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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朱家角古镇旅游区经营户诚信评比暂行办法》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0.11.22

索取号:QF0306000-2010-008 发文字号:青朱府(2010)78号 发文日期:2010-11-05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朱家角古镇旅游区的经营秩序,深化和推进诚信文明经营活动,做好古镇旅游区经营户“达标、示范、诚信”评比活动,特制定《朱家角古镇旅游区经营户诚信评比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朱家角古镇旅游区经营户诚信评比暂行办法

          2、朱家角古镇旅游区经营户诚信评比细则(餐饮行业)

        3、朱家角古镇旅游区经营户诚信评比细则(现制现售、预包装食品)

        4、朱家角古镇旅游区经营户诚信评比细则(无前置审批)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朱家角古镇旅游区经营户诚信评比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朱家角古镇旅游区的经营秩序,深化和推进诚信文明经营活动,做好古镇旅游区经营户“达标、示范、诚信”评比活动,根据《朱家角古镇旅游区经营户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诚信评比暂行办法。

        一、评比的基本原则

        (一)严格准入。凡在1年内被有关职能部门行政处罚的一律不得参加示范经营户、诚信文明经营户评比。

        (二)公正评选。严格按照标准和有关程序进行检查和考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数量控制。要求旅游区每个经营户都符合达标户标准,每季评选示范经营30户(餐饮7户,食品经营户8户,其它15户),每年评选诚信文明经营10户(餐饮2户,食品经营户3户,其它5户)。

        (四)动态管理。示范经营户、诚信文明经营户的评比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能上能下,有进有出。

        (五)北大街为先行试点区域,待条件成熟将向古镇旅游区全面推行。

        二、评比的组织机构

        朱家角古镇旅游管理办公室下属综合管理组负责牵头成立评比工作组,组长为戴志华,副组长为吴洪元,工作组成员由朱家角古镇旅游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派一名人员组成。评比工作组每季度定期对古镇旅游区经营户进行联合检查评比。

        三、评比的程序

        (一)每年年初开展达标评比活动,检查验收得分80分以上的为达标。未能达到标准的经营户限期予以整改,到期复查。

        (二)每季度在达标户中开展示范经营户评比。由达标户自愿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管委员初审通过后,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评比,评比以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式,总分90分以上的确定为示范经营户。原则上,示范经营户不超过30户,如90分以上超过30户,则按评分从高到低取前30户为示范经营户。

        (三)每年年底开展诚信文明经营户评比。以示范经营户为基础,汇总经营者各季度的评比得分(平均得分95分以上),综合考虑经营者在服从日常管理、奉献社会公益等方面的情况,评选出10户诚信文明经营户。

        四、评比的内容

        工商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卫生状况、市容管理、纳税情况、环保和消防设施、房屋使用以及诚信文明经营情况。

        五、评比的量化标准(见附件)

        六、评比后的管理

        (一)加强学习培训。每半年召开一次“示范经营户”学习培训会。每年召开一次“诚信文明经营户”经验交流表彰会,不断提高诚信度和服务水平。

        (二)不定期的随时抽查,凡被有关职能部门行政处罚的一律取消示范经营户、诚信文明户资格,本度内不得再参加评比。

        (三)建立信誉档案。对申请参与评比的经营户建立信誉档案,内容包括基本情况、评比成绩、授牌情况、其他获奖表彰情况、后续管理结果等。信誉档案将作为今后其他类评选的参考依据。

        (四)对通过整改仍不达标的经营户,工商部门暂缓年检。

        被评为“示范经营户”“诚信文明经营户”的,由朱家角古镇旅游管理委员会颁发奖牌,在古镇旅游区进行公示,并予以适当的物质奖励。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朱家角古镇旅游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1111日起实施。

        

朱家角古镇旅游区经营户诚信评比细则(餐饮行业)

序号

评分单位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1

工商

亮证照经营

不亮证照扣1分,未按规定亮证照扣1

2

 

擅自改变经营地址

执照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符扣3

3

 

