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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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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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1
索取号:QF0313000-2011-008 发文字号:青朱府(2011)62号 发文日期:2011-09-28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本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推进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落实,给市民创造整洁、有序的生活和旅游环境,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决定在朱家角镇区域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以下简称“达标活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上海市街道(镇)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方案》为依据,结合创建全国文明镇工作,巩固国家卫生镇成果,充分发挥镇区市容环境管理主体的作用,全面推进以“管理为核心、单位和市民自律为关键、作业为基础、执法为保障”(简称“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形成区域内管理执法与社会各方互动的良好氛围,使创建工作与长效管理有机结合,实现“道路整洁,门前有序,立面规范,垃圾分类”的活动目标。
二、活动主题
人人参与,共创洁净有序的文明古镇。
三、活动区域
区域范围:东至酒龙路(南港大桥);南至沪青平公路;西至复兴路;北至课植园路—沙淀中路内的31条道路、15个居民小区和4个城乡结合村。
四、活动目标
1、道路整洁:废物箱完好整洁,无暴露垃圾,道路见本色。
2、门前有序:无跨门经营、乱堆物、乱设摊、乱停放车辆。
3、立面规范:无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无污迹破损,店招店牌、空调外机等设置规范。
4、垃圾分类:按照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制定的要求,生活垃圾做到分类投放,餐厨垃圾、装修垃圾不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五、组织机构
朱家角镇成立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达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吴跃红同志任组长,顾骏同志任第一副组长,诸建芳同志任常务副组长,高健、吴建英、夏继东、张兵、许华、钱闪星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政府办公室、城管分队、社会事业发展办、综合管理办、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环卫所、经济发展办、社会党委、文明办、动迁办、房地所、清运保洁公司、物业公司、绿化公司、派出所、交警支队、工商所、现代服务业管理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达标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由诸建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7-9月)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达标活动联席会议制度;调查摸底、数据汇总、任务分解,制定实施计划。
(二)实施推进阶段(2011年10月—12月)
10月开展宣传活动,召开达标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11月全面启动整治行动,完善措施,积极整改,确保实效;12月进行阶段性总结,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三)考评验收阶段(2011年1月—2012年2月)
2011年1月迎接区管理部门达标初评,做好查漏补缺,对初评情况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自我整改;2012年2月进一步提升“四位一体”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机制运作水平,迎接市级创建达标检查。
(四)长效管理阶段(2012年2月以后)
巩固达标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和负责同志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按照实施方案安排的时间进度和工作节点,加大管理力度,注重实效,创新思路,扎实推进,确保本次达标活动圆满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围绕“人人参与,共创洁净有序的文明古镇”的活动主题,借用有效载体,广泛宣传,全面发动,鼓励、动员市民积极参与市容环境建设。
(三)加强资金筹措,确保经费投入。本次创建活动量大、面广、参加人员多、必须加强资金筹措,确保各项工作到位,达标创建活动顺利推进。
(四)完善工作机制,注重长效管理。进一步完善达标创建活动机制,细化“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和日常运作的形式与内容,完善档案管理,确保资料完备。要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着眼长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特此通知
附件:朱家角镇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分工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朱家角镇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分工
一、创建办公室
1、开展调查研究、编制本镇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的工作方案;
