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房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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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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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5
索取号:QF0001000-2010-017 发文字号:青朱府(2010)74号 发文日期:2010-11-02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房地产和物业管理纠纷中的独特优势和职能作用,做好人民调解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房地物业纠纷工作的衔接配合;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行业化、专业化建设,针对新时期房地物业纠纷的复杂性、多样性、突发性调处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关于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参与房地产和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朱家角镇房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其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王根云
副主任:王林根、李 力、鲁雅琴、王亚云
成 员:瞿玉雷、戴志华、蔡 军、陈 刚、顾德忠
下设调解工作室:
主 任:衣崎峰
以后如有人事变动,由所在部门人员自然替换。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