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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除火患、保平安、促工作”冬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3.01.31

索取号:QF0303000-2013-001 发文字号:青朱府(2013)4号 发文日期:2013-01-11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委书记韩正的重要批示和区委书记高亢提出的要求,结合朱家角镇实际,制定“除火患、保平安、促工作”

        冬春专项行动方案,其目的是为了切实加强冬春季节消防工作,确保春节、两会期间本镇消防安全。镇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133月全国“两会”闭幕,组织开展“除火患、保平安、促工作”冬春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消防委的坚强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为春节、“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坚决实现“两个确保”:确保今冬明春全镇不发生重特大火灾;确保镇辖区重大活动场所不发生火灾,社会面不发生较大影响火灾。

        二、组织领导

        本镇成立由镇长、镇安委会主任徐红岗同志任组长,镇安委会副主任张兵任副组长,镇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任组员的“除火患、保平安、促工作”冬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管中心),由安管中心主任顾向红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和督查考核等工作。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全力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三、职责分工

        专项行动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安委会统一组织指挥,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实施本辖区、本行业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项行动,其他相关部门分工如下:

        (一)安管中心。认真履行“除火患、保平安、促工作”冬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强对本辖区开展“除火患、保平安、促工作”冬春专项行动的业务指导;定期开展督查,及时做好情况汇总,通报工作推进情况;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的评比考核。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的安全管理。

        (二)经发办。开展工业、商贸服务企业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三)工商所。严格按照消防法规要求审批本辖区商(市)场,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吊销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单位的生产、经营资格。

        (四)社发办。开展辖区民办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指导师生开展春节前消防安全培训;

        (五)文体中心。指导、督促网吧、KTV、影院、展览馆、歌舞厅、游戏厅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六)党群办(统战)。对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开展隐患排查,督促其落实除夕、元宵等重大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举措。

        (七)社区办。对敬老院、托老所等民政机构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八)规保办。依法监管建设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重点开展施工现场和员工住宿工棚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严格贯彻落实防火安全制度,配齐配足灭火器材,规范工程现场脚手架、安全网等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和使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动火制度,确保电焊、气焊、切割、电工等特有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施工。

        (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卫生系统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十)派出所。明确专兼职消防、治安、社区等警种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建立网格化排查整治机制,按照警力配置要求,合理划分网格,并对网格内的每一家单位进行逐一排查;监管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网点。

        (十一)房管所。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情况开展检查。

        (十二)综治办。指导、督促节日大型活动举办场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排查重点

        (一)农副产品市场、小商品市场、工业生产资料市场等各类商市场,大跨度厂房、库房,重点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人户未分离,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违章乱拉乱接电线等问题;

        (二)城中村、外来人口聚集地、物流集散地、“涵养林”、古镇老式居民建筑等区域性火灾隐患,集中挂牌督办、综合治理清理整治行动,突出整治涵养林人员住宿、缺少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三)易燃易爆单位、社会福利机构等行业单位,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损坏,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违规搭建彩钢板工棚、宿舍和仓库,违章动火动焊等问题;

        (四)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小型商业用房,重点整治“三合一”、违章用火用电、安全出口堵塞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111)。各相关单位要依据《朱家角镇“除火患、保平安、促工作”冬春专项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本行业、本辖区实际,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迅速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布置专项行动工作。

        (二)专项行动阶段(112至全国“两会”闭幕)。各相关单位要专题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疏散演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指派专项行动联络员,每月向镇专项行动办公室上报工作推进情况。

        (三)总结验收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两天内)。各相关单位对“除火患、保平安、促工作”冬春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上报专项行动总结。

        六、工作措施

        (一)建立评估研判处置机制。镇安委会相关单位要组织排摸缺水地区、消防取水口设置不合理、消防车无法通行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区域,以及消防安全隐患数量多、整治难度大或易回潮的区域,明确各方职责,科学制定方案,做好综合整治各项准备工作。

        (二)建立网格化排查整治机制。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对村、居委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基层消防工作站要组织网格人员全面排查各类节日活动、商业促销场所、社区、村庄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高发地点,重点整治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未进行防火分隔、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建立驻点巡防看守机制。严格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加强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即日起至春节前,重点打击非法储存、运输、经营行为;春节前1周,重点打击街面无证经营行为;除夕夜要发动派出所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巡防看守。严格值班巡防制度,加强对春节前后停工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用电、用气、危化品管控的检查力度。

        (四)建立消防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开展“除火患、保平安、促工作”冬春专项行动专题宣传,刊播消防安全提示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广泛宣传普及以《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扩大冬防宣传覆盖面。

        (五)建立社会消防培训机制。结合市政府实事工程,依靠社区学校、村()委消防工作站为平台,深入老旧小区、老式民宅,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常识普及。春节前,组织社区物业保安、消防志愿者、义务消防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等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学习;聚焦老年人、学生、来沪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开展“送消防平安”到养老院、到学校、到建筑工地、消防志愿者结对关爱活动,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措施。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朱家角安全监管工作办法》,加强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当前正值冬春火灾高发季节,“除火患、保平安、促工作”是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确保全年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工作举措之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迅速成立工作班子,通过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恪尽职守,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村、居委要分片包干,拉网排查治理火灾隐患,督促企事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将隐患消除在初始、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畅通信息,加强报告。各单位要指派专门联络员及时收集、掌握、分析行动中的各类情况信息和工作经验,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上报专项行动总结。相关材料报送至镇安委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