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11.12.28
索取号:QF0303000-2011-007 发文字号:青朱府(2011)81号 发文日期:2011-12-19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2011年即将过去,新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两会”即将临近,为保障全镇人民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过节,确保“两会”期间的安全,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结合本镇实际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做好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排查、梳理辖区内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细化落实安全责任,做到任务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到人。要一抓到底,扎扎实实做好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特种设备拥有单位,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元旦、春节期间,各村(居)委会要对燃放烟花爆竹等习俗进行管理,严防各类火灾事件的发生,同时要积极做好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关于重点行业的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消除和杜绝重大事故隐患。
三、加强应急管理,做好预案演练工作,提高抢险救援能力。要根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
四、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继续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普及市民食品安全的知识、倡导市民饮食安全的意识、提升市民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根据元旦、春节及节日期间的习俗,要重点抓好农村自办酒席户的聚餐安全问题,严防农村私屠猪、羊等行为,杜绝市民食用问题畜禽产品的现象。保证食品安全从生产、加工、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确保食品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的发生率,彻底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加强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的值班工作,确保安全信息渠道畅通。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挂帅的安全值班制度,发现安全隐患或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上级相关部门及领导,并及时组织事件的协调处理,全面落实好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全镇的生产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