超越经营范围

超一般经营范围扣2分,超有前置审批经营范围扣2

4

 

非法转让、租借营业执照

转让执照扣5分,租借执照扣3

5

 

明码标价,乱宰客行为

未明码标价扣1分,有宰客行为扣2

3

 

欺诈消费者,发现申诉、举报

申诉核实属实扣,举报核实属实扣

4

 

积极参加各类组织和活动

未参加各类组织扣1分,未参加各类培训会议扣1

2

 

虚假广告

广告用语不规范扣2分,发布虚假广告扣5

5

 

文明经营,服务态度好

服务态度差扣1分,经营有不文明言语扣1

2

 

2

食品药品监督

将卫生许可证、卫生制度上墙

未将卫生许可证悬挂在醒目处扣2分,卫生制度未上墙扣1

3

 

从业人员健康证

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扣3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扣5

5

 

在卫生许可证许可范围内经营

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扣2

2

 

建立食品经营台帐,索证索票

未建立食品经营台帐扣2分,经营台帐登记不全扣1分,未索证索票扣2分,索证索票不全扣1

5

 

相关人员须穿统一工作服

厨师和冷菜间技师上岗时未按三白要求穿戴扣3

3

 

食品卫生方面投诉

有同时核实属实扣2

2

 

 

 

 

 

3

税务

按时依法纳税,无偷税漏税行为

未按时纳税扣1分 ,未纳税扣6分,有漏税行为扣4

6

 

乱开发票

为他人乱开发票扣4

4

 

4

城管

履行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

没有履行责任区制度扣2

2

 

店外各类广告等设置符合镇容镇貌

未经同意乱设各类广告扣2分,设置广告不符合镇容镇貌扣2

4

 

店内外周边保持干净

店内不干净扣2分,店外不干净扣1

3

 

禁止在店周边凉晒物品

在店周边凉晒衣服扣1分,乱堆东西扣2

3

 

禁止在街上强行拉客

在店门口强行拉客扣2分,在街上强行拉客扣2

4

 

跨门面经营

跨越门面经营扣2分,跨越门面影响行人扣2

4

 

5

环保

需通过环境验收的店铺,环保设施到位,不得将各种垃圾倒入河内

环保设施未到位扣2分,将垃圾倒入河内扣4

6

 

近年来未发生过环保方面的投诉

有投诉核实属实扣4

4

 

6

消防

需通过消防验收的店铺,消防设施到位

消防设施未到位扣2

2

 

从未发生过火灾事故

有火灾隐患扣2分,有火灾扣3

3

 

7

房管

破墙开店,没有改变房屋的结构,

未经同意破墙开店扣2分,改变房屋结构扣3

5

 

  

  

朱家角古镇旅游区经营户诚信评比细则(现制现售、预包装食品)

序号

评分单位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1

工商

亮证照经营

不亮证照扣2分,未按规定亮证照扣1

3

 

擅自改变经营地址

执照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符扣3

3

 

超越经营范围

超一般经营范围扣1分,超有前置审批经营范围扣2

3

 

非法转让、租借营业执照

转让执照扣4分,租借执照扣3

4

 

明码标价,乱宰客行为

未明码标价扣1分,有宰客行为扣2

3

 

欺诈消费者,发现申诉、举报

申诉核实属实扣2分,举报核实属实扣2

4

 

积极参加各类组织和活动

未参加各类组织扣1分,未参加各类培训会议扣1

2

 

文明经营,服务态度好

服务态度差扣1分,经营有不文明言语扣1

2

 

将卫生许可证、卫生制度上墙

未将卫生许可证悬挂在醒目处扣1分,卫生制度未上墙扣1

2

 

从业人员健康证

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扣2分,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扣4

4

 

在卫生许可证许可范围内经营

超越许可范围经营食品扣3

3

 

建立食品经营台帐,索证索票

未建立台帐扣2分,台帐登记不全扣1分,未索证索票扣2分,索证索票不全扣1

4

 

相关人员须穿统一工作服

现制现售人员未按三白要求穿戴扣2

2

 

