

 (四)社区随访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筛查阳性居民进行跟踪随访,及时了解肠镜检查结果、病理诊断信息,并督促其遵医嘱复查或随访。

对确诊大肠癌或癌前病变的患者了解其手术和其他治疗信息。对筛查阳性但肠镜检查未发现异常的居民,建议其每年进行一次便隐血试验检查。对筛查阳性而未及时接受肠镜检查者,督促其及时检查,给予健康教育。

(五)信息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及时准确地将有关数据录入大肠癌筛查数据库和居民健康档案,并将数据库按时报送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居民大肠癌筛查相关资料必须保密,避免信息泄露。

四、项目组织和职责

(一)社会事业发展办

负责组织协调朱家角镇居民大肠癌筛查项目实施,并组织发动村、居开展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的工作。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居民大肠癌筛查项目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并制定各村、居筛查时间的安排,同时负责大肠癌筛查的登记、居民危险度评估、便隐血试验采便器发放,二次便隐血试验(FOBT)检查、结果判断告知、筛查阳性追踪随访,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和信息录入等工作。

(三)村及居委

负责辖区内大肠癌筛查的宣传、发动,以及对居民签订知情同意书应,对应参加大肠癌筛查居民的摸底上报,同时做好筛查居民的大便回收和送样以及落实筛查阳性者进一步检查等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包括登记现场布置等。

五、质量控制

(一)业务培训

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人员以及乡村医生、村、居卫生干部开展相关培训,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和《知情同意书》的相关内容以及筛查流程等。

(二)初筛质控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大肠癌筛查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内容包括操作流程规范性、数据录入准确性、随访工作等。

 

附件:1、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知情同意书

  2、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危险度评估表

    3、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肠镜检查建议书

    4、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初筛结果通知

       5、青浦区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工作流程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