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角镇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QF0313000-2017-010
主动公开
青朱府〔2017〕43号
无
2017.08.28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国办发[2017]56号)精神,根据青浦区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要求,现就在本区各街镇深入开展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为此,我镇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整治
按照区政府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镇不断强化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由朱家角镇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镇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不再另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乔惠锋担任。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开展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
2、明确职能职责,全面落实工作
(一)开展生产领域电线电缆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和整治本镇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含生产许可证、CCC强制性认证、未列入前二项发证的企业)。对停产、停证以及未列入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发证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做到“企业全覆盖、质量全承诺、问题全查准、处置全到位、信息全通报”。严厉查处制假售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质量违法行为。同时,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全面质量监管。(责任部门:市场监管所)
(二)开展流通领域电线电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朱家角镇内建材堆场以及集中销售电线电缆的区域。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有疑问电线电缆产品,进行执法抽样,经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要求销售企业及时下架,并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任部门:市场监管所)
(三)开展重点工程等电线电缆使用领域监督检查。要充分吸取“西安地铁”时间的经验教训,严厉排查朱家角镇在建工地,尤其是重大市政、水利、住房项目工程,包括在建17号线地铁项目中所使用的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排查所用电线电缆的生产企业获证情况,检查采购单,存放仓库,出入库台帐等。若有必要,对部分电线电缆进行抽样检测,提高项目承担单位的安全意识,防止问题电线电缆投入工程使用。(责任部门:规保办、安管中心、水务所)
(四)开展朱家角镇内工业用、民用、农业用输配电线路中的电线电缆检查。电力部门应对仓储及在用电线电缆开展自查,检查仓库进出货记录、供应商资质和出厂检验报告等,进一步把好采购质量关,保证朱家角镇内电力设施使用的电线电缆质量合格。(责任部门:供电所、工业园区)
(五)做好行刑衔接和反腐工作。专项整治期间要积极做好行刑衔接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对少数“不收手、不收敛”的违法违规企业,必须“严打、狠打、痛打”,由公安、检察院等依法严惩。同时,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对发现的由于腐败问题导致制假售假问题,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移送相关部门严肃处理。(责任部门:朱家角派出所、沈巷派出所、镇纪委)
3、汇集各方力量,务求实际效果
(1)全面开展整治。专项整治期间,要统一标准、一视同仁,不搞“特殊化”,对全镇范围内所有电线电缆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梳理、汇总上报,杜绝销售和使用存有安全隐患的产品。
(2)强化联合执法。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切实发挥监督检查、产品抽查、执法处罚等多手段、多部门联合行动。做好质量抽检,对于产品质量检查不合格的,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进行严惩。
(3)确保信息通畅。各单位要确保信息传达通畅,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反馈工作信息,建立各单位、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专项整治合力,对发现的问题,要查清流向,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
(4)强化汇总上报。在整治期间,各有关单位应积极汇总整治工作信息和上报推进情况,分别于8月20日和9月20日,上报有关信息至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RTX:chenjiali,电话:59249295)。
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