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全监管工作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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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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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31
索取号:QF0303000-2012-004 发文字号:青朱府(2012)26号 发文日期:2012-05-14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安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谐发展更需要安全。近年来,朱家角镇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之高,投入之大,确保了辖区内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了一方的平安。但是,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辖区内企业不断增多,流动人口日益庞大,市民整体的安全意识难以跟上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安全情况越发复杂,给本镇安全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为了充分发挥基层宣传阵地的作用,真正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依据《朱家角镇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消防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探索,创新实践,构建网格化监管工作格局,强化基层监察队伍建设,努力发挥基层网络优势作用,及早地发现隐患,消除隐患,全面传播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市民安全意识,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网络
“大网格”:由镇政府牵头,镇安全生产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主要负责全镇综合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安全监管。
“中网格”:由镇党委、政府领导分片包干联系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村(居)、企事业单位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安全监管工作。村(居)、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村(居)、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为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
“小网格”:由村(居)民小组、企业单位组成,小区物业、村(居)民小组长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及排查责任人,落实日常安全巡查排查。
三、工作职责
(一)“大网格”部分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根据区有关工作要求和本镇阶段性工作重点对各自领域组织全面检查。
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和各自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各自的行业实施动态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二)“中网格”部分
村(居)、企事业单位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及综合安全监管重点工作部署,全面掌控辖区内安全工作实时现状,实施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三)“小网格”部分
小区物业、村(居)民小组长要对所管辖区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对存在的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切实把综合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大网格”部分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对辖区内进行安全全面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各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各自行业进行安全全面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将当月安全执法检查、隐患排查和处置情况于次月1日前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管中心)、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管中心)、消防安全委员会(安管中心)、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大联勤办公室)备案(联系人:安管中心:张亮,联系电话:59242364;大联勤办公室:沈来发,联系电话:59240883),并做好日常台帐记录。
各职能部门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一旦发现安全隐患一时难以处置的,要及时提交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解决,并报镇安委会和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二)“中网格”部分
村(居)、企事业单位在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每月对各自辖区进行安全全面检查排查不少于一次。一旦发现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首先由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自行排除,并报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如遇一时难以处置的问题,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及时报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并由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将当月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处置情况于次月1日前分别报镇安委办(安管中心)、食安办(安管中心)、消委办(安管中心)、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大联勤办公室)备案。
(三)“小网格”部分
小区物业、村(居)民小组长和企业管理人员对辖区范围内进行安全全面检查排除每周不少于一次,并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台账。各小区物业、村(居)民小组要及时将每周检查情况向村(居)安全干部汇报。
五、关于村(居)委安全监察队伍的建设
(一)配备人数和人员要求
村委按村民小组为基数,每一个村民小组配置一名监察员。居委以居民小组为基数,每一个居民小组配置一名监察员。监察员基本要求: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年龄在60周岁以下,平时居住在本辖区内,热爱安全工作,责任意识强,并热心为群众服务。
(二)工作职责和要求
1、各监察员要认真学习和宣传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安全相关法规和政策、“3.15消费者维权日”、“6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周”、重大节假日等的宣传教育服务工作。
①配合村(居)委营造活动宣传氛围;
②发放活动宣传资料;
③安全法制宣传教育;
④配合村(居)委做好疏散逃生、灭火等演练活动的宣传工作。
2、各监察员要熟悉本村(居)的安全现状,及时准确掌握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安全重点区域尤为重要),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保持安全信息畅通。
①做好管辖范围内的日常巡查工作;
②一旦发现管辖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能立即处置的立即处置,不能立即处置的及时报村(居)委安全干部。
3、做好辖区内各项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
①政府职能部门下发的安全宣传资料;
②村(居)委制作的安全宣传资料。
4、准时参加村(居)委组织的安全工作例会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培训班。
5、报酬及考核办法
根据本镇实际情况,结合各村(居)经济状况,村委每位监察员报酬每月不低于100元,镇财政每月每人贴补50元;居委每位监察员报酬每月100元,由镇财政全额负担。(每月100元,其中:80元作为基本工资,20元作为考核奖金发放。)
村(居)委安全干部每月对监察员进行考核,根据监察员工作职责和要求进行评分,第1条得1分,第2条得2分,第3条得1分,第4条得1分,全年满分为60分。奖金根据年终得分情况发放,得分在58分以下,奖金减半发放;得分在55分以下,不予发放奖金。村委监察员报酬发放形式由村委自主决定,贴补部分每年12月底发放到村委;居委监察员报酬在次年1月份予以支付。
六、关于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为建立健全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对安全事故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和消除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属地管理、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评估、依法处置。
(二)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朱家角镇行政区域内各类安全事故(火灾、生产、食品和交通等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三)组织体系
朱家角镇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机构、应急工作组、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参照《朱家角镇安全监管工作网络图》,逐级组成)
1、应急领导机构
镇政府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各安全工作的副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各安全委员会和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担任。
各安全委员会和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统一领导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发布或者授权发布事故信息;协助区上级部门开展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
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根据《朱家角镇安全监管工作网络图》分工要求,承担相应监管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任务,做好预防预警工作和事故调查和组织应急处置等工作。
2、应急工作组
牵头单位: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部门负责。
成员单位:各安全委员会和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应急工作组成员单位。
职责:
⑴安管中心:负责相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⑵派出所:根据现场救援工作的需要,对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危险区域实施治安警戒,防止安全事故扩大和蔓延;负责相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⑶食药监分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
⑷大联勤办公室:负责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
⑸综治办:赶赴事故现场,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及时掌握和报告施救情况。
⑹应急分队: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⑺社会事业科:根据现场救援工作的需要,组织相关单位实施医疗救护。
⑻卫生院:紧急输送受伤人员并负责院前急救。
⑼规建科:根据现场救援工作的需要,负责事故现场燃气管道的切断和抢修工作及供水设施的抢修维护和相关保障工作。
⑽电器安装公司:根据现场救援工作的需要,负责事故现场供电设施的抢修维护和相关保障工作。
⑾房管办:根据现场救援的需要,负责镇区内房屋安全的相关保障工作。
⑿其他部门:根据《朱家角镇安全监管工作网络图》条线分工,根据现场救援的需要,做好各职责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工作。
⒀村(居)委、企事业单位:进行先期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并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四)应急响应
1、报告时限和程序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对于较大以上安全事故,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获知事故发生信息1小时内报区政府和有关部门。
2、报告内容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⑴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⑶事故的简要经过;
⑷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⑸已经采取的措施;
⑹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应急行动
应急行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应急工作组会同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收集事故现场的第一手资料,进行现场调查、咨询,对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作出恰当的研判。
(2)根据安全事故性质、波及范围、受影响人员分布、应急人力与物力等情况,制订科学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3)紧急调用、协调开展应急救援,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确保应急所需及时到位、救治及时有效。
(4)尽快采取控制措施,消除或减少事故的蔓延。
(5)核实现场情况,收集、整理现场信息,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准确与畅通,及时向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后期处置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村(居)委、企事业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做好恢复生产经营秩序、妥善安置受影响人员等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本《办法》于2012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