 

 

 

 

裸露食品销售

未进专间销售裸露食品扣3

3

 

过期、变质食品

销售过期扣2分、变质食品扣2

4

 

虚假广告

广告用语不规范扣2分,发布虚假广告扣4

4

 

2

税务

按时依法纳税,无偷税漏税行为

未按时纳税扣1分,未纳税扣6分,有漏税行为扣2

6

 

乱开发票

为他人乱开发票扣4

4

 

3

城管

履行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

未履行责任区制度扣2

2

 

店外各类广告等设置符合镇容镇貌

未经同意乱设各类广告扣2分,设置广告不符合镇容镇貌扣2分,

4

 

店内外周边保持干净

店内不干净扣2分,店外不干净扣1

3

 

禁止在店周边凉晒物品

在店周边凉晒衣服扣1分,乱堆东西扣2

3

 

禁止在街上强行拉客

在店门口强行拉客扣2分,在街上强行拉客扣2

4

 

跨门面经营

跨越门面经营扣2分,跨越门面影响行人扣2

4

 

4

环保

需通过环境验收的店铺,环保设施到位,不得将各种垃圾倒入河内

环保设施未到位扣3分,将垃圾倒入河内扣3

6

 

近年来未发生过环保方面的投诉

有投诉核实属实扣4

4

 

5

消防

需通过消防验收的店铺,消防设施到位

消防设施未到位扣3

3

 

火灾事故

有火灾隐患扣1分,有火灾扣2

2

 

6

房管

破墙开店,没有改变房屋的结构,

未经同意破墙开店扣2分,改变房屋结构扣3

5

 

  

朱家角古镇旅游区经营户诚信评比细则(无前置审批)

序号

评分单位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1

工商

亮证照经营

不亮证照扣2分,未按规定亮证照扣2

4

  

  

  

擅自改变经营地址

执照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符扣4

4

  

  

  

超越经营范围

超一般经营范围扣2分,超有前置审批经营范围扣3

5

  

  

  

非法转让、租借营业执照

转让执照扣6分,租借执照扣4

6

  

  

  

明码标价,乱宰客行为

未明码标价扣2分,有宰客行为扣2

4

  

  

  

欺诈消费者,发现申诉、举报

申诉核实属实扣2分,举报核实属实扣3

5

  

  

  

积极参加各类组织和活动

未参加各类组织扣1分,未参加各类培训会议扣1

2

  

  

  

虚假广告

广告用语不规范扣2分,发布虚假广告扣4

6

  

  

  

文明经营,服务态度好

服务态度差扣2分,经营有不文明言语扣2

4

  

2

税务

按时依法纳税,无偷税漏税行为

未按时纳税扣2分,未纳税扣6分,有漏税行为扣4

6

  

  

  

乱开发票

为他人乱开发票扣4

4

  

3

城管

履行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

未履行责任区制度扣5

5

  

  

  

店外各类广告等设置符合镇容镇貌

未经同意乱设各类广告扣4分,设置广告不符合镇容镇貌扣2

6

  

  

  

店内外周边保持干净

店内不干净扣3分,店外不干净扣2

5

  

  

  

禁止在店周边凉晒物品

在店周边凉晒衣服等物品扣4

4

  

  

  

禁止在街上强行拉客

在店门口拉客扣2分,在街上拉客扣4

6

  

  

  

跨门面经营

跨越门面经营扣2分,跨越门面影响行人扣2

4

  

4

环保

需通过环境验收的店铺,环保设施到位,不得将各种垃圾倒入河内

环保设施未到位扣2分,将垃圾倒入河内扣4

6

  

  

  

近年来未发生过环保方面的投诉

有投诉核实属实扣4

4

  

5

消防

需通过消防验收的店铺,消防设施到位

消防设施未到位扣2

2

  

  

  

从未发生过火灾事故

有火灾隐患扣2分,有火灾扣3

3

  

6

房管

破墙开店,没有改变房屋的结构,

未经同意破墙开店扣2分,改变房屋结构扣3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