2、文件的收集、数据整理和资料归档工作,确保基础台帐完备齐全;
3、督促、检查、指导、协调本镇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工作方案的实施推进情况;
4、做好责任区达标活动的摸底排查工作,以及任务细化分解工作;
5、对此项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自评,及时总结,确保时间节点,提高工作效率。
二、城管分队
1、整治门前跨门经营、乱堆物、乱设摊、乱晾晒的现象;
2、空调外机及遮阳雨棚设置规范,做到整齐、美观;
3、店招店牌设置规范。一店一招,与周边环境协调,无破损、无大面积污迹;
4、负责辖区范围内门责签定工作,签定率达到100%。定期对门责单位开展执法检查,监督门责单位履行门责义务;
5、实行“四位一体”(管理、执法、作业、当事人)的日常巡查管理机制;
6、规范镇区非机动车辆有序停放;
7、加强渣土管理,有效控制垃圾源头,制止随意倾倒垃圾和堆物占路等违章行为;
8、做到镇容镇貌整洁,对违章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
三、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监督、检查、协调辖区内所有道路、城乡结合部、小区的卫生保洁工作。
四、政府办公室
负责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
五、综合管理办公室
1、负责对绿化公司、清运保洁公司、物业公司在辖区范围内工作的监督、协调,并加强检查及考评;
2、做好辖区内机动车停放的管理工作,确保车辆有序停靠;
3、负责拆违工作的牵头、协调、拆除等工作,按计划的时间节点完成拆违任务;
4、配合参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辖区范围内进行网格化监督;对暴露垃圾进行巡查,及时发现信息来源,与清运公司及时沟通、落实。
六、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1、协调区级有关部门做好市政道路设施的改建工作;
2、认真做好市政设施工程,严格建筑工地管理,强化工地卫生管理,保持施工现场环境整洁;
3、负责辖区内道路平整、无破损,道路上窨井盖完好无损,确保道路完好率;
4、认真做好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四位一体”的综合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各项市容环境联合整治活动,包括对市容顽症及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治工作。
七、经济发展办公室
积极配合参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对“六小”行业以及废品收购点的业主进行教育和宣传,并对其业态进行控制和管理。
八、社会党委
1、抓好社区队伍建设,提高居委干部素质和辖区市容环境卫生保洁水平;
2、配合参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发动社区居委对小区沿街的门责工作进行宣传、教育和督促;
3、协调好条线工作中对小区管理要求的落实和实施。
九、环卫所
1、对垃圾的产生单位和运输单位日常检查及考核制度制订;
2、责任区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
3、对清运保洁公司建立考核监督机制;
4、完善公共厕所的配置,做好相关环卫设施的抽检、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等。
十、文明办
1、制作以“门责”创建为主题的各类宣传材料,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形式,提高宣传频率,加大教育力度;
2、指导、检查各部门、单位开展“门责”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
十一、房地所
积极参与违章搭建整治的宣传工作,协调做好涉及物业管理部门职责的违法搭建整治和旧居改造工作。
十二、工商所
1、加强辖区内集贸市场的指导、监督,确保市场卫生管理规范化;
2、会同市容管理部门坚决制止跨门经营,严肃取缔无证经营、路边设摊;
3、加强对个体工商企业法人的教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其认真履行门前环境卫生责任制。
十三、动迁办
负责动迁基地群众的思想宣传动员工作,配合做好环境整治工作。
十四、清运保洁公司
1、辖区内所有道路的保洁、河道的保洁、垃圾桶及垃圾房的保洁、垃圾分类、垃圾处理(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的卫生环境维护,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考评等工作,确保道路及水域整洁、保持环境优美;
2、配合网格化管理发现的问题,并及时落实;
3、建立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暴露垃圾、建筑垃圾的及时处置机制。
十五、绿化公司
做好辖区内所有绿化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及时进行增绿、补绿。
十六、物业公司
1、加强对小区业主进行卫生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2、小区内做到环境整洁,道路硬化,路面平整,下水道通畅,无污水积存;
3、负责小区内绿化的日常养护工作,绿地达到卫生、美化要求;
4、配合拆违部门进行违章拆除,保证小区内无乱搭建;
5、负责小区内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及维修工作;保持公共部位无乱堆物、乱招贴、乱占绿现象;
6、整治住宅小区乱停车,确保小区内停车规范。
十七、现代服务业管理中心
负责对辖区内所涉及的酒店、宾馆等服务行业及建筑工地门前环境卫生的管理、监督及协调工作。
十八、各村(居)委会
1、切实做好所管区域内日常环境卫生的监督工作,加强对物业公司的检查指导,督促物业及时清运无主垃圾及小区内建筑垃圾,以缩短垃圾滞留时间,确保小区环境的整洁有序;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
十九、派出所
维持辖区公共秩序,积极处置实效检查期间可能发生的冲突事件。
二十、交警支队
1、加强机动车交通秩序管理,定点划线、做好辖区内机动车停放的管理工作,确保车辆有序停靠;
2、协助“门责”管理,重点巡视辖区道路,加大整治“六乱”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