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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涉农工作阶段性、差异性考核办法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3.04.02

索取号:QF0310000-2013-004 发文字号:青朱府(2013)23号 发文日期:2013-03-27

  

各村:

        为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健全涉农工作机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根据镇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特制定如下涉农工作考核办法。

        一、规范土地流转与规模化经营(5分)

        严格按照青朱府[2013]20号关于《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若干意见〉的有关操作细则》及区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村农业规模化经营面积达到90%以上,得3.5分,不到的按比例扣分,70%以下的不得分,并对原来不规范流转的到期合同及时终止,土地按时收回后委托村委统一流转的得1.5分,反之不得分。

        二、水稻、绿肥完成指标(4分)

        1、完成镇政府2012年秋播规划下达的水稻种植任务的得2分,完成绿肥种植任务的得1分,完不成的按比例扣分。

        2、“三夏”、“三秋”收种进度在栽培技术要求时间范围内,即二麦收割在610前完成,水稻播种在615期完成,水稻收割在1120前完成;绿肥播种在1110前完成,二麦播种在1115前完成的得1分,完不成的按比例扣分。

        三、专项整治(2分)

        按照朱家角镇城乡环境综合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时间结点内按质按量全面完成“农田棚舍整治”的得2分,反之不得分;整治完成后如出现反弹现象的每发现一户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四、安全生产(5分)

        1、食用农产品安全(包括:粮菜、水产、畜禽等)

        ⑴按照镇政府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书》、《承诺书》的签订,签约率达到100%的得0.5分,反之不得分。

        ⑵按要求使用农技推广部门推荐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并严格按照安全间隔期的要求,年内不发生食用农产品检测超标的得0.5分。发现使用违禁农药的一次扣0.5分,发现食用农产品检测超标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发现中毒事故的扣除全部分值。

        ⑶对有检测设备的6个村,按要求年度完成不少于1000只抽检样品的得0.5分,反之不得分。

        2、农机作业安全

        要求各村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做好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签约率100%的得1分,反之不得分。能保证村内农机挂牌率达到100%,年检率达到95%,农机驾驶员持证率达到100%的得0.5分,反之有农机不挂牌、不年检以及无证驾驶的,发现一台(或一人)扣0.25分,直至扣完为止。

        3、森林防火安全

        按照国家森林防火的要求,制定森林防火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森林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得1分,反之不得分。年内未发现火灾事故,检查未发现有火灾隐患的得1分,反之,发现有火灾隐患的每次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发生火灾事故扣除全部分值。

        五、秸秆禁烧(1.5分)

        1、在“三夏”、“三秋”期间建立村级秸秆禁烧巡逻队伍,并建立日报制度,有档案记录的得0.5分,反之不得分;

        2、在“三夏”、“三秋”期间无秸秆焚烧现象的得1分,反之不得分。

        六、村庄改造(1分)

        按年度改造计划,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环境整治工作,顺利通过市、区二级验收的得1分,反之不得分。

        七、土地垦复(1.5分)

        按照立项申报面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通过市级相关部门验收的得1.5分,反之按比例扣分。

        特此通知

        

        附件:朱家角镇涉农工作阶段性、差异性考核评分表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朱家角镇涉农工作阶段性、差异性考核评分表
项目 名称 考核内容 分值
土地流转与规模化经营   (5分) 土地流转 对原来不规范流转的到期合同及时终止,土地按时收回后委托流转。 1.5
规模化经营 根据青农委【2013】24号及区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规模化经营面积达到90%以上,不到的按比例扣分,70%以下的不得分。 3.5
水稻、绿肥完成指标       (4分) 面积指标 完成镇政府2012年秋播规划下达的水稻种植任务。 2
完成镇政府2012年秋播规划下达的绿肥种植任务。 1
收种进度 在栽培技术要求时间范围内,及时完成二麦、水稻的收割,二麦、绿肥、水稻的播种。 1
专项整治   (2分) 农田棚舍整治 按照朱家角镇城乡环境综合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时间结点内按质按量全面完成。 2
安全生产   (5分) 食用农产品安全 按照镇政府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书》、《承诺书》的签约。 0.5
按要求使用农技推广部门推荐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并严格按照安全间隔期的要求,年内不发生食用农产品检查超标。 0.5
对有检测设备的6个村,按要求完成不少于1000只抽检样品。 0.5
农机作业安全 要求各村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做好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签约。 1
能保证村内农机挂牌率达到100%,年检率达到95%,农机驾驶员持证率达到100%。 0.5
森林防火安全 按照国家森林防火的要求,制定森林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签订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 1
年内未发现火灾事故,检查未发现有火灾隐患。 1
秸秆禁烧(1.5分) 队伍、制度建设 在“三夏”、“三秋”期间建立村级秸秆禁烧巡逻队伍,并建立日报制度,有档案记录。 0.5
秸秆禁烧情况 在“三夏”、“三秋”期间无秸秆焚烧现象。 1
村庄改造(1.5分) 完成情况 按年度改造计划,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环境整治工作,顺利通过市、区二级验收。 1
土地垦复(1.5分) 完成情况 按照立项申报面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通过市级相关部门验收。 1.5
合计     20