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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整治规范建筑市场的实施方案

主动公开

2011.04.25

索取号:QF0313000-2011-004 发文字号:青朱府(2011)25号 发文日期:2011-04-11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深刻反思,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整顿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城市运行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区政府《进一步整治规范青浦区建筑市场实施方案》青府办发(201136号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先、管理为重”的方针,以建筑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目的,以整治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为抓手,按照市政府、区政府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加大力度,全面整顿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严防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本镇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推进本镇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镇全部在建工程项目的普查和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新建项目的规范化操作,努力达到青府办发(201136号文件精神提出的“四个好转”的目标:承发包关系明显好转,建筑市场更加规范有序;监理作用的发挥明显好转,施工现场监管更加有力;建材管理明显好转,工程质量基础更加扎实;施工作业人员管理明显好转,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具体是:

        (一)各类建设工程纳入基本建设监管程序。结合市、区两级政府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本镇的建设管理流程;本镇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包括房屋修缮项目中的改扩建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大修工程)均纳入基本建设监管程序。

        (二)制定一批规范性实施办法。按照市政府、区政府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规范,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一批关于加强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实施办法。

        (三)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得到加强和充实,配合区级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执法工作,使执法更有力、行为更规范,监管体系更加健全,与青浦区各有关管理部门共同形成责权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建设工程监管新格局。

        (四)有效遏制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严格按照工程承发包规范要求和分包合同备案制度进行管理,有效遏止本镇建筑市场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不断改善建筑行业管理。

        (五)基本落实监理责任。严格贯彻落实监理招投标制度和取费标准,实施监理报告制度,提高工程监理的工作积极性和现场控制能力,督促监理切实履行施工现场的监管职责。

        三、实施原则

        (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按照青府办发(201136号文件精神,突出“四个重点”,做到“四个兼顾”。一、突出建章立制。以检查和梳理建设工程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工程建设和管理各方切实履行职责为重点整治内容,兼顾对建设工程和各类企业实施全面检查和整改,做到标本兼治。二、“全覆盖”。以财政资金投资项目、住宅和商业开发项目为重点,兼顾其它项目,做到项目全覆盖。以承发包经营行为为重点,兼顾其它程序;以安全、质量整治为核心,兼顾文明施工、节约型施工,做到监管全覆盖。通过全面梳理监管制度,实现制度全覆盖。三、突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要打破建筑市场区域封闭、内部循环,推进政企分开。四、突出解决重点问题。

        (二)创新手段,注重实效。面对建筑市场顽症,转变观念,注重思路、机制、方法的创新与突破,从而推动这些顽症的化解。把握好“三个结合”:一是整治工作与国务院开展的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有机结合。二是整治工作与提高全市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有机结合。通过规范日常审批、加强批后监管,减少新审批项目的隐患,减少在建工程违法违规行为的后遗症。三是整治工作与强化政府监管职能有机结合。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监管体系,增强监管力量;总结、坚持市场整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使之成为长效管理机制。

        四、主要内容

        根据青府办发(201136号文件精神的职责分工,本镇主要负责辖区范围内限额以下项目、未履行建设基本程序或相关手续不全的在建项目(包括已完工、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的项目)的检查整治,并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开展其它项目的整治工作。本镇整治和规范建筑市场主要内容有:

        (一)集中整治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市、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统一部署,开展整顿工作。配合部门:区级管理部门。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起本镇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地区特点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确保小型工程(200万元以下)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

        五、行动步骤

        根据区政府的要求,配合青浦区整治方案实施步骤,本次整顿建筑市场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3月-4月,主要工作任务是: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由镇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领导担任副组长的全镇集中整治建筑市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镇各相关部门和工业园区分管领导。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一是制定整顿规范本区建筑市场的总体实施方案,提出总体要求,进行任务分解,总体推进落实整顿工作;二是梳理本镇各类建设工程监管和建筑市场管理制度,建章立制;三是协调解决整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和日常管理部门。

        2、制定自查方案。4月上旬,根据本镇整顿工作统一部署和各相关管理部门制定的整顿方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自查方案,报领导小组备案。

        3、进行工作动员。4月中旬,召开动员大会,向各成员单位提出工作要求,向本镇各建设单位、建筑企业进行宣传动员,告知相关事项;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自查与检查阶段。4月至6月,主要工作任务是:

        1、建设单位、建筑企业完成自查自纠。4月,组织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建筑企业进行自查自纠,要求做到全覆盖、底数清、项目清、问题清。企业针对查找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原因,及时予以整改。

        2、完成摸底和调查工作。4月至5月,按照区相关部门要求开展本镇工程项目、建筑企业基本情况的摸底和调查统计工作。

        3、各部门完成自查自纠。4月至5月,从建章立制、规范审批程序、理顺管理体制入手,按照市府(20111号文中提出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建立和完善民工培训经费支付模式、政府投资项目监理费统一支付流程等;进一步梳理、完善建设项目管理流程;明确安质监工作职责;创新管理制度,明确房屋修缮工程、基础设施大修工程、拆除项目管理职能的归属和标准,充分利用全市统一的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平台提高监管效能。

        4、对建设单位和工程项目进行检查。4月至6月,根据实施方案,对工程项目开展地毯式检查,发现问题开具整改单,限期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的问题,立案处罚;对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整改措施报区领导小组。

        5、接受区领导小组对查处工作进行督查。(6月)

        每月底以书面形式将有关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中旬形成自查报告报区领导小组。自查报告反映出本镇建设工程管理和市场整顿的情况及各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第三阶段:抽查阶段。7月至10月,主要工作任务是:

        1、配合市、区相关管理部门的检查工作;

        2、进一步整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3、根据市、区相关部门的要求,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管体系,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

        4、完善本镇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梳理、总结相关工作。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主要工作任务是:

        1、配合市、区领导小组的督查工作;

        2、认真总结整顿建筑市场经验,形成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工作报告;

        3、按照市、区新的制度和规定对本辖区内的工程实施全面监督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整顿规范本镇建筑市场工作的研究和组织领导,本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本镇建筑市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高度重视并把建筑市场整顿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根据各部门职能,明确工作任务,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建立整顿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各方支持,形成合力。

        整顿建筑市场行动涉及部门多,工作量大,持续时间长,阶段性任务重,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各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中介机构等单位要积极配合自查和检查工作。积极与区级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共同营造良好氛围,促进整顿建筑市场工作顺利推进。

        (三)认真检查,严格执法

        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地毯式普查和暗访暗查工作,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从立项审批到施工许可,从承发包行为到施工现场管理,对每个环节、每个项目都进行认真检查,并填好制式表格,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边查边改,边整治边立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防止敷衍了事。发现问题严重且整改不力的,要按规定立案处罚。在检查中发现自身的违法违规行为,敢于承担责任,善于自纠处理。

        (四)有序推进,确保实效

        按照市、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展开工作,掌握好各阶段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每个阶段的规定动作。参加整治工作的各级干部和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坚持廉洁奉公,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要促进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整顿建筑市场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