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朱家角镇全面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12.03.29
索取号:QF0307000-2012-001 发文字号:青朱府(2012)9号 发文日期:2012-03-19
各村、有关单位:
现将《朱家角镇全面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朱家角镇全面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确保朱家角镇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为加强土地管理、认真落实中发(2010)1号文件及国土资发(2011)60号、青土调办(2012)3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保护集体土地权益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目标,全面查清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状况,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二、主要任务
以村为基本单位,村民小组为单元,按照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以现有地籍资料为基础,实地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指界调查工作,全面查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属和界线情况,掌握全镇范围内各行政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状况,完成调查成果的确认及《土地所有权界线协议书》的签署工作。
三、技术路线
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采用“外业调查为主,内业调绘为辅”内外业相结合的技术路线。
四、调查程序
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以村为单位、村民小组为单元,按“申报—调查—确认”的程序开展,采用现场指界、实测界线等方式开展外业调查工作,并通过村与村之间签订《土地所有权界线协议书》等形式确定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土地所有权界线。
五、组织形式
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由市、区、镇、村联合完成。分级负责、各尽其职。为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市、区、镇均已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要求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具体做法如下:
市组织成立了“市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并协调解决土地调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市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共设综合推进组、调查技术组、信息系统组、权属调处组四个专题小组。
我镇参照市、区组织模式,也成立了“镇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下设“镇土地调查办公室”(设在镇规土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土地调查日常工作,并对调查资料、成果进行归档管理。
根据我镇区域面积大、调查任务重、时间短、依法调查要求高的实际情况,要求各村迅速成立相应的集体土地调查工作小组。按照“区、镇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工作部署,配备力量,配合、协助完成好本村的土地调查及相关工作。包括各村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推举指界人、对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进行盖章确认、组织签署《土地所有权界线协议书》等。
六、经费落实
按照中发(2010)1号文件及国土资发(2011)60号文件相关要求,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由市、区两级财政负责落实土地调查经费,市级主要承担试点、业务指导、成果检查验收和数据入库等工作经费,各郊区县落实所辖区内的土地调查经费。
七、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计划于2012年10月底基本完成本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11月底前完成编写调查总结、调查成果整理上报。现结合前段时间重固、练塘试点镇的调查工作经验,结合本镇实际,将整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推进、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组织人员、调查准备阶段(2012年1月-3月20日)
1、成立朱家角镇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落实经费,完善土地调查组织工作架构及工作机制。
2、加强领导,宣传发动,召开动员会,组织有关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依法、有序开展全镇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收集地籍基础资料、图件,制定朱家角镇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土地调查全面开展,实施阶段(2012年3月20日-10月31日)
1、各村民委员会成立以村主任为组长,另配备2-3名人员为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组,各自负责各村的土地调查工作。
2、各村张贴《青浦区集体土地调查通告》,完成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资料申报,完成与练塘交界的张马、李庄、先锋三个村的先行先试工作。
3、召开村民会议推荐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指界人并开展实地指界、外业测绘工作。
4、收集集体建设用地权源资料、集体土地使用权界址落地以及各地类修补测。
5、不定期召开土地调查进度推进会、质量分析会、界线争议协调会。
6、内业处理,完成镇、村、队成果复查确认并签署界限协议书。
第三阶段,完成调查成果验收、数据入库工作,(2012年10月底-11月底):
1、完成全镇土地调查数据整理和汇总;
2、完成土地调查各类图件的制作;
3、完成土地调查成果报告编写;
4、上报土地调查成果;
5、完成调查资料归档。
八、调查成果
通过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将形成全镇一系列土地调查成果,主要包括:数据成果、图件成果、相关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
(一)数据成果
1、集体经济组织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调查成果;
2、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数据;
3、集体建设用地调查及地类核查成果。
(二)图件成果
1、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图件;
2、集体建设用地界线及地类图斑界线图件。
(三)文字成果
1、区、镇(街道)各级土地调查工作报告;
2、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报告书;
3、土地所有权界线协议书。
4、调查形成的影像、图形、属性等电子数据成果。
九、检查验收
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实行三级检查制度:首级检查由土地调查单位组织(村)完成;二级检查由镇土地调查办公室组织开展;三级检查在镇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区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抽查验收。
十、考核制度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作为青浦区2012年度重点工作,已纳入区对各镇年度考核指标。朱家角镇农村集体土地调查工作同样作为今年全镇的重点工作,须列入各村、相关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内容。以调查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调查成果质量为依据进行奖惩。
十一、全镇土地所有权调查具体时间节点安排
(一)镇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实施并在2012年10月底前组织完成本镇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推举指界人、安排现场外业指界、对所有权调查成果进行盖章确认、组织签署土地所有权界线协议书等。
(二)具体时间节点要求如下:
3月29日之前各村张贴《青浦区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通告》并拍照存档);
4月8日之前完成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单位)的申报工作;
4月20日之前完成推举集体土地所有权指界人;
5月10日之前完成土地权属资料的收集,5月20日前完成国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落地。
9月20日之前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指界、测绘,10月10日前完成内业数据处理并形成成果。
10月31日之前完成镇、村、队三级成果确认并签署界线协议书。
(三)土地调查任务协助、承担单位
土地调查任务协助、承担单位接受镇土地调查办公室领导、指挥和监督,具体负责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调查任务,主要包括各类建设用地权源资料提供,权属界线确认,建设用地落图及有争议土地权属界线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