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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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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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7
索取号:QF0313000-2011-001 发文字号:青朱府(2011)3号 发文日期:2011-01-24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公安部关于印发〈全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的通知》、《上海市公安机关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以及《青浦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精神的要求,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化社会化消防工作。为此,朱家角镇安全管理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11年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以下简称“五大”活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摸清辖区各类单位基本情况及火灾隐患情况;通过大整治,坚决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通过大培训,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大练兵,使消防人员、派出所民警、相关监管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业务素质和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能力得到明显提升。通过开展“五大”活动,切实推动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思想责任”、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执法“四个水平”,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总体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消防安全形势保持稳定可控。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镇长为副组长,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和督查考核等工作。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五大”活动有序推进。
三、职责分工
(一)规划建设科。加强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燃气行业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的督促力度,积极会同镇相关部门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
(二)房管所。加强对居民住宅和改建群租房屋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的督促力度,积极会同镇相关部门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
(三)经发办。加强对商场市场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的督促力度;加强对宾馆饭店消防自查自改工作的督促力度,积极会同镇相关部门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
(四)社会事业科。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的督促力度,根据上级要求,落实中小学校的消防安全教育,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的系列活动;加强对医院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的督促力度,积极会同镇相关部门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
(五)文广中心。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督促力度,积极会同镇相关部门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
(六)社区管理办公室。加强对敬(养)老院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督促力度,积极会同镇相关部门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
(七)安管中心。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督促力度,积极协同上级相关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整治活动;认真履行“五大”活动办公室职责,加强对相关部门开展“五大”活动的检查指导;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参与“五大”活动;做好情况汇总,及时通报、汇报各部门、各单位、各阶段工作推进情况。
(八)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认真开展辖区内“五大”活动,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推进计划,大力推进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尤其是要加强本单位、本部门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的督促力度,改善无水缺水地区的消防安全条件。
(九)派出所。进一步明确派出所专职消防、治安、社区等警种在“五大”活动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全面实施全警消防。
四、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
1、工作任务
(1)2011年春节前,一要结合“防火墙”工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验收要求,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确保100%达标;二要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特别是各类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全面检查一遍;三要对所有消防重点建筑全面检查一遍,着重检查物业管理单位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的情况;四要加强2011年春节期间本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对非法制作、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活动及行动进行打击查处。
(2)2011年,对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敬(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小场所、居民住宅小区全部检查一遍,重点检查单位(物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年度检测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
2、工作措施
(1)层层动员部署。各责任单位应在积极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的基础上,分别召开动员部署会,将大排查工作切实落实到实处。
(2)单位自查自改。社会单位要按照“四个能力”建设及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迅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自查自改情况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及镇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3)落实监督职责。安管中心、派出所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责作用,在各行业、系统、村(居)、企事业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按照监督职责分工,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派出所要严格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逐一排查。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派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内容,存档备查。
(4)广泛发动群众。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要广泛发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扩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面。
(二)深入开展消防隐患“大整治”
1、工作任务
(1)对大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根据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要求,逐一填发法律文书,用足用好拘留、查封、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2)各相关部门对收到消防支队在大排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抄告单的单位,要联合督促整改;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再由区公安分局书面报告区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2、工作措施
(1)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在建工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2)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擅自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必须消除障碍物,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执行。
(4)对投入使用的建筑改造工程或使用改建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督促停工整改。
(5)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依法查处。
(6)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要依法查处;情节较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
(7)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8)对违反国家和本市规定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对单位和有关负责人依法从重处罚。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
1、工作任务
