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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2.07.30

索取号:QF0303000-2012-009 发文字号:青朱府(2012)41号 发文日期:2012-07-19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市公安局和区消防委关于做好十八大安全保卫工作总体部署,朱家角镇决定从即日起至十八大闭幕,组织开展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公安部、市局、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借鉴奥运会、世博会等重大消防安保成功经验,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部署落实“防消结合、预防为主,点面结合、整体防控”的消防安保措施,为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主要目标是:

        (一)火灾事故有效防控。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受控,坚决预防亡人等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任务有效推进。确保市政府消防安全实事工程如期完成,公安部、市公安局、区消防委部署的各项刚性任务落实有力,网格化管理、单位“户籍化”管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取得突破,辖区消防安全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三)常态机制有效建立。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全面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消防监督及排查整治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类火灾隐患进一步减少。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镇消防委主任、镇长徐红岗任总指挥,镇消防委副主任、副镇长张兵任副总指挥,镇消防委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组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消防委副主任、副镇长张兵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和督查考核等工作。镇消防委成员单位、各村居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的协调、督办、调研等工作;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十八大消防保卫战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活动;及时做好情况汇总;通报各单位、各部门各阶段工作推进情况。

        (二)党群办。加强对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的宣传报道;加强单位场所及社区日常防火安全宣传;

        (三)派出所。积极当好村、居委的参谋,推动政府加强对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各单位十八大消防保卫战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时做好情况汇总;落实消防专职民警、治安、社区、巡逻等警种在战役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深度推进全警联勤。

        (四)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青朱府〔201226号《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监管工作办法的通知》中附件1《朱家角镇安全监管工作网络图》的职责分工,加强对本行业所属单位及社区日常防火安全宣传;指导各单位将消防法规、消防常识等纳入员工培训内容;加强对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做好情况汇报。

        (五)各村()。加强对本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根据朱家角镇安全工作有关办法,明确职责分工;制定消防安全紧急预案,及时做好情况汇报。

        (六)企事业单位。加强本单位及下属单位(部门)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年工作任务中,确保消防工作与本单位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巩固深化“清剿火患”战役战果,持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不断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分析研判和评估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的基础上,及时召开“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动员部署会”。7月底前,各派出所要组织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召开一次消防保卫动员部署会议。9月底前,完成已经部署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筑消防安全性能“三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三治理”专项行动,对全镇人员密集场所、简易建筑、群租群居建筑、施工工地、石化企业等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其他火灾高危单位、“三合一”、“多合一”、沿街商铺等场所开展全面消防监督检查。国庆节期间,以旅游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商市场、宾馆饭店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行动。同时,按照《2012年市政府消防实事项目实施方案》部署,全面加强居民小区消防安全建设和管理,力争早日完成每个居民小区组织开展至少一次的消防疏散演练”任务,全面提升居民小区抗御火灾综合实力。

        (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5部门《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公安部河南郑州现场会精神,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排查社区、农村火灾隐患。根据区上级部门出台的《本区街道、乡镇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本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村、居建立消防工作站,行政村、居民小区建立义务消防队或消防志愿者队伍。

        (三)大力实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镇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区消防支队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市局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的推行工作,大力推进远程监控系统,实现社会单位的动态预警监管,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所有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制定印发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考评标准和登记表,督促单位开展自查。7月底前,督促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自查,并将自查自纠结果备案;8月份开始,通过户籍化管理系统,每月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的履职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和四个能力建设自查评估情况进行备案。

        (四)整合资源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一是各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消防监督执法“三个到位”、“六个一律”要求,坚决消除火灾隐患,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并督查整改意见,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十八大开幕前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关停等断然措施,确实不能关停的,责令单位“死盯死守”,确保消防安全。二是分类开展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络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防火监督员与派出所的业务指导作用,建立健全“联合检查、联合督改”等工作机制。

        (五)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一是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和村、居委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组织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十八大召开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二是积极配合治安支队做好“保消合一”工作。根据《上海市保安员消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市局即将下发),在9月底前,完成本镇所有保安从业公司负责人、管理人的培训工作;11月底前,完成全镇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任务。三是结合宣贯《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以消防宣传“五进”为载体,深入社区家庭、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和逃生疏散演练活动,并通过组织群众到消防站参观体验等方式,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涉爆单位、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建立使用流向信息管理机制,实行爆破作业工程安全监理、实名购买登记、运输信息通报等监管措施;依法严打非法运输、储存、销售、使用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

        (七)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消防辅导员、消防志愿者开展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查找、举报身边火灾隐患等针对性强的消防专题活动。鼓励居民群众通过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对发现身边的火灾隐患进行举报,进一步健全完善举报、投诉、查处等工作机制,并及时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10日至720日)。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分解和细化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721日至930日)。要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重点解决一批影响社会面火灾防控大局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普遍性问题,全力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期间,各相关部门要不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三)全力攻坚阶段(101日至十八大闭幕)。强化部署,加强点面、常规与非常规的人防、技防、物防措施,重点区域、部位实行24小时全方位、高标准、无缝隙安保措施;十八大召开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镇政府十八大保卫工作总体部署,落实好相关措施。

        (四)总结经验阶段(十八大闭幕后3日内)。各单位、各部门要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常态长效工作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认真谋划好十八大消防安保社会面火灾防控措施,结合辖区和工作实际,增强消防保卫战的针对性、有效性,科学统筹、有序推进,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量化细化各项任务,确保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全程督办。镇消防委成员单位要组织对安全保卫战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宣传推广,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完善措施,并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单位、各部门于730日前报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从720日起,每月7日和22日分别上报专项行动情况;十八大闭幕后3日内上报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总结。相关材料以RTX报送至安管中心(联系人:朱彬彬,联系电话:33861594)。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