(1)2011年春节前,开展以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以“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冬季防火安全常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知识,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逃生自救疏散演练”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2)2011年春节后,全镇各级单位和组织要积极参与、组织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广泛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各种活动载体,组织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三年行动。
2、工作措施
(1)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宣传行动”。制作“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利用上海消防网等互联网媒体,组织开展家庭消防安全隐患网上自查活动;发挥地区平安志愿者、消防志愿者作用,2011年春节前,每个社区的每栋住宅楼至少要聘请一名志愿者担任“社区消防宣传员”,定期开展安全提示,发现和消防楼内和小区内的各类火灾隐患;与社区管理办继续开展“结对关爱独居老人消防安全”活动;夯实社区、农村“四个基础”,指导各村(居)委等基层建立社区消防工作站,通过区域联防、多户联防、网络化巡查、更换老化电气燃气设施、增设临时灭火点等措施,构筑社区、农村、家庭消防安全“防火墙”。
(2)全力实施“学校消防安全宣传行动”。以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为抓手,推动教育局将消防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严格落实《上海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的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的消防教育要求;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每个中小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通过寒暑假作业,要求每个学生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组织家庭成员进行演练。
(3)全力实施“单位消防安全宣传行动”。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验收工作,落实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疏散演练的法定义务,确保每个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车站和老式住宅,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的提示;联合文化局,要求所有卡拉OK厅和宾馆客房电视必须设置“开机消防安全提示”;所有网吧设置开机消防提醒屏保;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必须设置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明显标志。
(4)全力实施“媒体消防安全宣传行动”。会同宣传部门,对各级媒体要求利用黄金时段增加消防公益宣传的频次,通过发布字幕提示、公益广告、电视讲座等形式开展宣传,尤其在元旦、春节前后,集中发布冬季防火常识、逃生自救常识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知识等;协调各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增加公益挂图、电子显示屏等消防常识宣传的频次,扩大受众面,提高覆盖率,普及知识面。
(5)全力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春节以后,按照公安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大纲,要确保每个系统、每个行业、每个单位都按计划和大纲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消防博物馆、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和消防队,加大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市民对消防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开发配置移动式市民灭火技能训练装置,建立区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社区消防教育活动室,广泛组织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参观、体验;发放《上海市民消防安全科普读本》等宣传资料,纳入市民终身学习课程体系;会同宣传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
(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
1、工作任务
根据公安部 “社会消防培训大纲”大纲,切实加强社会消防培训教育,突出针对性、全员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全镇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和领导能力。
2、工作措施
(1)强化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培训。以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主体责任意识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着力点,推动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城市火灾风险系数。2011年春节前,完成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培训;2011年底前,完成对所有消防安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培训。
(2)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以开展安全自查、消除火灾隐患、提升逃生能力为目的,2011年6月底前,完成古镇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2011年底前,完成所有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
(3)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一是加强短期强化培训。以“会操作、会排故、会处置”“三会”为目的,由消防支队制定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短期培训强化方案并实施培训。在消防支队前期对设有消防控制中心的单位其生产厂商、设备型号、操作人员等情况进行排摸统计的基础上,2011年春节前分类组织对所辖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岗位专业能力提升培训。二是加强持证上岗培训。2011年底前,确保本区域至少5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011年春节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开展以“四个能力”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指导单位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2011年底前,对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自主消防管理的能力;2011年底前,要将消防技能培训纳入保安培训机构培训内容,重点提高保安队伍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5)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2011年春节前,相关部门要组织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2011年底前,相关部门协调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相关职业的教育、培训和技能鉴定内容。
(6)强化社区、农村主要领导消防安全培训。2011年底前,本镇负责消防管理的村(居)委会负责人要分批完成消防安全轮训。
(7)推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干部消防培训。2011年底前,各相关部门要协调将社会消防管理知识纳入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培训计划。
(8)强化消防监督业务培训。2011年上半年,各级消防监督人员要进行不少于120课时岗位业务技能培训;2011年10月31日前,派出所各警种要分批开展一次系统的监督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消防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五)深入开展执勤岗位“大练兵”
根据市、区要求,全力协助、配合驻地消防队伍开展:深化打造公安消防铁军,立足实战需要,以全面提升部队攻坚克难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辖区情况“六熟悉”和攻坚组技能训练为抓手,全面开展执勤岗位大练兵。2011年春节前,重点组织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大型活动场所和地下建筑、在建工程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研熟悉。2011年春节后,重点组织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研熟悉,开展侦检、破拆、堵漏、排烟、洗消等特种装备及特种车辆训练,优化装备配备;提升消防单兵攻坚能力,消防队伍作战能力,消防指挥员的组织能力,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战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部署。严格按照国务院、市政府、区局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构筑“防火墙”工程年度工作任务,迅速动员部署,分解任务。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消防、宣传、治安、警务督察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方案。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形势,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三)落实责任。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对典型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按时上报
1、突发情况随时报;
要切实组织开展好朱家角镇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活动期间,如遇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救灾、报告消防主管部门。
2、阶段性工作定时报;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要于每月25日将阶段性工作情况及时上报镇安管中心。2011年6月25日、12月1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3、电话、传真:59242364。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